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较大
数额较大的相关文献在1981年到2022年内共计77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68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902篇;相关期刊343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人民检察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等;数额较大的相关文献由743位作者贡献,包括乌云巴特尔、冯建平、冯殿美等。
数额较大
-研究学者
- 乌云巴特尔
- 冯建平
- 冯殿美
- 张绍谦
- 李红波1
- 杨晓倩
- 任诚宇
- 刘伟
- 吴琦倩
- 夏其淦
- 孙军工
- 孟亚生
- 崔建民
- 常国成
- 张伟森
- 张涛
- 张瑞幸
- 张秋芳
- 彭艾
- 徐绍玲
- 方园
- 明新春
- 李松
- 李进忠
- 杜伟
- 杨丽华
- 杨志粤
- 杨毅
- 林建伟
- 潘经民
- 熊选国
- 牟怀书
- 王勇
- 王超
- 王骏
- 胡乾辉
- 薛军
- 袁杰
- 袁梅
- 谢秀苑
- 赵秉志
- 郝象
- 郝间
- 郭洁
- 金子桐
- 闫继勇
- 陈啸天
- 韩梅
- 黄洁
- 黄祥青
-
-
于冰
-
-
摘要:
贪污罪的数额曾历经数次立法修改加以调整。当前司法解释将贪污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由5000元提升到3万元,致使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未达“数额较大”标准进而无罪化处理的贪污行为受到关注。目前司法实践中对这类行为的处理模式是大多数认定为无罪,而理论界对这一行为的定性却存有争议。若将这种行为全部认定为无罪,将会导致刑罚处罚不公平,所以应重新审视此类行为的定性问题。对于贪污数额未达入罪标准的行为,既要考虑其构成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同时也要考虑其构成其他财产犯罪如盗窃、诈骗等罪名的可能性。
-
-
高胜军
-
-
摘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
钱岩
-
-
摘要:
【裁判要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查处卖淫嫖娼过程中利用治安行政管理权,以威胁恫吓方式多次向嫖娼人员索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案号一审:(2018)津02刑初120号二审:(2019)津刑终77号.
-
-
郭膳溥;
任婧
-
-
摘要: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关条文进行了大幅度修改,对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修改较大,认定构成犯罪的标准从原来的“销售金额数额较大”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
李国权
-
-
摘要:
罪量要素的主观认识是刑法中的一个未决难题,其不仅在理论上有很大的分歧,在实践中也导致部分案件判决结果出现争议.刑法分则罪名条文设置中的罪量要素大体属于构成要件要素,因而是各自罪名主观要件的认识内容.对不同类型的罪量要素不可进行划一的概化处理,而应进行罪量要素明知的类型认定.数额型罪量要素中的主体导向型与结果导向型罪量要素,需要行为人具有明知,而行为导向型不需要行为人认识.后果型罪量要素可区分为有预见轻率型与无预见过失型,有预见轻率型后果罪量要素主观认识程度上为预见,无预见过失型罪量要素的主观认识程度则为有预见可能性.情节型的罪量要素可以转化为数额型与后果型罪量要素来进行区分认定.
-
-
黄晓云
-
-
摘要:
生产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将面临何种处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的,应处以何沖刑罚?单位因商标侵权涉刑,主管人员是否共担刑责……日前,聚焦上述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条线推出了“我是院长,现在开庭”专项活动,切实发挥院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
-
-
-
摘要:
2019年至今,卧龙区法院审结涉及中小学校就近入学刑事案件8件。该类刑事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受害人均为学生家长。受害人为使自己孩子上市区名校,通过熟人介绍或者是互联网、微信朋友圈上传播的信息找到诈骗分子,分辨力不足,容易上当受骗。二是多起作案,连续作案,犯罪数额较大。
-
-
金绍达
-
-
摘要:
甲方购买乙方厂房,双方签订了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应先行支付一部分房款,款到后,在约定期限内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在转移登记完成时,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因预付款数额较大,甲方担心预先支付后乙方生变,所以要求乙方设定担保。
-
-
颜东岳
-
-
摘要:
余欣红读者:王某的“碰瓷”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