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建设最重要之目的乃将国民的生活素质提升,当国家之人民于生活素质提升到某种程度后,社会就能抑制大众物欲的泛滥,由充实生活促进心灵的满足,减少对物质享受过度的依赖和需求;古建筑是文化建设的一部分,属于文化资产,它是由前人智慧的成果所遗留下来之具体构造物,做好保扩与维扩让算继续保存,才能承先启后创造未来,也藉由它存在的印证,来认识过去了解前人与历史;由于古建筑均矗立于各地区,具有地区乡土之本质,容易产生国家及民族的情操与激情,也因它是前人智慧所遗留下来的产物,处处散播着文化气息及显现文化本质与特性,古建筑已成为国人所共有之文化资产,近年来国人受先进国家之影响,对古建筑保护之热衷、关心情怀己逐渐高涨,显现国人之文化水平随之提升,无形中加重对古建筑修复的使命与责任。rn 台湾于1982年颁布文化资产保存法实施至今,已修复完成计约600处之古建筑,古建筑一词涵盖已烈为古迹之庙宇建筑及列为历史建筑之现代建筑,两类具不同典型之建筑体,均因于起建时受当时之政治、社会、经济、人文、用途等因素,而有不同之造型、结构、装饰、材料、工法等,故在修复内容须视个案之需求而做调整,从历年来研究者所参与之修复经验得知,古建筑之修复于各阶段之作业,须照既定的程序为之,依序为调查研究作业之管理、规划设计作业之管理、发包阶段之工程业务管理、监造作业之工程管理、修复营缮施工之工程管理、验收之作业管理等,于各阶段操作与执行之管理模式,尚有许多要领及方法之改善空间;本研究旨在修复工程之管理问题,如何改善与调整做探讨性之研究。换言之,本研究更将理论与实务于论述中做融合,做为未来于古建筑修复工程之管理事务能于执行操作时。在目标、内容与方法有所方向,同时亦提供未来于学术性或实务性之后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