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研究主题> 普通语言学

普通语言学

普通语言学的相关文献在1961年到2022年内共计256篇,主要集中在语言学、汉语、常用外国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56篇、专利文献29956篇;相关期刊154种,包括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文史知识等; 普通语言学的相关文献由245位作者贡献,包括伍铁平、余运伟、周流溪等。

普通语言学—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56 占比:0.85%

专利文献>

论文:29956 占比:99.15%

总计:30212篇

普通语言学—发文趋势图

普通语言学

-研究学者

  • 伍铁平
  • 余运伟
  • 周流溪
  • 徐德江
  • 姜永琢
  • 李心释
  • 王远新
  • 万世雄
  • 万仲永
  • 于丽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搜索

排序:

年份

    • 林娴
    • 摘要: 学界对于语言的理论研究由来已久,19世纪初,西方语言学学者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历史比较方法,语言学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为普通语言学的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的许多观点被后代学者不断继承与发展。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岑运强编著的《语言学概论(第四版)》一书,正是在索绪尔语言理论基础上的突破与创新。作者对语言学的性质、任务、研究方法和发展历史作了系统而全面的梳理与总结。
    • 摘要: 娄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牡丹江师范学院校级教学名师。东北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博士毕业,2009至2010年,在美国凯斯.西储大学认知科学系访学。从事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和翻译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学术兴趣包括普通语言学、认知语言学、语言类型学,翻译理论和实践等。
    • 程杰
    • 摘要: 文体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可追溯至公元前约700年的古典修辞学。20世纪初,随着欧洲历史语言学和普通语言学的发展,文体学与语言学逐渐结合成为一门具有一定独立地位的交叉学科。瑞士语言学家巴利(Bally,1909)的《法语文体学》对文体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任务的论述,标志着现代文体学的正式诞生。张德禄等人编著的《文体学新发展研究》一书,不仅对文体学的发展历程作了系统概述,而且对文体学的学科特点和发展趋势作了讨论和评价。
    • 姚晓艺
    • 摘要: 谢尔巴是苏联著名语言学家、彼得堡语言学派的杰出代表、列宁格勒音位学派创始人。其学术思想体现在语言学众多领域,尤其是在音位学和普通语言学中的贡献。科学地发展音位学说,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确立音位的功能,奠定了列宁格勒音位学派的基础。他提出语言现象的“三个方面”,并提出再现语言系统的语言学任务。
    • 丹麦奥托·叶斯柏森; 曲长亮(译); 亓晨(校)
    • 摘要: 我国的语言学界和外语教学界对奥托·叶斯柏森(Otto Jespersen)的名字并不陌生。早在20世纪初,他的语言演化思想就已通过胡以鲁《国语学草创》而为国人所知。至30、40年代,他的语言学思想深刻影响过何容、吕叔湘、王力等汉语语法大师,对林语堂等其他领域的学者亦有一定影响。进入80年代,他的《英语语法要略》《语法哲学》两部著作得到了汉译。不过,除了我们所熟悉的三品级等语法理论之外,叶斯柏森还在早年致力于语音学研究,既在语音理论方面著述丰硕,又将理论积极运用于语言教学、方言研究、文字改革、词典编纂等应用领域,后世学者因而指出:"早期生涯中,他获得了经典语音学领军型代表人物之地位"(于恩·里舍尔《奥托·叶斯柏森对丹麦语音学和普通语音学的贡献》[Jorgen Rischel,Otto Jespersen’s Contribution to Danish and General Phonetics],1989,p.43)。叶斯柏森对语音的研究不仅包含静态的描写与归纳,更涉及语音的历时演变规律。1886年,他长达29页的《论语音定律问题》(Zur Lautgesetzfrage)一文,发表于德国莱比锡出版的《普通语言学国际学报》(Internationale Zeitschrift f(u")r allgemeine Sprachwissenschaft)上,对新语法学派的"语音定律无例外"这一知名论断中存在的缺陷提出了独到的见解。