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
《政府论》的相关文献在1985年到2022年内共计391篇,主要集中在政治理论、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4篇、专利文献297篇;相关期刊84种,包括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湖北行政学院学报、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
《政府论》的相关文献由800位作者贡献,包括张峰、张兆勇、张辉等。
《政府论》
-研究学者
- 张峰
- 张兆勇
- 张辉
- 王剑
- 田震
- 不公告发明人
- 刘波
- 周鸣乐
- 孙岗岗
- 李刚
- 李勇
- 李敏
- 李旺
- 王晓丹
- 王益洋
- 谢为友
- 逯利军
- 钱培专
- 颜鑫
- 傅倩倩
- 冯正乾
- 冯蕾
- 刘志臣
- 刘洪生
- 姬永杰
- 孙涛
- 廖景行
- 戚元华
- 曾宇
- 李旭东
- 樊馨
- 王大伟
- 王玮
- 王生力
- 王红星
- 王长勇
- 赵冉冉
- 陈国强
- 韩亚飞
- 顾泽苍
- A.米尔
- Y.奥巴亚希
- 丁逸
- 万俊伟
- 严妍
- 付永晗
- 任建新
- 任树伟
- 佘彬
- 余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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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洛克:英国著名哲学家、政治理论家、启蒙思想家。毕业于牛津大学,他和贝克莱、休谟并列为英国近代哲学的三大代表人物,其政治理论对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著作:《论宽容》《政府论》《人类理解论》等。他对教育的思考和认识非常深邃精当,他对教育本质及方法等分析总结以漫谈的方式独具特色,语言优美朴实,简洁通透,内容十分丰富,赋予深刻哲理,读来犹如一碗心灵鸡汤滋润心田,帮助我们对教育有更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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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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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640年,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召集议会开会,会议期间,议员们对国王的独断专权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要求限制国王的权力,由此掀开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序幕。历史学家一般将此次革命作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1679年,约翰·洛克(1632年-1704年)开始撰写著名的《政府论》一书。该书写于王位复辟至光荣革命之间,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宪政民主政治和人的“自然权利”,大体上追随着资产阶级夺权的步伐,并为随后的政治法律制度提供了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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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君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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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漫话》一书虽在1693年才正式出版,但这些私人书信主要写于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之前,尤其集中在1684年至1687年.这意味着《教育漫话》可能并不是一本纯粹意义上的教育论著,更是一本与《政府论》发生内在联结的政治著作.前者强调了人民如何形成配享革命的能力和资格,而后者承认了人民拥有革命的权利和权力.回到《教育漫话》的文本内容以及洛克创作这一文本的历史语境,可以清晰地看到洛克关于绅士教育的论述与他对于辉格党人革命的期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份革命前夕的教育行动指南,《教育漫话》旨在培养革命的普罗米修斯.无论是绅士教育体系的世俗和功用色彩,还是洛克对于事业家政治才干的期许和重视,抑或洛克在论述方式上的克制和谨慎,这些都透露出洛克的绅士教育其实是在发现和呼唤潜在的革命者,以求塑造出那种具有治国能力、进退皆宜的政治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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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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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约翰·洛克的自然法思想和儒家的礼法哲学,均将亲权置于上帝或者神意的支配之下,宣示自然伦理的合法性,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家族和社会伦理.与之并行的另外一条发展线索则是:以神权法或者神法为逻辑起点,主张国家法或制定法是自然秩序和自然法则在人类社会的投射.近代以来的法治文化变革,可能片面夸大了中西法律哲学之间的异质性,对两者共性的认知则略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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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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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由是洛克政治思想中的永恒主题,而财产又是洛克自由观当中的核心内容.通过劳动和理性的中间作用,财产和自由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财产成为通向自由的物质基础,而自由则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财产.研究洛克的财产观和自由观,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洛克的政治思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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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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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亨廷顿着眼于二战后第三世界国家纷纷进行行现代化这一现状,富有洞见地提出了的有关政治秩序的思想。“政治秩序论”即“强大政府论”,是将政治秩序作为现代化的前提,强调权威的政府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起到的关键作用的一种理论。它旨在通过树立权威来建立稳定的政治秩序以保障国家平稳地渡过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阶段。而政治秩序的建立依赖于政治秩序的基础。《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将政治认同作为构筑政治秩序的基础因素之一,其有关政治认同构成政治秩序的思想十分具有理论意义但缺少进一步的寻本研究和分析,贸然把其作为政治秩序的基础还是不够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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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诗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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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霍布斯、洛克作为社会契约论最主要的创建者和论述者,其思想在"社会契约组成国家"这一核心理念上一致契合,但在具体的表现形式又有着较大的差异.霍布斯与洛克在这些方面的异同,可以加强对社会契约论思想渊源和精神内涵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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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静;
朱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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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约翰·洛克的著作《政府论》和其早期的自然法哲学著作中即包含了自然法的萌芽,主要体现在天赋人权的思想.洛克认为财产权的起源是上帝和自然法,对某一特定物的财产权来源于上帝所赋予全人类的共有财产权.一方面,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是理性生活下人类所具有的维持自己生存的权利;另一方面,个人通过劳动获得自然物品的私人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