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
承包土地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22年内共计1016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15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1483篇;相关期刊358种,包括兵团工运、乡镇论坛、农村工作通讯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二届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等;承包土地的相关文献由1001位作者贡献,包括邓大才、李建荣、李德勇等。
承包土地—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1483篇
占比:91.87%
总计:12499篇
承包土地
-研究学者
- 邓大才
- 李建荣
- 李德勇
- 姜继先
- 吴云香
- 屈志和
- 李守前
- 胡中晓
- 蔡磊
- 韩玉山
- 刘淑兰
- 刘英
- 吴永煌
- 周彩云
- 宋正萍
- 李寒洁
- 梁金丽
- 王仁斯
- 王新国
- 胡维斌
- 邓玉珍
- 钟用洪
- 陈红
- 马济宇
- 高雄
- 付志勇
- 任登举
- 何奇标
- 何磊
- 侍领祥
- 刘武洪
- 刘莹
- 刘裕新
- 卢才清
- 周国胜
- 唐卫荣
- 唐献康
- 姚明庆
- 崔强
- 席玉琴
- 常元祥
- 应国方
- 张
- 张万明
- 张军旗
- 张天来
- 张妍
- 张杰
- 张柏齐
- 张英
-
-
郑鸣;
王秋婷;
胡瑾
-
-
摘要:
“我在武汉创业,计划在博乐承包土地种植棉花,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我们是甘孜的藏药经销企业,有武汉的企业想要收购我们的藏药,听说今年出台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我们可以享受到哪些呢?”“我们是博乐的一家公司,今年准备拓展业务,在武汉成立分支机构,需要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
徐德姬;
康晨远
-
-
摘要: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心连心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7月,是一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主要以农业机械化服务和水稻规模化生产为主营业务。一、找准市场定位,打造高质量生产基地,树立社会化服务示范样板合作社理事长吴协军是当地有名的水稻规模种植大户,1997年高中毕业后就投身农业生产,至今已有25年。一开始他只顾种好自家的田地,通过不断流转承包土地,扩大种植规模。
-
-
马芳骥
-
-
摘要:
由于多年来农资产品同质化严重,加上价格高度透明,竞争激烈,作为农资经销商来说,谁都不想轻易将已有的市场拱手送给竞争对手,这就是大部分经销商赊销的主要原因。在多年的经销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农户并不是真正缺钱,只有个别种植大户承包土地投资多、农资需求大、缺乏资金周转,又不想贷款,而经销商又不愿意轻易放弃自己的市场,这才养成了赊销的习惯。
-
-
张依然
-
-
摘要:
目前,东北地区的春耕备耕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然而一则黑龙江五常9万多平方米黑土被盗挖,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捕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此,《中国农资》记者随即展开调查,并采访了相关人士。记者调查后了解到,事发地位置较为偏远,土地含水量大,农民耕作费时费力,且产量和收入都不高。不法分子恰好抓住这一情况,从村民手中承包土地,打着改良土地的名义盗采黑土,最终通过非法出售牟利。
-
-
缪玲玲
-
-
摘要:
姜家社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西北端,属于村改居社区。姜家社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拆迁前是鸡头米的重要产地。拆迁后,仍有村民去太湖边上承包土地继续种植鸡头米。多年来,姜家社区周边已经形成规模较大的鸡头米交易市场。2018年,苏州市姑苏区乐助社工事务所承接了姜家社区服务社会化项目。
-
-
史晓露;
樊邦平
-
-
摘要:
李相德建议:加大对粮食生产关键对象、关键环节、关键时节、关键模式的政策支持人物名片:李相德。四川眉山市东坡区种粮大户,眉山市好味稻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作为返乡农民工,1998年开始承包土地种粮,2011年获得“全国种粮售粮大户”称号。2014年,创办了眉山市好味稻水稻专业合作社。
-
-
方尹
-
-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海门区三厂街道一直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三厂在本地是一个城郊镇,总面积32平方公里,9个行政村,289个村民组,3个居委会,总人口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万人,农户1.3万户,农业耕地2.3万亩,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0.9亩.
-
-
马健
-
-
摘要:
伟宏家庭农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千灯镇前进村,创办于2013年,现有流转承包土地465亩,主要从事水稻、小麦、果蔬的种植、培育、研发和销售。农场始终秉承规模增效、生态优先、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围绕绿色高质、高产创建两条主线,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走出了一条既丰产又丰收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农场于2017年被评为江苏省示范家庭农场,所产大米在2019年昆山市优良食味稻米品鉴中获评优秀奖。
-
-
董世峰;
肖志强;
曹云杰
-
-
摘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详细记载了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四至、等级、承包面积、承包期限等信息,作为农户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证明文书,可以依法确认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效避免因权属不清产生的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农民承包权益。从1982年第一次颁发农业包干合同书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
-
-
-
梁远高
- 《第二届担保法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
| 2016年
-
摘要:
在"三权分置"理论下,我国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形成了"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结构,实现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二次分离.再分离后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性质宜界定为用益物权,二者的分离是实现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的制度基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均属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现有制度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主要有三种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抵押贷款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担保贷款模式;土地经营权收益抵押贷款模式,地方试点的探索主要存在着法律法规的缺失、抵押规则尚未建立、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行制度构建时应予以注意.基于此,本文从修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法规、经营权抵押的规则构建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三方面为我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的制度构建寻求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