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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

不起诉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488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74篇、会议论文14篇、专利文献19438篇;相关期刊244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5年全国刑事起诉与不起诉制度学术研讨会等;不起诉的相关文献由535位作者贡献,包括陈光中、黄坚荣、刘根等。

不起诉—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74 占比:2.38%

会议论文>

论文:14 占比:0.07%

专利文献>

论文:19438 占比:97.55%

总计:19926篇

不起诉—发文趋势图

不起诉

-研究学者

  • 陈光中
  • 黄坚荣
  • 刘根
  • 张建伟
  • 敖芬
  • 曹绍锐
  • 李扬
  • 王吉春
  • 郝东升
  • 陈小平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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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峰
    • 摘要: 在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护民营企业主体权利的方针指引下,刑事合规不起诉对规范与保护企业发展的价值日益凸显。刑事合规不起诉在我国企业犯罪形势严峻与治理效果不佳的背景下乘势而来,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拓宽和加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与深度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本文通过对刑事合规不起诉的案件范围、适用程序与适用内容进行界定,以期加速其体系化进程。与此同时,在制度改革中也面临着诸如检察机关办案能力不足、信息是否公开等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索。
    • 何萍; 赵莹雪
    • 摘要: 对于审查起诉阶段减少犯罪事实的处理,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立法上存在缺位,造成检察裁量权的监督弱化以及相关涉案人有诉求、无救济渠道的困境,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通过对减少犯罪事实案件的实证研究,分析该类案件的模式和特点,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做法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司法现状,通过立法解决减少犯罪事实的部分案件被搁置问题,不断强化审查起诉阶段减少犯罪事实的内外部监督措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以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化解矛盾,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 王军
    • 摘要: 不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在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节约司法资源、修复受损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当前,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指引下,各地检察机关运用不起诉裁量权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全国不起诉率逐年上升。与此同时,不起诉后检察权运行的问题也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对被不起诉人依法适用非刑罚措施上,过于依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检察环节措施,而且在涉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措施的适用上仍然存在着局部空转等问题。2021年《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对接。检察机关应当以此为契机,激活“两法衔接”的规范指引作用,探索完善不起诉后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发挥绩效考评在检察权运行中的导向功能,以实现不起诉制度的价值目标。
    • 许林逸
    • 摘要: 从形式看,我国行政监管部门已经初步确立了企业合规的中国标准,虽然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并没有明确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合规在我国企业单位犯罪不起诉方面就是一片空白。从企业合规的角度分析单位犯罪的刑事归责体系,企业可以通过健全的合规体系切割责任,进行出罪,实现绝对不起诉;通过完善现有的合规计划,获得酌定不起诉;通过建立合规计划,换取实质的附条件不起诉
    • 杨恩军; 孙浩男
    •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企业家贿赂犯罪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在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即使对涉案企业家采用不起诉处理方式,也多是适用酌定不起诉。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整有效的企业家贿赂犯罪不起诉制度。因此,有必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家贿赂犯罪不起诉制度。
    • 廖宇星; 涂雨欣
    • 摘要: 反海外贿赂合规是国家与企业治理海外商业贿赂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企业反海外贿赂合规发展缓慢,原因是我国刑诉法中不存在合规不起诉制度,刑事合规激励机制无法发挥作用。这种激励机制运行的前提是对海外贿赂犯罪的管辖权,基本逻辑是合规成为公诉机关决定是否对涉嫌犯罪企业起诉的依据。本文将企业海外贿赂犯罪分为两种类型,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同类型犯罪的主体范围、追诉机关,以及《刑事诉讼法》《刑法》规定的不起诉制度中“合规”作为不起诉依据的制度空间,从而探讨如何构建起我国的合规不起诉制度。
    • 徐艳; 尤雨新
    • 摘要: 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是检察机关探索预防犯罪,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路径之一。在企业刑事合规治理背景下,司法实践对单位犯罪处罚依据应采纳组织体刑事责任论,限制对企业相关自然人的减免处罚。在制度衔接方面,应明确适用的不起诉制度和罪名适用范围。为了使企业合规制度更具操作性,需对企业合规进行分类,将合规启动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
    • 吴辰凯
    • 摘要: 近二十年来,我国重罪案件以及暴力犯罪案件所占比例连年下降。2020年开始,最高检力推“少捕慎诉慎押”理念,逮捕和起诉率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态势,在大量最终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已不再适用逮捕措施。与起诉案件相比,最终不起诉的轻伤害案件性质大多更为轻缓,但逮捕率却依旧较高,进一步降低逮捕率需要从此类轻罪案件入手,摒弃“构罪即捕”“有罪必诉”的理念。通过对207份故意伤害罪不起诉决定书的分析,得出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对判断是否适用逮捕措施影响显著,但过度重视赔偿等因素对逮捕的影响,其合理性存在疑问。应通过提高认罪认罚案件中“少捕”力度,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理性看待赔偿因素以及消除对逮捕要件的误解等,以达到贯彻与完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目的。
    • 韩红兴; 王然
    • 摘要: 随着“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正式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扩张不起诉不仅是国际犯罪治理的趋势,也是构建我国审前分流机制与发挥司法的社会治理作用的实际需要。而现有的规制手段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不足,难以应对未来不起诉制度的快速发展。为了防止不起诉扩张后可能出现权力滥用等问题,通过构建不起诉的司法审查模式、强化当事人的救济手段以及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方式规制不起诉具有重要意义。
    • 吴君霞; 秦宗文
    • 摘要: “慎诉”为在审查起诉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了明确的衡量基准。“慎诉”的前提是案件达到了起诉条件,其作用主要体现于起诉必要性的判断,对案件实体条件和证据标准的判断影响较小。当前“慎诉”刑事司法政策的实施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隐患,其中司法人员的“严打”思维惯性、“慎诉”与司法人员个人利益诉求之间的冲突等对政策稳定实施的影响尤为突出。为保障“慎诉”政策行稳致远,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努力:为形成“慎诉”的思维惯性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动态调整不起诉指标底线,适度鼓励冲高不起诉率;为办案人员办理不起诉创造友好但又监督有效的办案环境;积极推进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工作,扩大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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