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者
广告发布者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303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01篇、专利文献52768篇;相关期刊158种,包括法律与生活、法制与社会、经济研究参考等;
广告发布者的相关文献由207位作者贡献,包括江淋、陈海秋、李文成等。
广告发布者—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52768篇
占比:99.43%
总计:53069篇
广告发布者
-研究学者
- 江淋
- 陈海秋
- 李文成
- 刘小平
- 刘德生
- 周茂君
- 国家工商局广告司
- 姚志伟
- 孙鹏杰
- 张曙临
- 朱军华
- 李立娟
- 杨韡韡
- 毕游
- 游细辉
- 王瑞龙
- 裴庆冰
- 陈云卿
- 黄建初
- K·简恩
- 丁一鹤
- 于书凡
- 于慧荣
- 于林洋
- 任伊珊
- 任晏黎
- 何云
- 何茂斌
- 佚名
- 傅雄武
- 冉志强
- 冯伟
- 冯建平
- 冯林
- 刘孝虎
- 刘振
- 刘振荣
- 刘敏学
- 刘斌
- 刘润涛
- 刘良钢
- 刘芹
- 刘辉
- 刘连伟
- 刘雪峰
- 包淳一
- 卓龙华
- 南溪(编译)
- 司空图
- 向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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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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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所周知,电影广告的意义在于吸引观众,通常的表现手法一般分为动态和静态。静态展现以海报为主式,包含色彩、动作和人物细节等内容。动态一般表现为电影宣传视频,通过动作、声音和剧情等吸引观众观看。电影宣传广告的发展规模虽然没有电视那样迅猛,但它作为电影的一种不可代替的宣传形式,随着新形势下电影媒体的发展,给广告行业带来了新的生机。了解新型电影媒体特点,对于电影广告发布者而言,不仅能够制作并放映适应的广告,更为关键的是能够更加有效地传达电影信息、宣传电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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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15晚会曝光UC浏览器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连夜赴UC浏览器的开办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截留了13则违法广告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初步掌握当事人在全国的34家代理商情况等关键证据材料。目前案件已完成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UC浏览器违法主体广州聚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罚没金额共计2091636.59元。在长沙,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会同市、区市场监管局对2家关联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在确认违法事实后,3月26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罚没款15.3万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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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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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践中,笔者从大量监测发现的互联网广告涉嫌违法线索,其内容多出现在链接广告的落地页(即广告链接跳转至的目标网页),经过调查核实,大部分违法网页都与互联网媒体(以下简称“前端广告发布者”)发布链接广告时审核的网页不同,而是广告主自行篡改落地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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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一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今年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教育培训领域广告违法案件,有力维护浙江省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等规定,公布了以下10件不同违法情形的典型案件,希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广大消费者遇到涉嫌虚假违法广告的情况,应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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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茂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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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是广告经营活动的重要主体,其认定标准和权利义务配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有必要认真审视。现行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认定标准《广告法》第2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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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近年来直播带货的爆发式增长,其间的各类违法问题也层出不穷。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先后牵头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主张对网络直播营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采用网络直播方式作宣传的,“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同时“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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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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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法已经明确了竞价排名的法律性质是广告,但对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性质尚未明确,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也存在争议.主流观点认为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的法律性质为广告发布者,文章对此观点存疑.通过对《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法教义学分析,对欧美相关立法和司法判决的解读,以及将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与类似的网络平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比较,可以证立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是网络广告平台,其法律性质是《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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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1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公告。首先,《指南》对医疗美容广告的属性、广告主的相关资质以及广告内容的依据进行了说明。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主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其次,为解决医疗美容广告中一些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指南》将对以下9种情形予以重点打击: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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