《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17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4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52463篇;相关期刊128种,包括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知识产权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亚太地区第二代环境法展望研讨会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相关文献由206位作者贡献,包括于海鹏、刘佩智、张林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2463篇
占比:99.67%
总计:52639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研究学者
- 于海鹏
- 刘佩智
- 张林
- 朱雪忠
- 秦恩才
- 胡健稳
- 蔡元元
- 郑成思
- Machael I.Jeffery QC
- Mathias Schaeli
- 丁乐超
- 万利民
- 伊夫·戈比亚克
- 伍春艳
- 何晓平
- 何飞
- 余文
- 佟济文
- 侯富强
- 俞文华
- 刘东根
- 刘可静
- 刘国奇
- 刘国林
- 刘宁
- 勒芝敏
- 史学清
- 史录文
- 吕国强
- 吕娜
- 吕晓青
- 吕梦林
- 吴勇
- 吴宏
- 吴峤滨
- 吴思明
- 吴晓梅
- 吴晓煜
- 吴毅
- 吴瑞
- 吴登楼
- 吴秀娟
- 周云
- 周梅
- 周洋
- 周英锐
- 周跃萍
- 周远鸿
- 唐文龙
- 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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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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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或地区间的贸易争端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演变为贸易摩擦的最主要焦点之一。知识产权的协调保护被频繁地写入国际、区域多边乃至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且受到更多的重视。1994年1月1日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是全球第一个涵盖知识产权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在事实上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国际上扩展到包含贸易、投资、技术转移等广泛的经济领域。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地位日趋重要,自由贸易协定(FTA)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协调协定缔约方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平台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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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声音由于全球流行病的影响,发展中国家仍然面临债务危机的风险,而世界银行正致力于减轻其负担。——世界银行行长马尔帕斯在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官员会议开始之前发表讲话。新冠病毒已把全世界作为人质,这样的事件可能每一百年才会发生一次。在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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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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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突破传统形式的颜色商标、立体商标、声音商标等新型商标。为配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我国于2001年《商标法》修改时确立了颜色组合商标法律制度,十余年来,相关案例并不多见,对于颜色组合商标探讨亦有很大的空间。本期将聚焦颜色组合商标显著性的判断、颜色组合商标与图形商标的区分等进行探究,以供大家学习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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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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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每当这一天来临,世界各国的人们都在共同关注着同一问题———知识产权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利用、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就开始认真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各项条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更加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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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印度制药行业的发展经历了突破专利限制、优势建立和转型创新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突破专利限制(1960—1990年)。印度政府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开始鼓励印度公司生产药品,70年代开始实施自己的专利法。印度的专利法取消了食品和药品的化合物专利,保留了路线专利,但其专利保护期被缩短至5—7年。专利保护薄弱导致印度市场对占据了全球主导地位的跨国大公司失去了吸引力。在跨国公司撤出之时,印度公司利用反向工程的优势和低成本的新路线生产药物,在本土和全球同时开辟出了一块利基市场。第二阶段:优势建立(1990—2010年)。20世纪90年代,印度政府负责人倡导经济自由化改革,且印度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1994年印度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这意味着印度需要修改其专利法与TRIPS接轨。然而,印度在此期间充分利用了TRIPS给予发展中国家的10年过渡期,加快国际扩张的步伐,奠定了在全球范围的竞争优势。此外,印度制药企业认识到无限制仿制时代终将结束,逐步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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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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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1年12月18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0个国家通过国际谈判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成员应以专利制度或有效的专门制度或以任何组合制度给植物新品种以保护”。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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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敬;
史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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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OBJECTIVE:To improve response capacity of China to deal wi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standard terms (Trips-plus terms) beyond the regulations of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 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improving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policy. METHODS:Trips-plus terms and their common types were introduced to analyze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consider about their adverse effects. RESULTS & CONCLU-SIONS:Common TRIPS-plus terms involve data protection,patent interlinkage,patent period extension,limitation of compulsory licensing and parallel importation,etc. These terms pose a significant challenge to developing countries,resulting in delaying entry of generics,increasing drug price,influencing drug accessibility and posing a great threat to public health. China,as the largest de-veloping country mostly relying on generic drugs,should scientifically assess the effects of TRIPS-plus on public health,drug ac-cessibility and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in the process of domestic legislation and negotiating a free trade agreement,and make effec-tive use of the TRIPS flexibility to protect the public health.%目的:为提高我国应对超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条款(TRIPS-plus条款)的能力、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参考。方法:介绍常见的TRIPS-plus条款类型,分析其特点,反思其潜在的不良影响。结果与结论:常见的TRIPS-plus条款有数据保护、专利链接、专利期延长、限制强制许可与平行进口等,这些条款将延缓仿制药上市、提高药品价格、影响药品可及性,给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健康带来巨大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仿制药生产大国,在签署自由贸易协议以及国内知识产权立法时,应当科学评估TRIPS-plus对我国公共健康、药品可及性以及医药产业等方面的影响,合理利用TRIPS弹性条款,保障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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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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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地理标志领域内最具广泛效力的多边协定,保持了国际间争议的协调,是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最低保护标准,也是保护成员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际化程度逐渐提高,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贸易和国际事务中,所以应当深入了解WTO的法律法规,以求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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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寿康;
史学清
- 《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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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修正案议定书》放宽了专利强制许可药品出口的限制,消除了符合强制许可规定的仿制药(Generic production)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为发展中成员、最不发达成员通过进口获得更便宜的必需药品,以解决公共健康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持.本文概述了TRIPs协议第31条之修改的原因,历程,介绍了《TRIPs议定书》—国际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新规则,并分析了《TRIPs议定书》的生效与国际实践,文中还探讨了中国专利法修改与《TRIPS议定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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