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事权
政府事权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1年内共计96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中国政治、建筑科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9篇、会议论文7篇、专利文献297篇;相关期刊63种,包括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经济研究参考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第2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论坛暨同济城市高峰论坛等;政府事权的相关文献由94位作者贡献,包括宋立、崔运武、张俊伟等。
政府事权
-研究学者
- 宋立
- 崔运武
- 张俊伟
- 张楠
- 曾山山
- 梁季
- 董珂
- 贾康
- 邓凌云
- 邱实
- 陈颂东
- 黄瑞新
- 乔迎丰
- 事业单位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
- 于环
- 付博文5
- 任先德
- 任冻
- 何利辉
- 何子张
- 倪红日
- 傅光明
- 傅光明1234
- 冯健身
- 冯兴元
- 刘大帅
- 刘娜
- 刘玲玲
- 周建国
- 周振超
- 周晓斌
- 周波
- 周琬
- 唐在富
- 唐敏
-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
- 孙学工
- 宋羽
- 寇铁军
- 尹强
- 席鹏轩
- 张德勇
- 张志高
- 张立承
- 张绘
- 张莹雪
- 徐多
- 徐清
- 徐颖
- 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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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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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经济新常态,大同市财政经济发展体现出的最突出问题就是财政收支失衡。收入增速的下降,导致可用财力增长缓慢;支出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和财政的涉及面越来越广,导致了市、县财政各方面支出的不平衡。因此,在大学习大研讨大创新大提升活动中,提出:一是健全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县财政体制。明晰政府事权和公共支出责任,有力调动市、县财政的积极性。合理划分市、县财政收入,为政府工作的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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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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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职责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建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职责同构是我国政府间关系的特殊形态,也是我国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研究起点和现实背景.随着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发展,传统"打破"同构的理念已经不适合我国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需要,要在充分认识职责同构存在合理性的基础上明确"优化"的思路,推进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理念转向.在"优化"同构的基础上,依据职责属性对政府职责进行职责重理,将政府职责划分为本源型、发展型和赋转型三个基本类别,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论析,使其成为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的支撑条件.基于"优化"同构的理念转向与职责"重理"的外在支撑,一方面通过政府事权与职责的对接构建政府职责体系基本框架,进而依托对同构的优化建立伙伴型政府间关系,提升政府职责体系相容性.另一方面组建专门性职责协调机构保障政府职责体系的有效运行,并更新职责配置理念,逐步建立"政府职责配置表".同时,兼顾城市化发展的现实,完善政府职责体系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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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省委、省政府实施放权赋能改革,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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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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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T.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_家生态安全,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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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推动权责清单同党政机构改革后新“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永城市委编办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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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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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权是政府运行的基础性要素,事权划分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因此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合理性分析就成了当前政府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新时代中国政府事权划分的合理性分析需要从政府职责的属性切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继而以规范和经验的双重逻辑为基础,突出政府事权划分的秩序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公共化、事权界定与调整的规则化等在政府事权合理性划分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政府间事权结构性调整、体制性改革、科学化与合理化划分建构政府间事权的优化进路,探索新时代政府间事权划分的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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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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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事权划分包括横向划分与纵向划分两个维度.政府事权划分对于明确政府职责定位、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共产品质量以及促进政府间权力的分工、合作与平衡具有重要价值与意义.建国以来,我国政府事权划分的法治化取得了重大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因素.对此,应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政府职责、完善事权划分的法律制度、明确政府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健全政府事权纠纷处理机制,推进我国政府事权划分的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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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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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单制运用技术治理的工具开启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责的新路径,作为一种创新制度安排其在深化改革初显成效。在实践中,清单制也表现出一些技术治理的实践困境,因而应对其进行不断完善以发挥更大作用,这就需要提高科学规范效应。凸显系统性,完善覆盖政府事权的清单体系,进一步制定职能交叉清单、监管职责清单、政府定价清单等;并逐步将权力清单体系扩展为规范行政给付权、行政奖励权等。凸显标准化,统一权力清单的规范规格,明确规定不同层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利清单,并对其进行制度性规范;优化各级政府权力清单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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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凌云;
曾山山;
张楠
