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权
收费权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161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交通运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6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11602篇;相关期刊132种,包括领导决策信息、南风窗、知识经济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中国房地产评估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2011年年会、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等;收费权的相关文献由165位作者贡献,包括马宗文、李利权、李菲等。
收费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1602篇
占比:98.63%
总计:11763篇
收费权
-研究学者
- 马宗文
- 李利权
- 李菲
- 田毅
- 贾洁
- 陶艳芬
- 颜玲
- 丁宝华
- 丁薇
- 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 伏军
- 何海鹰
- 余苏
- 侯明
- 侯耀斗
- 俸芳
- 倪刚
- 兰秀敏
- 冯婵
- 冯献锋
- 刘小丽
- 刘文成
- 刘树人
- 刘楠茜
- 刘泽华
- 刘胜
- 刘芹
- 包宗华
- 史可
- 吕伟
- 吕智
- 吕波
- 吴志雄
- 吴文化
- 吴月远
- 周国光
- 周謇
- 夏娇
- 夏志琼
- 姚启建
- 姚晓霞
- 娄青
- 孙洁
- 孙瑞灼
- 孙芳
- 孙贵颂
- 宋介燕
- 宋嵩绘
- 崔姣
- 常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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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剑峰;
段永利;
冯献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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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创新完善公司自营资产购置模式,盘活政府存量资产,要处理好农发行与地方政府、融资与融智、政府补贴与政府隐债、资产与权利的关系。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该意见对有效盘活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提供了方向和路径。农发行随后出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盘活存量国有资产贷款模式政策指引》(农发银发[202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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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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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资本市场日益活跃,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越来越密切,资产证券化成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高速公路作为一项公共基础设施,具有项目建设成本高、负债率高和回报周期长等特点,项目融资难度较大。高速公路收费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和企业负债率,融资效果较好,但高速公路收费权资产证券化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对风险进行必要的研究。文章简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分析了高速公路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与违约风险,并提出了应对风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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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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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众多PPP项目进入执行阶段,受到投资回收期长的影响,对于建筑央企来说,资金占用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对PPP项目基础资产分类及收费权类资产特点的介绍,以公路收费权为例,具体分析了PPP项目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结合PPP项目特点,从宏观政策风险、PPP项目风险和金融风险三个方面,对PPP项目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点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分析阐述,以期为企业开展PPP项目收费权资产证券化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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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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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不动产收益权是权利人基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等不动产获取预期收益的一项财产权利.从不动产收益权的权利行使过程、司法实践和物权法立法过程看,不动产收益权属于债权范畴.由于不动产收益权不具备不动产登记能力,现实登记操作难度较大,现阶段不宜将不动产收益权纳入不动产登记.但是,未来可以考虑不动产登记数据与不动产收益权融资登记信息互通共享,为相关交易和查询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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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央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在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方面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经营性普通收费公路收费权,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鼓励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促进物流业和制造、金融、旅游、商务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推进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发展,持续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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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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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速公路售后回租融资模式的相关探讨/钟恩 16 售后回租属于融资模式的新兴方式,因其具有灵活性大尧相关政策局限条件少等优势被广泛使用,其对于高速公路 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可是现阶段由于高速公路本身的建造特性,使得售后回租在实际进行使用期间或多或少的出现一些问题。此外,本篇文章中笔者研究中原高速售后回租融资的相关真实案例,阐述高速公路应用售后回租融资模式的具体优势。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同行业实施售后回租融资模式提供借鉴经验,推动售后回租融资模式在国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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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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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整体经济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影响,近年来,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逾期金额出现明显增多的态势,而民生资源行业的小企业贷款因其企业自身所固有的自然垄断性、需求稳定等特点,受到众多银行的青睐。但随着该类贷款达到一定规模,其市场风险也逐渐显现。笔者基于民生资源行业小企业的特点,深入分析其贷款的风险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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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申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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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缓解融资困境,各地都在探索农村金融的新模式,吉林省开展的“土地收益权质押”就是其中之一.它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的未来收益作为担保财产,为农户贷款提供担保的模式,该模式有“利于融资”与“避免失地”的双重优势.然而,通过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吉林模式中的“土地收益权质押”名不副实,其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让与担保,存在诸多的法律弊端.而由于土地与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在“自动产生收益”这一属性上存在区别,所以无法通过借鉴“公路收费权质押”的制度经验来构建土地收益权质押.此外,利用土地未来的经营收益质押贷款的思路也不可行,理由是:经营收益由土地价值与劳动价值共同构成,而劳动价值无法登记,从而不具有优先效力;而且这种方式使得清偿能力取决于债务人自身,不符合特别担保之属性.在尚未放活经营权之前,以土地承租权担保贷款的构想较为可行,但须建立配套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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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
- 《中国房地产评估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2011年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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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所周知,在采用收益法评估过程中,确定估价对象报酬率的常见方法有三种,即累加法、市场提取法与及投资报酬率排序插入法.但在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如果采用上述三种方法来确定经营性公路收费权的报酬率似乎显得有些勉为其难.那么在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价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如何合理地确定报酬率,笔者拟在本文中就经营性公路收费权价值评估过程中如何合理地确定报酬率予以阐述,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7号)的规定,所谓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关于价值评估中,首先提出应注意的几点:要正确理解收费公路与经营性公路的区别,并介绍了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确定报酬率的方法等,还强调收费公路建设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应该其销售利润率会略低于工业项目的销售利润率,而工业项目的销售利润率一般在10%-15%,因此确定收费公路的销售利润率比工业项目平均销售利润率(取中值)低1%即按11.5%来计算,则有Y=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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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苏
- 《2017中国南方教育高峰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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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民办学校登记的若干问题、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奖励问题、民办学校清算时如何保障学校办学的连续性和学校财产所有权的问题、民办学校举办资金来源问题以及民办学校收费权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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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秀敏
-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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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土保持工作的"三权",是指审批权、监督权、收费权,要使"三权"落到实处,必须建立相关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要处理好开发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的关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同时让开发建设者明确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使开发建设项目与水土保持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