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者
无辜者的相关文献在1979年到2022年内共计39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文学、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96篇、专利文献1篇;相关期刊259种,包括法律与生活、民主与法制、南风窗等;
无辜者的相关文献由376位作者贡献,包括何家弘、子鱼、孙浩元等。
无辜者
-研究学者
- 何家弘
- 子鱼
- 孙浩元
- 张建伟
- 刘仁文
- 刘洪波
- 孙欣
- 丁光训
- 亚生
- 何婧
- 刘祥亚
- 吴淡如
- 周国平
- 夏佳雯
- 孙建勇
- 张丽钧
- 张泽涛
- 易水寒
- 李云虹
- 李冰
- 李蒙
- 柴春芽
- 梅桑榆
- 爱德华·萨格因
- 王乾荣
- 王璋瑜
- 王立峰
- 石勇
- 石破
- 童大焕
- 罗素
- 胡慧勇
- 萧瀚
- 邢新研
- 邹易材
- 金燕
- 阿依·莱特纳
- 陈虎
- 韩福东
- 马浩
- 黄少华
- 齐文祥
- C.罗纳德·赫夫
- Jesse Hunter
- King
- Lili
- Ronald F.Wright
- Stefan Zweig
- Weiji
- ko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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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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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说到刚正清廉、断案如神的人物,大家脑海里总会浮现狄仁杰、包拯、海瑞这几个名字。但你们知道吗?宋代还有这样一个人,他清正廉明、断案神速,他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宋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到广东任提刑官(相当于现在的法官兼检察官)。当时广东官吏大多不作为,一些案件搁置多年都没有处理。宋慈到任后,仅八个月就清理冤案、假案、错案近百件,为不少无辜者平反昭雪,当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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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仁贵;
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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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空前规模的种族灭绝事件,纳粹大屠杀代表着人类历史上的“至暗时刻”,而屠杀主要发生地奥斯维辛集中营是举世公认的大屠杀象征。以至于踏入集中营大门就仿佛置身于人间炼狱,奥斯维辛的极端野蛮使它与其他人类世界区分开来,有学者将之称为“奥斯维辛星球”(the planet Auschwitz)。②奥斯维辛是一个象征符号,它具有历史与记忆的两种面向:作为历史事件,奥斯维辛集中营是纳粹实施大屠杀的核心场所,上百万无辜者在此惨遭毒手;作为公共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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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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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伊恩·麦克尤恩《无辜者》为分析对象,通过米歇尔·巴勒夫的文学创伤理论,对小说男女主人公遭受的创伤及背后影射的历史文化背景进行探讨,从战争创伤、性心理创伤和伦理创伤三层面分析《无辜者》的创伤叙事。战争创伤是小说创伤叙事的核心,冷战的意识心态扭曲了个人和社会,其政治影响造成了性心理创伤和伦理创伤。冷战中的战争阴影、民族仇恨对个体造成创伤,使无辜者变为施暴者,加剧社会的分裂和道德的沦丧。对《无辜者》中创伤叙事的研究有助于理解冷战时期紧张的意识形态对抗和战后的信仰缺失与道德危机,也反映出对历史的反思和对未来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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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贞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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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魏大臣崔浩编修国史,因为写得毫不遮掩,得罪了朝廷权贵,于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便对其问罪,且牵连甚广。但是,与崔浩一同编修国史的高允,不仅在此事件中全身而退,还挽救了不少无辜者的性命。原来,高允是北魏太子拓跋晃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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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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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辜者》是英国作家伊恩·麦克尤恩转型后的代表作,它以寓言叙事的方式突出了人性纯真指涉的悖论.在冷战历史语境中,自我的纯真与生存意义具有共谋性.在叙述话语层面,小说以多重叙述声音共存于一个文本中,产生的间离效果体现了自我追寻纯真的寓言式言说困境.在政治层面,柏林作为地理空间的寓言化用意,体现了纯真作为意识形态话语产生的自我异化效力.在认知层面,小说对主人公伦纳德浪漫之爱的否定性书写,充溢着对纯真悖论的寓言式救赎力量.本文认为,《无辜者》以寓言叙事方式呈现了残酷的生存本相,它导致人性纯真在追寻中不断消解,表达了麦克尤恩对救赎式生存美学以及对纯真本质的复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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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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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说起"无辜"一词,我们常常将其与受害者联系在一起,而在《无辜》这本书中则正相反,书里的"无辜者"恰恰是那些伤害了别人的"好心人"。关于爱和幸福的关系,我们往往会认为幸福是爱的结果,而与此相反的,以幸福为名义的爱又会引起怎样奋怪的举动,造成怎样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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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佳雯;
金燕;
胡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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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伊恩·麦克尤恩小说《无辜者》以历史史实为背景,以伦纳德和玛丽亚的爱情为主线,真实再现了战后柏林那些"征服者"与"被征服者"的爱情与生活场景,隐喻性地揭示了冷战时期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暴力给普通人带来的创伤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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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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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伊索寓言》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寓言集,其中大部分故事通过动物的经历和遭遇,来反映人的生活经验和处事之道。本文选取了《伊索寓言》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个故事,在原文内容的基础上,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角度,分析受害者可以寻求的维权途径。在动物界,弱肉强食是通行的生存法则,人类社会早期也是如此。受害者一般采用隐忍的自我保护方式,但这种方式没有国家公权力的支持,缺乏外来力量的介入,是原始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如今的法治社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旨在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而受害者遭受不法侵害之后,不用再忍气吞声,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也会以裁判的方式阻断罪恶,不让更多的无辜者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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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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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诚如世界上鲜有无缘无故的爱,也鲜有无缘无故的恨,凡事皆有因果,尤其是在传统刑事案件中,除少数没有任何责任却祸从天降的无辜者,成为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多或少都与自身性格特征都有一定联系。《黄帝内经》有句名言:“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研究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性格特征,对于提高思想警惕,加强自我防护,从而尽量避免或减少成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概率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