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权利
律师权利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19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6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500篇;相关期刊103种,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第三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第二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服务体制改革研讨会等;律师权利的相关文献由221位作者贡献,包括曲涛、顾永忠、刘素君等。
律师权利
-研究学者
- 曲涛
- 顾永忠
- 刘素君
- 徐成铭
- 李晓斌
- 李本森
- 李益明
- 李鹏
- 梁苇
- 毕晓棠
- 王露婷
- 范育繁
- 许清彦
- 贾甲麟
- 邢佰峰
- 邹积超
- 鄂玉荣
- 金涛
- 陈紫芸
- 丁玲玲
- 万里鹏
- 乔金茹
- 任杰
- 伍光红
- 传海
- 何艳芳
- 傅冰
- 冀祥德
- 冉诗玉
- 冯举
- 刘利平
- 刘子阳
- 刘晓莉
- 刘晨
- 刘永强
- 刘玥
- 刘莉
- 华鹏
- 卞建林
- 史卫忠
- 史社军
- 司莉
- 向泽选
- 吕东明
- 吕良彪
- 吴华楠
- 吴嘉斌
- 吴宏耀
- 吴平
- 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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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芬;
王延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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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律师在审前程序中的充分参与和有效辩护,有助于打破审前程序的封闭性,防止追诉机关恣意侵犯被追诉人。虽然我国审前辩护制度取得了较多的进步,但不均衡的控辩关系使得律师的审前辩护空间仍非常有限。2019年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的“捕诉一体”改革是否以及如何影响律师的审前辩护权,理论上存在影响深远和影响有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通过对47名检察官和律师的深度访谈可以发现,针对“捕诉一体”的改革影响,检律之间以及律师内部的意见分歧主要源于不同的业务立场和侧重角度。检察官和多数律师虽然表面上均“忽视”改革的影响,但前者更多源于办案自信和业务审慎的立场,后者则主要基于对审前辩护一直难有作为的现实无奈。律师群体均承认“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改革的负面影响,但多数律师侧重强调审前辩护的基本现状,因而“捕诉一体”改革对辩护空间所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少数律师则侧重对改革影响本身表达异议,认为检察机关“纠错”机制变弱对辩护空间影响较大。未来为了改善检律关系、提升辩护效果,应进一步发挥辩护律师的合作型辩护策略,拓展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审前辩护功能,以及贯彻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客观公正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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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保良;
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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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3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开始施行,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制度出现新变化,律师进入诉讼代表人选任范围.笔者结合对司法实践信息的分析,探讨该制度发展尚需完善明确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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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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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律师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其执业权利保障事宜至关重要,国内的律师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利在保障上也较为困难.除了基本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外,刑事诉讼中律师权利保障的难度也相对较高,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实际层面,想要对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利进行有效保障都需要对相关困难予以较好克服.本文将对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权利保障事宜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更好进行相关权利的保障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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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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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刑事诉讼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和诉讼确立得到了明确,但实践中,律师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文章认为,应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建立与此相关的制度,健全与此相适应的程序,使侦查阶段真正发挥律师的权利,真正实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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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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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享有执业权利,但实践中,律师执业权利未得到全面的保障.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之一,在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中,与检察官有着同等的作用,因此检察机关要全面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道路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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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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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为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可采取留置等措施.本文认为,留置期间,律师可以介入而且有必要介入,充当着"法律帮助人"的角色,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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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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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已开展至今,有效实现了刑事案件繁简分离,提高了诉讼效率.但仍存在着量刑建议与量刑结果有出入、庭审中忽视量刑事实的审理、辩护律师参与量刑的实体权利受限且参与度不够等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有法院掌握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且缺乏约束,朴实的传统观念与合议庭制度的影响,控辩双方之间地位不平等.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增强检察机关从宽量刑建议的保障,重视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中的量刑环节,加强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律师关于量刑权利的保障等方面入手解决,以此规范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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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泽选;
李勇
- 《第三届法律职业高层论坛暨法律服务体制改革与律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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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一定基础上的制度移植是吸收借鉴他国有益经验的重要方式,其形式多样,既有整体移植、个别移植,也有局部移植,采取适合我国国情的局部移植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条有效途径.控辩协商制度是西方国家刑事诉讼领域里有效可行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刑事辩护律师在控辩协商制度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刑事和解制度是控辩协商制度的中国化,无论是控辩协商制度还是刑事和解制度都内在需要包括律师在场权、调查取证权、证据开示制度等保障辩护律师权利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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