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开放
政府数据开放的相关文献在2013年到2022年内共计282篇,主要集中在信息与知识传播、中国政治、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74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554549篇;相关期刊143种,包括中国行政管理、管理观察、福建质量管理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第33次学术研讨会、2016年全国情报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第十三届(2018)中国管理学年会等;政府数据开放的相关文献由383位作者贡献,包括陈朝兵、黄如花、郝文强等。
政府数据开放—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54549篇
占比:99.95%
总计:554827篇
政府数据开放
-研究学者
- 陈朝兵
- 黄如花
- 郝文强
- 朱晓峰
- 赵需要
- 刘龙
- 完颜邓邓
- 肖卫兵
- 代佳欣
- 刘新萍
- 吴钟灿
- 周志纲
- 夏义堃
- 姜红波
- 彭靖
- 曹雨佳
- 朱春奎
- 杜荷花
- 白献阳
- 盛天祺
- 胡业飞
- 莫祖英
- 袁莉
- 邓崧
- 邵婷
- 郑磊
- 陈彦桦
- 陶成煦
- 韩啸
- 马海群
- 上官莉娜
- 任冉冉
- 侯晓丽
- 储节旺
- 冉连
- 刘志徽
- 刘文云
- 刘瑾
- 刘璇
- 刘畅
- 刘红
- 刘西涛
- 吕廷君
- 唐长乐
- 安小米
- 安琪
- 宋烁
- 岑洁
- 张亚楠1
- 张卫
-
-
冉连;
张曦;
张海霞
-
-
摘要:
[目的/意义]探讨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的行为逻辑,旨在推动实现公众广泛参与政府数据开放服务的政策目标,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公众参与议题的纵深推进.[方法/过程]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法、理论分析法等规范分析方法,以解构式计划行为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分析论证了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行为的生成机理.[结果/结论]政府数据开放中公众参与行为受到个体感知、环境影响、条件保障三大因素的影响,其中内部个体感知生成功利性影响,外部环境生成指引性影响,基础条件保障生成关键性影响.构建供需精准匹配的数据开放服务体系、夯实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政策配套与宣传引导体系、建立长效化的资源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生态体系是促进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服务的关键路径.
-
-
张涛
-
-
摘要:
政府数据开放并非静态的单一行为,而是动态的系统过程。借助数据生命周期理论,可以将政府数据开放解构为数据收集、转换、存储、公开和使用五个阶段。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确立的最新规则,个人信息保护风险可能同时存在于政府数据开放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然而,政府数据开放中现有的个人信息保护范式主要采取“基于结果的方法”,重点关注政府数据在公开时的状态,依靠技术性匿名化手段,难以有效应对政府数据开放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风险。与此相对应,“基于过程的方法”与政府数据生命周期、个人信息保护的程序化和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相契合,可以弥补“基于结果的方法”的不足。通过将风险预防原则和程序、技术、经济、教育和法律等手段分散放置在政府数据开放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个人信息保护风险,在个人信息保护与政府数据开放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
-
陈朝兵;
张田
-
-
摘要:
[目的/意义]系统梳理近十年国内外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的研究文献,有助于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推进和实践指导。[方法/过程]在文献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比较分析、逻辑分析等方法,围绕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的构成内容、功能价值、影响因素、实践探索、评估框架、现实困境、顶层设计和实施路径八个主题展开综述。[结果/结论]该研究领域总体经历了起步探索、快速发展和稳定推进三个阶段。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专题化特征,各主题的研究观点和视角丰富多样,但在研究的议题、方法和视野上尚存在局限。未来研究应当注重研究议题服务实践需要,重视将价值理性导入研究过程,密切追踪国内外实践前沿动态,拓展研究学科与理论视角。[创新/价值]深度归纳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的研究成果与重点内容,同时评析已有研究不足并指明未来研究方向。
-
-
狄振鹏;
姜士伟
-
-
摘要:
[研究目的]探讨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开放与公民隐私之间的矛盾问题,旨在推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方法]针对政府数据开放所带来的隐私权可能遭受侵害的风险,论述了导致该风险的原因,包括法律体系滞后、主体权利与义务不明确、信息管理体系存在不足等问题,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结论]构建分类分级的数据开放法律体系,促进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以及明确数据开放的方式,明确政府进行数据管理的范围,强化数据管理的约束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全国性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
-
-
张会平;
顾勤
-
-
摘要:
政府数据只有在全社会各层面充分流动之后其价值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掘。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是当前我国制度确定的三种流动方式,在概念界定基础上从涉及主体及其关系、技术环境及其实现两个方面对三者的内涵进行辨析并分析它们在实践中各自面临的困境:政府数据共享的动力不足、协调成本高,政府数据开放有限、生态难以形成,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尚未形成共识、探索承受压力,进一步剖析它们遭遇的共同困境是数据权属不清、层级之间相互掣肘和流动组织不成体系。针对未来发展,迫切需要落实制度协同、组织协同和功能协同,即协同确立政府数据权属为政府数据流动提供制度保障,以纵向协同联动横向协同为政府数据流动提供组织保障,协同推进三种流动方式确保政府数据流动成体系有区分。一个重要理论贡献是提出了一个政府数据确权思路,为后续开展政府数据确权研究提供了理论原型。
-
-
张腾;
王益民
-
-
摘要:
