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权利
执业权利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9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预防医学、卫生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3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442篇;相关期刊57种,包括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法制与社会、江淮法治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等;执业权利的相关文献由102位作者贡献,包括袁志、赵国强、郭双焦等。
执业权利
-研究学者
- 袁志
- 赵国强
- 郭双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任秉铎
- 伊虹
- 何小敏
- 何悦
- 余正权
- 余玉豹
- 余瑞琴
- 余金
- 储桂霞
- 冉井富
- 冯佳莹
- 冯莉莉
- 刘卫东12
- 刘少夫
- 刘文英
- 刘科
- 刘红宇
- 刘翔光
- 卢丽娜
- 叶平
- 叶青
- 吴意
- 吴汉君
- 周婷
- 唐仲江
- 商丽
- 孙跃
- 封利强
- 应恩杰
- 张晓维
- 张爱宁
- 张瑞
- 张美兰
- 张鉴康
- 彭愈
- 彭飞
- 徐彦哲
- 徐正东
- 於成洋
- 曹婧
- 曾凡雷
- 本刊评论员
- 朱洪超
- 朱茂元
- 李丹
- 李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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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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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确全科医生在分级诊疗体系中的定位,是赋予全科医生特殊执业权利的基础。全科医生执业权利的特殊性,不仅体现在医事权利本身,还体现在与其他专科医生执业权利的差异方面。赋予全科医生特殊执业权利的必要性,取决于分级诊疗体系中全科医生所处的位阶。夯实全科医生作为社区居民健康与医疗费用的“守门人”地位,应赋予全科医生首诊权、转诊权和执业发展权。三种权利应形成有机联系的一体化权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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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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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对于民主法治也越来越重视,对于民主法治方面的改革也逐渐深入,在国家以及公众对法制的重视之下我国律师团队逐渐壮大且走向规模化以及专业化,我国法律对于包括刑事律师在内的律师权利的保障也逐步完善,但是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刑事律师诸如取证,会面,阅卷等职业权利受限,辩护中控辩双方权利不对等等情况。因此本文首先对我国刑事律师执业权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概述,其次对我国刑事律师执业权利的现状以及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简要概述,最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解决措施。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引起公众尤其是法律界对于保障刑事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视,在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实现对刑事律师职业权利的保障,促进我国法治的完善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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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娇;
贾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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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往案件移送法院起诉后,律师到法院阅卷真心是个大难题,案卷材料得—张一张复印,非常耗时耗力。现在我只需提前动动手指预约,就能很快免费拿到电子卷宗材料,检察院的‘一站式服务’真是贴心、快捷,实实在在地保障了我们的执业权利。”体验了高效便捷阅卷服务的陈律师感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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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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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因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诉讼代理律师虚假陈述、妨害司法,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对于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法院的这种做法,笔者认为是有积极意义的。一是可以净化律师队伍,明晰律师执业活动的边界有少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想的不是客观分析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认真研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而是想办法、耍各种策略,并且把这种做法美其名曰为忠诚和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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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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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护律师执业难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痼疾".近年来,国家层面的一系列举措初见成效,但并非"治本之策".低效乏力的同体监督、息事宁人的行政协调、缺乏制裁的处理结果以及"运动式"的治理方式等无助于构建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的长效机制.律师的执业权利不同于诉讼权利.执业权利侵权纠纷本质上是发生在不同法律职业群体之间的特殊纠纷,应当建立专门的执业纠纷仲裁制度.为了确保仲裁的权威性、惩戒的威慑力以及救济的便捷性,还应当推进政法委与司法行政机关合署办公,建立统一的法律职业人事管理制度,并建立律师执业纠纷解决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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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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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律师来说,司法改革是否成功,其成效的取得和未来的展望都可以归结为律师是否充分发挥了作用。如果作用发挥的很好,那么司法改革就取得了成绩。如果还存在问题,那肯定就是律师的执业权利还有待改善,换句话说,就是律师的作用发挥得越大,司法改革的成效也就越大。总体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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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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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随着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进,公检法司等机关出台了各项制度和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但在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实现依然存在许多障碍,为充分保障律师辩护权的实现,使律师能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在权利设置上应赋予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在场权,在审查逮捕程序中赋予律师阅卷权,并完善律师权利受到妨碍时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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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茂元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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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所长袁鹏先生在今年7月31日发表于《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一篇短评中说:在未来5到10年,"如何冷观周边形势,将工作重心尽快转向国内体制机制完善和经济社会再造,赢得最终的综合国力竞争,是中国当前真正的考验".并认为这是中国能否再一次成功应对当下战略挑战的关键所在.我认为这篇短评对中国未来趋势的判断冷峻深刻,国内体制机制完善再造可以说已经成为当前的社会共识,这个体制机制应该包括中国的律师制度的再改革.除了刑事案件,在民商事法律业务中律师的执业权利同样面临种种障碍。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利,履行职责时其职业权利受到挤压,是公权力对公民社会公民权利的挤压。法治社会,权利的实现需要相应的保护机制,受损的权利呼唤正当补偿,发生权益冲突时迫切需要及时救济。因此,作者认为:党和政府应该真正践行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理念,尊重人民权利,尊重律师依法执业权利,认识到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是保障人民权利。不断的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渠道,让律师参与到国家治理中来,除了农民工党代表在大会堂激动地吟诗的声音,也应该听到律师理性的议论国是的声音。而建设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在法律理念上相互信任,在工作机制上相互制约的机制。改革行政系统里一切防范、敌视律师的不当规定,保障律师可以依法执业,查询资料档案,调查取证,减少社会运行的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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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平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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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有无可胜数的作者精心思考、动笔写作,对律师制度进行方方面面的深入探讨,卓有影响,但笔者身为律师,最为关心的是与律师相关的现实问题——律师制度本身及实践困境.