正如语言学史专家科尔纳(E.F.K.Koerner)所指出,《普通语言学国际学报》创办出版的年代,正是新语法学派运动最强势的年代,该时代"可比作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的‘生成主义范式’之时代"(《论泰希默的重要性》[The Importance of Techmer’s"Zeitschrift"],1973,p.22)。因此,在新语法学派如日中天的19世纪80年代,时年26岁的叶斯柏森,能够在该学派的大本营发表这样一篇长文,不难从中体会出由泰希默(Friedrich Techmer,1843-1891)、莱斯琴(August Leskien,1840-1916)、保罗(Hermann Paul,1846-1921)等学派核心人物组成的学报编委团队对此文学术价值的充分肯定。主编泰希默甚至亲自出马,为该文增加了若干点评式脚注(即文中不时可见的"F.T.注")。叶斯柏森三度论述语音定律问题。1886年的这篇《论语音定律问题》,我们不妨称之为"第一论"。该文分别以德语发表于《普通语言学国际学报》、以丹麦语发表于《北欧语文学学报》(Nordisk tidsskrift for filologi)。1904年,他的专著《语音学的基本问题》(Phonetische Grundfragen)出版时,这篇文章充当了该书的最后一章。不过,他没有对旧文直接做修订,而是在保持其原貌的基础上,在其后附上了一份12页的"补记"(Nachtrag),是为语音定律问题之"第二论"。1933年,叶斯柏森对《论语音定律问题》的原文和补记进行了删节和修改,一并编入了其自选集《语言学文集——用英、法、德语撰写的论文选》(Linguistica:Selected Papers in English,French and German),此时他又新撰写了一份24页的"最后的话"(Letzte Worte),是为"第三论"。从叶斯柏森对此问题的一论再论,我们不难体会美国语言学家特伦斯·威尔伯(Terence H.Wilbur,1924-2000)为何把该著作称为"叶斯柏森最宠爱的孩子"(Wilbur,1977,p.lxxxix),并将其与古尔替乌斯、德尔布吕克、布鲁格曼等在当时更具资历与影响力的学者撰写的篇幅更长的著作并置,收录进《1885至1886年语音定律之争资料集》(The Lautgesetz-Controversy:A Documentation [1885-1886])。迄今唯一一部中文版《叶斯柏森语言学选集》的编者兼译者任绍曾教授曾为选集缺乏语音学的内容而略感遗憾(《选集》译序,2006,p.9)。而今,本文译者译出叶斯柏森对语音定律问题的上述三论,以期向充分发掘叶斯柏森丰硕的语音学思想迈出一小步。以下为《论语音定律问题》("第一论")的全文,据1886年德语版译出。
    • 钱军
    • 摘要: 《语言学研究》第28辑经典译文栏目刊登捷克语言学家马泰修斯(Vilém Mathesius,1882—1945)的论文《论现代英语的句子观》(1929),法国语言学家本维尼斯特(Émile Benveniste,1902—1976)的论文《分析哲学与言语活动》(1963)。1929年,马泰修斯在用德文发表的《论现代英语的句子观》一文中,使用了“句子观”(或译为“句子视点”)一词(Satzperspektive=sentence perspective)。在用捷克文表述这一概念的时候,马泰修斯使用的术语是“句子的实际切分”(aktuálničlenĕni vĕtné),它的英文对应说法是actual division of the sentence(《布拉格语言学派词典》,2003:48)。马泰修斯的原始著作当中没有出现过术语“功能句子观”(functional sentence perspective),我们在其著作英译本《普通语言学基础上的当代英语功能分析》(2008)中看到的术语“功能句子观”是英译者处理的结果。目前,捷克语言学者在用英语写作的时候,一般用“功能句子观”,很少使用“句子的实际切分”。
    • 摘要: 华劭,博士生导师,1930年生。1951年毕业于哈尔滨外国语专门学校,后留学莫斯科大学语文系。长期从事俄语、普通语言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任教于哈尔滨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大学。曾任黑龙江大学俄语系主任、俄语研究所所长,中国俄语教师联合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政协常委。1990年荣获世界俄语教师联合会授子的普希金奖章和奖状。
    • 本刊记者
    • 摘要: 2020年10月24日至26日,由上海市语文学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神话学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国家话语生态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第六届全国语言学核心期刊主编与青年学者对话论坛暨唐文治诞辰155周年高端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召开。此次会议邀请到了全国语言学核心期刊主编、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做主题报告,并组织了青年学者主题工作坊。本次会议主题包括普通语言学研究、汉语研究、汉字研究、方言研究、跨学科的语言学研究、唐文治学术研究等。
  • 查看更多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