任何个人信息处理行为都会带来个人信息风险。而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是双重风险,即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与开放数据来源主体的个人信息风险,但前者常常会被忽视。政府数据开放中个人信息风险易发,并且具有主体多元、环节复杂等特点,深入分析各类风险是切实保障信息主体权利、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前提。
-
-
朱春奎;
童佩珊;
陈彦桦
-
-
摘要:
基于技术接受模型和感知收益感知风险的整合模型,依据对上海市公务员的调研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和中介效应分析方法进行验证分析的结果表明,地方政府开放数据采取了选择性开放策略。其中,感知有用性会直接影响政府数据开放意愿,感知易用性、感知收益、感知有用性能够直接影响政府数据开放行为;感知风险负向影响政府数据开放意愿,而对政府数据开放行为没有直接影响;推动意愿在感知易用性、感知收益与推动行为之间发挥着较强的部分中介作用,在感知有用性与推动行为之间呈现出完全中介效应。未来,政府部门应明确数据开放清单,健全数据开放风险管理的法规制度,强化激励机制,避免单一部门的选择性行为,实现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政府数据开放。
-
-
张卫辉;
赵彦云
-
-
摘要:
突发全球性重大传染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仍在蔓延。疫情相关大数据的开放及精准防控应用不仅长期占据公众关注的焦点,更是国家应急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疫情防控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亦成为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同时,与疫情防控相配套的新生态统计系统的应急建设,作为互联网统计体系实践和现代统计学科应用的实例,也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本文以我国地级以上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新冠肺炎疫情数据开放现状为分析案例,结合互联网技术及特征的数字技术和应用统计理论,建立了包括数据源专业统计、疫情数据开放统计以及市场应用统计在内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数据互联网统计体系,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
-
肖冬梅;
苏莹
-
-
摘要:
[目的/意义]为探究我国政府数据开放中的安全风险,本文对我国已上线的172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风险及其成因进行分析。[方法/过程]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风险类型及相关典型事件进行剖析,探究安全风险致因,寻求风险防范对策。[结果/结论]研究发现,随着各级政府探索从“政府信息公开”走向“政府数据开放”,显性安全风险与隐性安全风险都接踵而至。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攻击、数据黑色产业链的发展和数据集爆发式增长加剧了政府数据开放的外部风险,而与外部人员勾结的内鬼有意为之、内部参与者或疏忽大意或能力不足所致的误操作及不作为,都是内部风险产生的缘由。强化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申请开放为补充、加强数据安全标准规范建设、建立数据安全评估与反馈调整机制,能有效防范我国政府数据开放中的安全风险。
-
-
敖颜思文
-
-
摘要: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已成为政府现代化转型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方向。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实践中,现行法规呈现"分散化"的特点,缺少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针对性规范;开放实践中政府数据多头管理,专门管理机构缺失,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尚不完善。借鉴域外制度和实践,应当在专门立法中明确政府数据合理采集和使用优先原则,有效协调和平衡政府数据的使用与安全。在实际操作层面应按照个人信息的类型化区分,完善相应的保护机制。
-
-
苏瑞竹;
肖龙翔
- 《广西图书馆学会2017年年会》
| 2017年
-
摘要:
大数据时代下,从信息公开到数据开放的发展成为了政府的必然选择,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加速推进本国政府数据开放的进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图书馆也被赋予了新的使命,本文在分析政府数据开放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开展信息服务的需求和条件的基础上,探讨了数据数据开放之下,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的主要内容以及所要注意的问题.
-
-
LuoRong;
罗戎
- 《2016年全国情报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2016年
-
摘要:
本文分析了大数据、政府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等核心概念的涵义,通过对国际和国内研究进展的分析讨论政府数据开放中的隐私保护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新特点和新挑战.根据研究表明国外研究多从生态机制的角度思考隐私保护的整体框架,国内的研究更多从战术行为出发分析具体的法规和案例等,两者的结合更能够反映这个问题的全貌.并在文献研究基础上,提出一个先导性隐私保护框架模型,为下一步研究提出标杆.
-
-
曹雨佳;
黄伟群
- 《《图书情报工作》杂志社第33次学术研讨会》
| 2015年
-
摘要: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政策文本和研究成果的分析以及对国内政府数据开放实践的初步调研,为构建安全和谐、可持续的政府数据开放生态系统提出了基本指导原则:数据安全依托于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良性互动.政府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开放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政府数据;数据开发者在创新利用的同时承担数据安全利用的责任;公众在积极分享数据开放创新成果的同时保持对个人数据的绝对掌控权.最后,提出了具体建议:建立数据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数据开放安全审查;对政府数据进行分层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加强政府、数据利用者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与反馈等.
-
-
李兴国;
姜红苗
- 《第十三届(2018)中国管理学年会》
-
摘要:
政府数据开放的目的在于利用.本文将政府和企业置于一个渐进的演化博弈系统中,分析政府开放数据与企业利用政府开放数据的动态演化过程.结果发现,降低政府开放数据的技术和风险成本、提高企业的数据创新应用能力、引入声誉收益以及有效的奖惩措施和合理的成本收益分摊机制能促使政府和企业达到积极合作的演化稳定状态,推进政府开放数据的创新性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