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
不同意的相关文献在1950年到2022年内共计728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文学、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28篇、专利文献35601篇;相关期刊299种,包括老人天地、故事世界、剑南文学(经典阅读)等;
不同意的相关文献由626位作者贡献,包括潘家永、金鳞、马志国等。
不同意—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5601篇
占比:98.00%
总计:36329篇
不同意
-研究学者
- 潘家永
- 金鳞
- 马志国
- 心语
- 李开
- 陈永林
- 佚名
- 刘燕敏
- 本刊编辑部
- 李文成
- 李雪莲
- 丁宁
- 丁实
- 仲达
- 冉正万
- 冯怡
- 凤凰
- 刘墉
- 双木
- 叶倾城
- 吉菁
- 吴芳芳
- 吴雪花
- 吴非
- 周华诚
- 和璐璐
- 商周
- 孙方友
- 孙智慧
- 安慧
- 张立君
- 斌礼
- 李众喜
- 李清浅
- 王景龙
- 百合
- 积雪草
- 程小成
- 罗雨田
- 莎莎
- 蓝紫
- 裘山山
- 许晓铭
- 赵广龙
- 郭震海
- 金景芳
- 金近
- Adam
- Brett
- Ha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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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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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明示同意”和“默示同意”解释行为主体间的权威和义务关系并不总是成功,诉诸“规范性同意”似乎更为合理。艾斯特朗德认为当“不同意”在规范意义上错误时无效,等同于发挥了同意的规范性效力。桑德斯进一步指出明确的拒绝同意仍具有规范性效力,只有当“有表达异议的路径,但是行为主体没有表达异议”时不同意无效,等同于发挥了同意的规范性效力。但是,由于规范性同意理论的内在逻辑并不融贯,仍面临着“适用性问题”“直接权威问题”等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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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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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论场合中不同意言语行为是威胁对方面子的行为,需要采取礼貌策略,以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通过分析"BTSJ日语自然会话语料库"中讨论谈话的不同意言语行为,明确了日语母语者在讨论中不同意表明的五种礼貌策略,即"部分同意""表明共同立场"的积极礼貌策略及"提出疑问""征求意见""使用模糊限制语"的消极礼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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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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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害妇女不同意发生性交行为"与"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本质特征的一体两面,只不过是因为所站在的立场不同而产生的不同表述,本质上并无差别.不同的情形下应当设立不同的对"妇女不同意"的判断标准,即在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行为时,应将判断重心置于行为人的手段行为是否达到使被害人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 在行为人并未采取"暴力或胁迫"等明显压制手段时,应将判断重心置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被害人不利或者无法反抗的地位,即"心理恐惧模式";欺诈型强奸则应按照"本质错误说"处理."行为人所属一般人"标准常用来处理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受害女性同意与其发生性行为而实际上被害人并不同意的情形,而"法定符合说"则适宜于处理行为人主观上以为被害人不同意但实际上被害人同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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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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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我们把喜欢抬杠的人叫作"杠精";在古代,没有"杠精"这种说法,但爱抬杠的依然大有人在,尤其是诗人抬起杠来,分分钟秒杀今天的"杠精"。"杠精"界的元老,非唐朝的杜牧莫属。杜牧其人,我们都熟悉,风流才子。不过,大家可能不知道,这个风流才子还是一位历史爱好者,喜欢读历史、写历史评论,观点还非要和前人反着来,因此被称为"历史翻案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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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君;
刘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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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言语行为的直接性程度进行标注通常是言语行为研究和礼貌研究的切入点.但现有的标注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们或基于非自然语料,或操作性差,已经无法适应目前基于语料库研究的需要.本文通过考察现有的几种标注方法,根据话语视角,以一个言语行为的三个不同维度和若干范畴为基础,提出了一套新的标注系统,然后通过“不同意”言语行为实例描述该标注系统在研究中的具体应用,最后指出该标注系统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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