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61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08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1241200篇;相关期刊324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等;
相关会议5种,包括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中国法学会2009民法年会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文献由619位作者贡献,包括刘阅春、本刊编辑部、陈华彬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241200篇
占比:99.95%
总计:1241813篇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研究学者
- 刘阅春
- 本刊编辑部
- 陈华彬
- 高圣平
- 于大水
- 徐生钰
- 刘建党
- 卓家武
- 姜妍丽
- 姜爱林
- 季峰
- 曲怀远
- 杨萌
- 许浩
- 郑晓玲
- 丁雯雯
- 何楠
- 冯蓓
- 刘延英
- 刘成伟
- 刘行星
- 刘谦
- 吕群蓉
- 吕舒
- 周咏馨
- 周活宁
- 姜海琴
- 孙铭成
- 宋安成
- 张云辰
- 张婷
- 张海战
- 张稷锋
- 张胜坤
- 徐映雪
- 朱宪辰
- 李印福
- 李涛
- 杨冉
- 杨利雅
- 杨惠嘉
- 杨立新
- 杨继慧
- 梁成义
- 汪晓谦
- 牛玉璞
- 王利明
- 王能
- 王鉴非
- 矣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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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睿;
陈俊洁;
伍麓錡;
方琳;
李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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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装电梯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的重要惠民民生工程。其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决议规则对该项目进程影响重大。而首先采取的“一票否决权”政策造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进入困境,随后各地政府出台其它决议规则以期使得加装电梯工程顺利推进。各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契合法律精神,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同时,兼顾多数业主与少数业主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业主的撤销权进行保护与限制,对反对加装业主合法利益损失的救济和补偿,应给予尊重和保护,配套补偿细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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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权;
龚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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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规则对该项目进程影响重大。“一票否决权”造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进困境后,大多数地区将业主表决同意比例下调为“双三分之二”,《民法典》也修改了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规则,影响了加装电梯业主表决同意比例。调整后的加装电梯表决规则有利于促进加装电梯进程,但在保护少数反对加装业主利益方面产生了新问题。为保障少数业主权益,加装电梯决议对少数业主专有权正当行使造成特别影响或侵犯少数业主合法权利的,应经该业主特别同意。对反对加装业主合法利益损失的救济和补偿,立法上应给予尊重和保护,完善业主撤销权,配套补偿细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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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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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A公司申请a建筑物(一栋住宅楼)的首次登记。a建筑物共7层,两个单元,一层4户。在屋顶,顶层每一户均有一个屋顶储物间,只可从顶层特定的一户房屋进入,储物间里不存在其他设施设备。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时应把该储物间面积作为顶层特定房屋的专有部分进行登记,还是作为共有部分予以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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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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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属于《民法典》第278条第1款第6-8项之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业主决议行为是否成立应依《民法典》第278条第2款来判断。与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实施缔约行为的主体,既可能是业主委员会,也可能是获得其他业主授权的部分业主。无论采取何种缔约模式,业主因增设电梯对外负担之债务均为按份债务,在债务不履行时,电梯生产安装企业仅得依债务份额分别向各业主主张债权。虽然电梯井对低层住宅的通风、采光、日照干扰属于妨害,但低层住宅业主对此妨害通常负有私法上和公法上的容忍义务,不享有物权防御请求权,仅依《民法典》第288条请求其他业主予以补偿。安装后的电梯设备属于共有部分,无论是否分摊费用,全体业主均对电梯设备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有权使用电梯。未分摊费用的业主主张使用电梯的,超额分摊费用的业主可依《民法典》第307条第2句对其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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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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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百姓生活而言,房屋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财产,与住房密切相关的物业服务问题当然成为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典回应社会关切,不仅在物权编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对物业服务问题加以规定,还在合同编中增加物业服务合同,专门进行规范。我们应以施行民法典为契机,积极完善物业服务配套措施,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曰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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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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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言:《民法典》的通过标志着我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作为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物权编在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民法典共7编,1260条,第二编物权编包括五个分编,分别是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共计20章节。物权编涵盖面广泛,从房屋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居住权,从相邻关系到共有,从土地权属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有担保物权等等,林林种种的权利体现了物权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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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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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光荏苒,中国物业管理迎来了自己的40岁生日。今日的行业成就已为人瞩目,中央屡屡出台文件將物业管理置于新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民法典》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明确纳入最高民事法律,物业管理毋庸置疑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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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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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有权、共有权、成员权三项权利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区分所有权与社区现代化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的高低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民法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针对的是现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与继承,其中既包含了一部分规则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表现出在社会变化下所体现出的诸多亮点,不过在条款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的问题,例如,司法解释的适用性和部分条款内容规定不够明确等,为此本文展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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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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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光荏苒,中国物业管理迎来了自己的40岁生日。今日的行业成就已为人瞩目,中央屡屡出台文件将物业管理置于新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民法典》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明确纳入最高民事法律,物业管理毋庸置疑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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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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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吋光荏苒,中国物业管理迎来了自己的40岁生曰。今曰的行业成就已为人瞩目,中央屡屡出台文件将物业管理置于新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位置,《民法典》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业服务明确纳入最高民事法律,物业管理毋庸置疑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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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钰;
李昊
- 《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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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概念及其内涵,理论界存在着误读.本小文试图通过比较几国已有成文法,厘清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通过分析了专有权与共有权的概念,成员权的性质,得出结论如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概念本源上单指专有所有权,但是在我国民法用语中实际上是包括专有所有权与共有所有权二重内容的权利;成员权不适合包括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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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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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共同利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机制.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相应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费的交纳,这些在长期物业管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建议首先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主体地位,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明确职责,在此基础上理顺物业服务费交纳关系,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物业服务费收缴的困境。强化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业主的处罚权,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费的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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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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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共同利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机制.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相应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费的交纳,这些在长期物业管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建议首先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主体地位,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明确职责,在此基础上理顺物业服务费交纳关系,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物业服务费收缴的困境。强化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业主的处罚权,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费的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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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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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共同利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机制.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相应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费的交纳,这些在长期物业管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建议首先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主体地位,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明确职责,在此基础上理顺物业服务费交纳关系,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物业服务费收缴的困境。强化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业主的处罚权,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费的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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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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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共同利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机制.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相应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费的交纳,这些在长期物业管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建议首先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主体地位,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明确职责,在此基础上理顺物业服务费交纳关系,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物业服务费收缴的困境。强化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业主的处罚权,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费的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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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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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共同利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机制.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相应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费的交纳,这些在长期物业管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建议首先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主体地位,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明确职责,在此基础上理顺物业服务费交纳关系,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物业服务费收缴的困境。强化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业主的处罚权,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费的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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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
- 《第七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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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共同利益,必须建立强制性的物业服务费交纳机制.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都规定了相应机制确保物业服务费的交纳,这些在长期物业管理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建议首先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主体地位,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明确职责,在此基础上理顺物业服务费交纳关系,让物业服务企业走出物业服务费收缴的困境。强化区分所有权人组织对业主的处罚权,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费的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