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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

显名股东的相关文献在2004年到2022年内共计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31篇;相关期刊56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上旬刊)、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三届国际信息技术与管理科学学术研讨会等;显名股东的相关文献由88位作者贡献,包括孔晓香、柳科斯、刘梦等。

显名股东—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5 占比:72.65%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85%

专利文献>

论文:31 占比:26.50%

总计:117篇

显名股东—发文趋势图

显名股东

-研究学者

  • 孔晓香
  • 柳科斯
  • 刘梦
  • 刘永平
  • 孙宏涛
  • 张德坤
  • 徐科
  • 汤景中
  • 郑宏霞
  • 陈栋栋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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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孙豪杰
    • 摘要: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承认了代持股权协议的合法性,也肯定了隐名股东的合法地位,但是关于隐名股东、显名股东、申请执行人之间的冲突如何解决,即隐名股东能否对抗显名股东债权人对于股权的强制执行还没有统一的结论。该问题的焦点在于“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身份确认”以及“实际出资人享有的民事权益能否对抗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性路径,是以“不能对抗”为原则,“隐名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以及“股权与债权形成先后”为例外,允许隐名股东对抗债权人的强制执行,以此平衡债权人和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利益。
    • 黄宣; 朱永进
    • 摘要: 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有限责任公司代持股权的执行尚缺乏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也存在争议。对《公司法》第32条第3款所称的“第三人”可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明确其含义,提供统一适用标准。当显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时,隐名股东不得对抗执行代持股权;当隐名股东为被执行人时,显名股东能否对抗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分情形处理。
    • 杨志华
    • 摘要: 商事外观主义也称外观主义,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逐渐衍生出“商事外观主义”。如果商事活动没有效率,是难以带动经济繁荣的,所以为了更好地鼓励商业活动的开展,“商事外观主义”这一理论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股权代持是一种非常具有隐蔽性的投资方式,但是对隐名股东的保护实质上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障碍,所以对如何规范股权代持相关的问题,还是需要条条框框的制度来进行规范。法律制定其实也是利益双方博弈取舍的过程,本文希望尽快可以出台相关代持的制度法规,以期对隐名股东权益合法化困局的打破。
    • 张建鸿; 郭洋洋
    • 摘要: 作为实际出资人的借名股东与作为代持人的显名股东及公司之间很容易发生纠纷,其中借名股东维权纠纷与显名股东维权纠纷均存在,从近四年全国股权代持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借名股东维权纠纷案件数量较大,该类纠纷在实际处理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尤其是对关键事实借名股东投资权属的认定部分,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意见分歧,不予认定的情形占比较大,而借名股东往往又缺乏必要证据,导致其维权难度加大。
    • 韩玉婷
    • 摘要: 出于规避或非规避法律的种种目的,实际投资人与股东的身份可能并不重合,因此股权代持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当下屡见不鲜。股权代持法律关系涉及内部与外部构造两个部分,包括实际投资人、名义股东、公司和公司债权人等主体。以委托合同定性股权代持协议的性质,对于解决股权代持过程中隐名股东逐渐晓名而不显名时出现的股东资格归属问题更加有利。同时,对于隐名股东显名化的问题也应在现有法律规则下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并注意对股权代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意识的防范。
    • 王丽婷
    • 摘要: 随着经济迅速发展,投资人参与公司治理和进行投资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出于投资人自身的多种原因,股权持有方式演化出了隐名股东持有方式。隐名股东是在市场经营探索中催生出来的对制度灵活运用的产物,同时也是市场主体在投资和生产时自由意志的结合。隐名股东的存在,在为公司注资提供新渠道、为股东营利提供新方式的同时.
    • 褚翠巧
    • 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促进了经济市场的自由竞争,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商事主体,公司的投资方式也不断增多,从而导致利益纠纷的增加,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通过签订"代持股协议"进行商事投资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尤为显著.作为特殊的投资方式,实际投资人接受他人委托,名义上代替他人持有股权,对公司事实上进行投资活动,这会使隐名股东权利保障面临困扰.我国的法律并不禁止,实际出资人通过代持股协议,事实上对公司进行投资.同时,我国《公司法》中,没有与代持股协议相关的法律关系的规定,也无相关股东资格的规定.这将导致现实生活中,因为代持股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大量出现,实际投资人是否是股东这一问题,无法得到统一的认定,这会使隐名股东权利保障面临困扰.故笔者试图从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和隐名股东的法律意识两方面入手,分析隐名股东的权利保障.
    • 史正保; 张红涛
    • 摘要: 目前隐名投资现象十分常见,已成为公司管理及司法审判中的难题.对于隐名投资,我国《公司法》缺乏明确规定,但该法并没有否认隐名股东.现行法律规范中,只有《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0〕18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18号)涉及隐名投资,但上述司法解释不够完善和规范.如何合理有效地规范隐名投资,处理隐名投资涉及的多重法律关系,不仅是公司法学理论的问题,更是司法实践面临的挑战.
    • 韩玉婷
    • 摘要: 出于规避或非规避法律的种种目的,实际投资人与股东的身份可能并不重合,因此股权代持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当下屡见不鲜.股权代持法律关系涉及内部与外部构造两个部分,包括实际投资人、名义股东、公司和公司债权人等主体.以委托合同定性股权代持协议的性质,对于解决股权代持过程中隐名股东逐渐晓名而不显名时出现的股东资格归属问题更加有利.同时,对于隐名股东显名化的问题也应在现有法律规则下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并注意对股权代持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有意识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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