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士
教士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71篇,主要集中在宗教、中国史、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9篇、专利文献2篇;相关期刊59种,包括天风、中国天主教、法学家等;
教士的相关文献由73位作者贡献,包括何晨光、刘永红、叶亮等。
教士
-研究学者
- 何晨光
- 刘永红
- 叶亮
- 周戎
- 贾汉博
- 陈舒怡
- 马媛媛
- 马琳
- 魏守明
- (英)卡洛琳·李
- 严向东1
- 云从龙1
- 以勒
- 伍维曦
- 冯悦
- 冯璐
- 刘婉媛
- 刘悦
- 刘贵华1
- 叶君洋1
- 吴泓缈
- 周乃蓤1
- 周兆匡
- 周剑生
- 周孟雷
- 周晓斐
- 周渝生
- 夏含夷1
- 夏至
- 姚远
- 孙邦华1
- 安广禄
- 小林
- 岑嵘
- 左丹丹(譯)
- 左文巧
- 庞朝骥
- 张丽萍1
- 张丽钧
- 张典
- 张鸣
- 張芳1
- 时拾史事
- 李义中
- 李伯毅
- 李华川(译)2
- 李安德(撰)1
- 李静1
- 杨晓春
- 柳宗秀1
-
-
黄培昭;
冯璐
-
-
摘要:
莱希毕业于著名神学院,以反腐斗士著称,被视为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的接班人60岁的易卜拉欣·莱希来自伊朗一个教士家庭,毕业于库姆神学院,是宗教神职人员,总以穿戴黑头巾、黑袍表明自己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后裔。他长期在司法系统工作,两年前成为司法总监(国家最高大法官),如今又有了新身份。
-
-
美柯睿;
左丹丹(譯)
-
-
摘要:
我們常輕易地説到"詩歌"與"宗教(religion)",殊不知在中國上古及中古時代的語境中,"宗教"并没有對應的詞彙~①。宗教一詞,原意爲"宗族的教導",而現代詞典所解釋的"宗教"則是一個創制於十九世紀的新詞彙,爲的是適應西方學者,尤其是傳教士的觀念範疇。
-
-
(英)卡洛琳·李
-
-
摘要:
有一位8岁的小女孩要去镇上学刺绣。当她走到教士家的门口时,有一只凶猛的雄鹅朝她扑来,女孩吓得号啕大哭,她回来后便发誓再也不去教士家了。任家人怎么劝说都没有用。女孩的父亲得知此况后,找来了一根长长的棍子交给他5岁的儿子,对他说:''儿子,希望你的胆子比姐姐大。''
-
-
-
姚远
-
-
摘要:
前几年出差萨尔布吕肯,工作之余尝试了当地的汉堡、香肠与啤酒,从此爱上了Weissbier。当时拍了一些在那边喝到的品牌,回来后对着淘宝寻找,认出了教士啤酒。给朋友推荐,响应寥寥。结果这两年教士走红,又被朋友反过来推荐,只能笑而不语了。夏天又有了去德国出差的机会,很是期待,搬砖工看来也能被小确幸砸中,这次能发现什么稍快朵顿之物呢?然而,现实毕竟是现实,骨感一不留神就成了皮包骨,种种外因弄人,也可能是苍天有眼,没能成行,既耽误了出差工作,又增加了两次申根国的拒签记录,万分沮丧。
-
-
云从龙1
-
-
摘要:
我曾经多次见过太平天国所举行的婚礼,我可以说,除了不用指环以外,其他一切仪式都跟英国礼堂中的婚礼无异。新人同赴礼拜堂,教士为之祈祷,并严格审查新娘新郎的教理,再联合新人的右手,双方彼此接受了之后,教士以圣父圣子的名义为之祝福,宣布婚礼结束。
-
-
严向东1
-
-
摘要:
今天,拉利贝拉的教堂群已经部分修整,1000多名教士在这里侍奉上帝,它既是正在使用的宗教场所,也是对外开放的古迹。
-
-
杨晓春
-
-
摘要:
外来伊斯兰教士在华的活动情况,是理解中国伊斯兰教历史发展的必要方面。本文根据中国回族文献和一般历史文献的记载,勾稽出一些明代入华活动的伊斯兰教士在中国内地活动的情况,综合认为:他们来自西域各地,通过陆、海丝绸之路来到中国,以陆路为主,在华的活动可以分为宣教、传经、修行、授徒四个方面,有的伊斯兰教教士在华活动时间还颇久;现在能够比较明确地了解的明代来华的伊斯兰教士,多数为苏菲一类的游方僧,对于明末清初伊斯兰教典籍中的苏菲思想成分有着直接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中国西北伊斯兰教门宦形成的一个更为宏阔的背景;而明末清初成书的《回回原来》完整的伊斯兰教陆路来华模式的确立,也有着明代西域伊斯兰教主要由陆路来华的基本历史背景的影响。
-
-
陈彤
-
-
摘要:
概念是认识之网的扭结,立法者只有借助于对各种法律事实加以概括的法律概念才能将抽象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晓谕民众,如果没有法律概念,"整个法律大厦就会瓦解".法律概念可能最初俗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法律人赋予明确的内涵之后被纳入法律术语体系,也可能直接匠成于法律人的创造性概括.但无论以怎样的方式产生,法律概念总是以其极强的技术性和极高的精密度与一般日常生活中的概念保持着一定距离,不当然人尽谙熟通晓,故而在各国法律文本中时常可见立法者跳出法律给法律概念下定义的现象.纵览哈萨克斯坦各法,我们会发现它们的"第1条"通常用来集中指陈概念,《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宗教活动和宗教组织法》的第1条也不例外,本条罗列了6个基本概念,分别予以解释,这有助于后文诸条实现言到意到,避免为实践中实施和贯彻本法埋下了由于理解不同而产生严重冲突的可能性.通过对基本概念的解述,我们将获得一条能深入到立法者思维基本单位的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