- 《2016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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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阶段中国“多规合一”面临法律与体制机制的障碍,从根本上解决“多规”矛盾、优化空间规划体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权是一个关键点.本文从政府事权的角度分析了中国现行空间规划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空间规划层级与政府事权层级衔接性不够;规划空间层次划定与规划管理体制的契合度不足;政府相关部门事权内涵界定不清晰;各类空间规划事权范围交叉重叠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认为优化空间规划体系的关键在于清晰界定政府相关部门事权与边界,包括通过法律保障强化空间规划体系与政府事权层级衔接;界定事权边界、统一空间话语体系;精简空间规划层次确保行政区内管理事权集中统一.提出打造“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是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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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鹏轩;
李彤
- 《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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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中国城市发展进入转型时期,城市总体规划表现出多种不适应性,总规编制作为规划的首要环节,从编制层面探索总规改革途径,对于强化总规适用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外部环境及规划自身原因两个层面出发,总结当前总规编制中出现的多种问题,并分析当前总规编制改革面临的新环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三点总规改革方向,明晰政府事权:首先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其次划清中央(省)政府和城市地方政府的事权;推动规划体制转型:主要体现在建立动态编制体系和实行弹性编制方法两方面;鼓励技术方法创新:强调创新规划成果,根本上推行公众参与,加强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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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珂;
徐颖
- 《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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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建构势在必行.从国际经验借鉴看,空间规划体系是包含法规、标准、规划等方面的完整制度;其目标和架构与国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匹配;各行政部门按保护地区和建设地区划分事权;各层级政府依据国家政体划分事权;法理基础是用途管制.由此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建议:目标和架构应服从于我国城镇化中后阶段的发展任务,即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应通过保护与建设地区规划间的博弈实现保护与发展相均衡;应与各层级政府事权相对应;应强化各层级规划间的刚性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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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子张
-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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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编制与审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规划编制与审批的内容与政府事权不对应,总规与相关规划的冲突,编制成果构成与表达的缺陷,编制内容和方法方面的缺陷,以及在动态维护和实施监督方面存在问题等.提出总规编制与审批创新的建议:按照事权对应的原则,将总规编制的内容分类分级上报审批;创新成果构成和表达形式,增强政策性和公众认知度;创新编制内容和方法;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动态调整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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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红日
- 《第58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中国: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政府转型》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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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事权与财权统一”理论和财政体制仅适用于计划经济和中国改革初期的经济机制和制度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已经同这一理念发生了明显的不协调。1994年分税制改革打破了“事权与财权统一”的理论和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间财政关系雏形。但是由于分税制改革的渐进性、阶段性,使得中国目前政府间财政关系中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许多人误以为实行事权与财权统一就可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这可能导致体制的倒退。本文主张坚持和完善分税制改革方向,同时创新性提出更新政府间财政体制框架的一些关键性概念和范畴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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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红日
- 《第58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中国: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政府转型》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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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事权与财权统一”理论和财政体制仅适用于计划经济和中国改革初期的经济机制和制度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已经同这一理念发生了明显的不协调。1994年分税制改革打破了“事权与财权统一”的理论和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间财政关系雏形。但是由于分税制改革的渐进性、阶段性,使得中国目前政府间财政关系中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许多人误以为实行事权与财权统一就可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这可能导致体制的倒退。本文主张坚持和完善分税制改革方向,同时创新性提出更新政府间财政体制框架的一些关键性概念和范畴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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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红日
- 《第58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中国: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政府转型》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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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事权与财权统一”理论和财政体制仅适用于计划经济和中国改革初期的经济机制和制度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已经同这一理念发生了明显的不协调。1994年分税制改革打破了“事权与财权统一”的理论和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间财政关系雏形。但是由于分税制改革的渐进性、阶段性,使得中国目前政府间财政关系中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许多人误以为实行事权与财权统一就可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这可能导致体制的倒退。本文主张坚持和完善分税制改革方向,同时创新性提出更新政府间财政体制框架的一些关键性概念和范畴的若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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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红日
- 《第58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中国:公共服务体制建设与政府转型》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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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事权与财权统一”理论和财政体制仅适用于计划经济和中国改革初期的经济机制和制度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已经同这一理念发生了明显的不协调。1994年分税制改革打破了“事权与财权统一”的理论和体制框架,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间财政关系雏形。但是由于分税制改革的渐进性、阶段性,使得中国目前政府间财政关系中出现了新的矛盾和问题。许多人误以为实行事权与财权统一就可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这可能导致体制的倒退。本文主张坚持和完善分税制改革方向,同时创新性提出更新政府间财政体制框架的一些关键性概念和范畴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