笔者不揣浅陋,努力尝试描绘出律师制度的整体画面,并对照现实、剖析问题.尽管本文坚持从律师制度的"内部观点"看问题,即专门分析律师制度自身及其存在的问题,而不对律师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作过多评价,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难免要跳出"内部观点"看问题.本文名为"分析",实为抛出问题,激发有识之士更加关注、深入分析律师制度的现状,构建更为合理而完善的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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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平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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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有无可胜数的作者精心思考、动笔写作,对律师制度进行方方面面的深入探讨,卓有影响,但笔者身为律师,最为关心的是与律师相关的现实问题——律师制度本身及实践困境.笔者不揣浅陋,努力尝试描绘出律师制度的整体画面,并对照现实、剖析问题.尽管本文坚持从律师制度的"内部观点"看问题,即专门分析律师制度自身及其存在的问题,而不对律师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作过多评价,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难免要跳出"内部观点"看问题.本文名为"分析",实为抛出问题,激发有识之士更加关注、深入分析律师制度的现状,构建更为合理而完善的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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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平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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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有无可胜数的作者精心思考、动笔写作,对律师制度进行方方面面的深入探讨,卓有影响,但笔者身为律师,最为关心的是与律师相关的现实问题——律师制度本身及实践困境.笔者不揣浅陋,努力尝试描绘出律师制度的整体画面,并对照现实、剖析问题.尽管本文坚持从律师制度的"内部观点"看问题,即专门分析律师制度自身及其存在的问题,而不对律师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作过多评价,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难免要跳出"内部观点"看问题.本文名为"分析",实为抛出问题,激发有识之士更加关注、深入分析律师制度的现状,构建更为合理而完善的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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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平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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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有无可胜数的作者精心思考、动笔写作,对律师制度进行方方面面的深入探讨,卓有影响,但笔者身为律师,最为关心的是与律师相关的现实问题——律师制度本身及实践困境.笔者不揣浅陋,努力尝试描绘出律师制度的整体画面,并对照现实、剖析问题.尽管本文坚持从律师制度的"内部观点"看问题,即专门分析律师制度自身及其存在的问题,而不对律师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作过多评价,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难免要跳出"内部观点"看问题.本文名为"分析",实为抛出问题,激发有识之士更加关注、深入分析律师制度的现状,构建更为合理而完善的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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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平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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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有无可胜数的作者精心思考、动笔写作,对律师制度进行方方面面的深入探讨,卓有影响,但笔者身为律师,最为关心的是与律师相关的现实问题——律师制度本身及实践困境.笔者不揣浅陋,努力尝试描绘出律师制度的整体画面,并对照现实、剖析问题.尽管本文坚持从律师制度的"内部观点"看问题,即专门分析律师制度自身及其存在的问题,而不对律师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作过多评价,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难免要跳出"内部观点"看问题.本文名为"分析",实为抛出问题,激发有识之士更加关注、深入分析律师制度的现状,构建更为合理而完善的律师制度并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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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井富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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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党和政府,分管律师工作的最高领导周永康先后在不同场合提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律师要"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大作用".司法部作为国家最高的律师主管机关,也通过一些措施,比如建立律师宣誓等,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鉴于当前社会实践中所表达的律师社会责任存在种种缺陷,有必要重构律师社会责任概念。新的概念应当衔接己有的概念和理论,应当有助于克服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的三大矛盾。本人以为,社会责任是规范和引导律师执业的“第三只手”。所谓“第三只手”,是相对于市场机制、法律规范而言的。而且,律师社会责任的性质,可以类比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包括公益活动,但主要不在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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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井富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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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党和政府,分管律师工作的最高领导周永康先后在不同场合提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律师要"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大作用".司法部作为国家最高的律师主管机关,也通过一些措施,比如建立律师宣誓等,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鉴于当前社会实践中所表达的律师社会责任存在种种缺陷,有必要重构律师社会责任概念。新的概念应当衔接己有的概念和理论,应当有助于克服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的三大矛盾。本人以为,社会责任是规范和引导律师执业的“第三只手”。所谓“第三只手”,是相对于市场机制、法律规范而言的。而且,律师社会责任的性质,可以类比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包括公益活动,但主要不在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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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井富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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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党和政府,分管律师工作的最高领导周永康先后在不同场合提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律师要"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大作用".司法部作为国家最高的律师主管机关,也通过一些措施,比如建立律师宣誓等,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鉴于当前社会实践中所表达的律师社会责任存在种种缺陷,有必要重构律师社会责任概念。新的概念应当衔接己有的概念和理论,应当有助于克服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的三大矛盾。本人以为,社会责任是规范和引导律师执业的“第三只手”。所谓“第三只手”,是相对于市场机制、法律规范而言的。而且,律师社会责任的性质,可以类比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包括公益活动,但主要不在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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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井富
- 《中国律师百年回顾与展望高峰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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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律师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党和政府,分管律师工作的最高领导周永康先后在不同场合提出,"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律师要"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大作用".司法部作为国家最高的律师主管机关,也通过一些措施,比如建立律师宣誓等,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鉴于当前社会实践中所表达的律师社会责任存在种种缺陷,有必要重构律师社会责任概念。新的概念应当衔接己有的概念和理论,应当有助于克服当前律师行业发展的三大矛盾。本人以为,社会责任是规范和引导律师执业的“第三只手”。所谓“第三只手”,是相对于市场机制、法律规范而言的。而且,律师社会责任的性质,可以类比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律师的社会责任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包括公益活动,但主要不在社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