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包制,曾被誉为经济改革的“井岗山之路”。但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由政府发包,企业承包的做法已经几乎不存在了。的确,这种承包制具有政企不分的特点,其废止在情理之中。但是,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承包制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都表明,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委托人与代理人商定一个基数,议定基数的委托人所有,超过基数部分的全部或大部都归代理人所有,这样的做法对代理人最有激励作用。因此,只要在委托代理关系存在,承包制就有其用武之地,而承包制的核心就在于基数的确定。据美国学者佩里的调查研究,美国现有75%的企业采用了“激励性工资计划”,也就是承包制。我国目前也有越来越多的大企业在企业内部实行承包制,以激励部门经理努力工作。另外,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为它控股的实业公司之间,也实现了承包。显然,上述的这些承包,由于是企业行为,不会导致政企不分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