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26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3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9156篇;相关期刊179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中国海商法研究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大连海事大学首届硕博论坛暨研究生科技创新论坛、第六届2011中国保险教育论坛、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等;最大诚信原则的相关文献由298位作者贡献,包括余永悦、刘亚立、吴高平等。
最大诚信原则
-研究学者
- 余永悦
- 刘亚立
- 吴高平
- 周玉坤
- 姜涛
- 左国红
- 张健铭
- 张思
- 张金蕾
- 朱作贤
- 李紫薇
- 杜鸣凯
- 潘秀华
- 熊勇
- 王学士
- 王昉
- 秦楠
- 罗宏强
- 荀雪
- 陈燕
- 黄子筠
- 黄英君
- H·klsy
- 丁建国
- 丁涓
- 丁满臣
- 丁爽
- 丛林
- 乔圣斌
- 于华钦
- 于思雨
- 于海东
- 付宜武
- 任刚
- 任帅
- 任瑞敏
- 任聪颖
- 任自力
- 何德莉
- 何绍慰
- 余政
- 侯杰铧
- 侯瑶
- 傅夏灵
- 傅天真
- 傅志君
- 傅烨
- 元小勇
- 关浣非
- 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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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琳琳;
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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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要]海上保险合同应严格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合同订立期间,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主动告知保险人船舶适航范围;合同履行期间,对超航区航行显著增加被保险船舶危险程度的情况,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超航区航行导致的船舶事故不应认定为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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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杰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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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运输行业中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在订立海上运输保险合同时遵循最大诚信,它在保护海上保险行业稳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最大诚信原则的起源入手,分析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发展进程和义务要求,并对我国的最大诚信原则的适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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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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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现行法律体系规定不明、司法实务意见不一之影响,在保险实务中,承运人即使投保货物运输险后,也往往受到保险公司关于承运人无保险利益的抗辩而无法获得保险賠付,以此形成大量纠纷。且在“互联网+经济”的纵深推动下,物流行业发展迅猛,亟须通过立法或就现行法律形成统一解释以回应承运人对合理减少承运风险、避免不当法律责任的现实诉求。如何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妥善保护承运人之合法利益,事关物流行业的规范发展。以保险利益原则为法理切入点,通过解读域外学说与我国立法现状,可以对承运人货运险合同的有效性作出肯定性解答,并主张保险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平衡其与承运人间的利益,以实现保险利益原则与最大诚信原则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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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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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大诚信原则是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其最早起源于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义务、说明义务、保证等制度,贯穿于保险合同始终.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保险法的地位逐渐下降,其主要作用逐渐被民法的一般规则替代.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地梳理最大诚信原则,使其在现代法律活动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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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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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解释了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分析最大诚信原则运用意义,并且在此基础上结合人身保险在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运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原因,并据此提出几点建议及对策,从而加大对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视程度,以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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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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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2019年6月28日,《机动车保险车联网数据采集规范》开始实施,为互联网车险行业提供了一个详细的数据使用和数据采集维度的规范,通过明确数据有效性、合理性、真实性的校验规则,填补了车联网数据在车险经营管理使用时真实性校验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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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嘉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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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大诚信原则是订立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保险合同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不同于一般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它是保险法尤其是海上保险中的重要原则.在最大诚信原则下,保险合同中各方都有着自身的诚信义务,这种义务上的要求对双方权益、贸易、法律、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其未来的发展也应注重引导人们对最大诚信原则的自觉遵守,而不是仅靠强制性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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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武
-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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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从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诞生以来,围绕其构成和适用要件而展开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当下,国内外有学者提出了废除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英国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其一,阐述英国判例法关于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确立的发展历程;其二,通过阐述其他民事合同的合同前告知义务,来论证保险法的"诚信"为何成为"最大"诚信;其三,阐述英国保险法最大诚信的困境及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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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士
- 《第六届2011中国保险教育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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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了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情况提出询问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学说及判例多认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告知书所定内容或保险人所询问之问容.但有违保险法之最大诚信原则,应当承认告知书范围之效力的同时,在告知书非记载事项若是属于保险法中之重要事项时,亦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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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婷
- 《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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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卖保险缠,赔保险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我国保险业的现状。2008年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就是保险“理赔难”。2009年保监会把治理“理赔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也说明了这一点。对于保户而言,如何治理“理赔难”,需要勇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繁杂的、专业的保险条款。生疏的保险法条,深奥的保险法理,复杂的诉讼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户的维权之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运用保险法来做好保险追偿等切身利益相关事项,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信诚人寿在业内率先制定并且遵守通俗化条款,废除“战争死亡免责条款”,实行“先核保、后扣款”的投保流程作业,为切实保障客户利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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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婷
- 《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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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卖保险缠,赔保险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我国保险业的现状。2008年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就是保险“理赔难”。2009年保监会把治理“理赔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也说明了这一点。对于保户而言,如何治理“理赔难”,需要勇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繁杂的、专业的保险条款。生疏的保险法条,深奥的保险法理,复杂的诉讼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户的维权之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运用保险法来做好保险追偿等切身利益相关事项,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信诚人寿在业内率先制定并且遵守通俗化条款,废除“战争死亡免责条款”,实行“先核保、后扣款”的投保流程作业,为切实保障客户利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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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婷
- 《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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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卖保险缠,赔保险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我国保险业的现状。2008年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就是保险“理赔难”。2009年保监会把治理“理赔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也说明了这一点。对于保户而言,如何治理“理赔难”,需要勇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繁杂的、专业的保险条款。生疏的保险法条,深奥的保险法理,复杂的诉讼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户的维权之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运用保险法来做好保险追偿等切身利益相关事项,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信诚人寿在业内率先制定并且遵守通俗化条款,废除“战争死亡免责条款”,实行“先核保、后扣款”的投保流程作业,为切实保障客户利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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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婷
- 《2010年广西保险法律诉讼专题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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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卖保险缠,赔保险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今我国保险业的现状。2008年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就是保险“理赔难”。2009年保监会把治理“理赔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也说明了这一点。对于保户而言,如何治理“理赔难”,需要勇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繁杂的、专业的保险条款。生疏的保险法条,深奥的保险法理,复杂的诉讼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户的维权之路。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运用保险法来做好保险追偿等切身利益相关事项,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信诚人寿在业内率先制定并且遵守通俗化条款,废除“战争死亡免责条款”,实行“先核保、后扣款”的投保流程作业,为切实保障客户利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