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争端
投资争端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10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6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1443篇;相关期刊91种,包括西部法学评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法学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北京国际法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等;投资争端的相关文献由125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军杰、任清、刘冰等。
投资争端
-研究学者
- 王军杰
- 任清
- 刘冰
- 师华
- 张建
- 李晓果
- 林虎
- 董志阳
- 蒋德翠
- 雷锐
- 魏艳茹
- Amazu
- A.Asouzu
- MA Ling
- 丁丁
- 严惠
- 中川淳司1
- 乔慧娟
- 付政
- 何树全
- 何颖
- 兰花
- 刘万啸
- 刘彧
- 刘明萍
- 刘远志(译)2
- 刘飞宇
- 单渊
- 卢绳祖
- 史艳
- 唐建新
- 唐雅
- 姚勤
- 姜玉梅
- 孔庆江
- 孙仁斌
- 宫照霄
- 宫照霄1
- 崇雨晨2
- 崔一
- 崔原穆
- 张乃根1
- 张乃根12
- 张力
- 张卫彬
- 张天奎
- 张天奎1
- 张弘弢
- 张弘弢1
-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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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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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经济全球化速度加快,各国间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国际投资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在国际投资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涉及东道国公共健康问题。各国之间为了促进和保护投资而缔结了投资协定,但遍观世界上的投资协定,对于公共健康保护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尤其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跳水式的暴跌,在此基础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发,更能体现出公共健康的重要性。我国长久以来都在努力吸引外资,虽然与其他国家签订了许多投资协定。但从协定内容来看,并不能很好地平衡我国公共健康与投资者投资利益,虽然我国目前没有出现与公共健康相关的投资争端,但还是应该防患于未然,完善中外投资协定中公共健康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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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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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中国企业在缅投资领域不断扩大,投资争端也频频发生.中资企业在缅投资争端的解决可以依照中国-东盟多边协定、中缅双边协定、中缅两国国内法来解决.然而,中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不够健全、外交谈判及磋商有较大的局限性、缅甸国内法治环境较差、中国国内法对中资企业海外投资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的存在,使得现有的争端解决途径无法有效解决中资企业在缅发生的投资争端.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中国-东盟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和《中缅投资协定》相关条款,协助缅甸改善国内投资环境,并加大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法律保护力度,从而为中资企业在缅投资争端解决提供规则、机制、程序等方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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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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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国际法理论认为,私人并非国际法的主体,不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只是国际法的受益人,因此,国际法实践中仅见国家诉求而无私人诉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私人普遍被直接或间接地赋予财产权利,比如投资条约普遍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东道国损害其财产权为由,提出国际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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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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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个开放、包容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网络,"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有着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面对现状,当前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已然不足以应对"一带一路"的实际需求.一方面,可以在现有BIT的模式基础上进行完善,另一方面亦可结合"一带一路"特色,建立适合"一带一路"特色的投资争端解决专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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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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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世界范围内国际投资的规模激增,随之而来的是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数量的日益增加,这使得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成为投资者与国家关注的焦点.但是随着对现有投资争端解决方式批评意见的增多,各国开始探寻脱离现有投资争端解决框架的新的争端解决方式.机制的改革离不开对现有制度的分析,本文在关系框架与制度框架下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解构,以期明确各国在投资争端解决中所面临的阻力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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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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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沿线国家之间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数额在持续增长,但是易产生投资争端.现存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在"一带一路"复杂投资环境存在些许不足.调解机制不仅与"一带一路"的发展目标相符,而且具有建立调解机制的可行性."一带一路"投资争端调解机制的构建,从其具体制度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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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华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暨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变革研讨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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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由于许多双边投资(基础)条约中使用了"最惠国待遇条款",结果导致在投资争端解决的程序方面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了授予国与受惠国之外的第三方签订的条约,即更加优惠于基础条约中所提供的待遇,并对授予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最惠国待遇条款"究竟能否适用于投资争端解决事项,笔者发现不确定性的根源在于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范围措辞的模糊性.为此,本文深入研究了最惠国待遇条款在投资争端中的适用并指出为避免这一问题在实践中将我国置于不利地位,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对策:第一,明确将争端解决程序排除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之外;第二,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采取不溯及既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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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Ling;
马凌
- 《首届两岸青年法律学者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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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各国环境保护、健康、劳工保护等方面立法的加强,投资者-东道国争端多表现为“管理性投资争端”.中国虽然尚未成为ISA的被告,但是大量直接投资涌入,中国也面临公共利益保护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矛盾.本文通过分析加强东道国规制权法律方面的原因,阐明了其具体表现,最后提出了中国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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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 山东智源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公开公告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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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申请涉及一种基于投资需求和投资能力的电网投资优化方法包括:利用灰色预测模型对电网公司的电网投资需求进行测算;基于利润、折旧以及融资建立电网投资能力模型,通过电网投资能力模型对投资能力进行测算;以所述电网投资需求和所述电网投资能力为硬性约束,并设定供电需求约束、投资资金约束和项目属性约束构建电网投资决策模型,按所述电网投资决策模型选取最优策略。在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申请既从行业角度分析电网发展的刚性投资需求,又从宏观视角审视经济环境对电网投资的影响,结合电网投资能力,研究电网精准投资决策方法,有效提升了电网投资有效性和精准度,保障了电网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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