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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

平台经济的相关文献在2008年到2022年内共计74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744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227347篇;相关期刊449种,包括法治研究、品牌、经济研究导刊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首都经济学家论坛第十四次学术讨论会、2016年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年会、2016中国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论坛等;平台经济的相关文献由1061位作者贡献,包括陈兵、王先林、周文等。

平台经济—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744 占比:0.33%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227347 占比:99.67%

总计:228094篇

平台经济—发文趋势图

平台经济

-研究学者

  • 陈兵
  • 王先林
  • 周文
  • 姜奇平
  • 张翕
  • 易开刚
  • 王勇
  • 阳镇
  • 于凤霞
  • 余文涛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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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吴婷
    • 摘要: 作为物流产业的高级业态模式,智慧物流是基于集成智能化技术对传统物流模式及流程进行重塑,实现物流全产业链可自动识别、可追溯、智能优化决策及实时响应的新物流业态形式.但由于智慧物流企业间的闭环经营以及智慧物流产业的进入壁垒较高,长期来看不利于产业发展.区块链技术赋能可重塑智慧物流运营服务模式,实现智慧物流多中心协同运作,打造一体化供应链模式.文章指出,加速区块链技术与智慧物流的结合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导向,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加速智慧物流企业平台化转型,进而解决平台化、统一化、集成化发展困境.
    • 田开友; 崔琦文
    • 摘要: 由于平台经济的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规则不完善,导致平台经济征税陷入了实际操作困境.为克服此困境,有必要在严格遵守税收法定、税收公平负担等法律原则基础上,经由在现行税种法上增加平台经济的条款、明确平台经济税法要素等途径来完善关涉平台经济的税收实体法规则,通过平台经济的登记申报、涉税信息报送规范、代征代收、纳税人权利救济、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安排来完善平台经济的税收程序法规则.
    • 李国海; 唐翔宇
    • 摘要: 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既为市场注入了活力也带来了不利于竞争与创新的要素。近年来国家愈发强调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的重要性,平台经济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强监管环境。相较于传统经济,平台经济在市场结构、定价模式、竞争核心要素等方面均存在较大不同,也给相关市场界定造成了基准产品难界定、相关市场数量难确定、价格分析失灵的困难。未来,需要坚持将相关市场界定作为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的前置程序,强调需求替代的核心地位,重视基准产品的确认,并合理认识SSNIP测试的局限性。
    • 田轶凡
    • 摘要: 微信生态和移动支付的发展催生了社区团购并使之成为新零售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结合案例对合伙人为主和直营店为主的两类社区团购商业模式加以分析,指出社区团购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策略建议,旨在为推动社区团购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借鉴意义。
    • 胡杰
    • 摘要: 面对平台经济高速发展,传统劳动二分法已无法切实维护平台工人的劳动权益。平台用工实质上并未与传统劳动法理论强调的从属性概念相悖,不应将其完全排除在劳动者身份之外。以现今最具争议的众包骑手为例,其身份认定应当在劳动者与非劳动者间寻求过渡路径,可以参照域外制度经验,引用类雇佣制度,通过建立骑手工会、完善平台监管、分项购买社会保险,赋予众包骑手最基本的劳动权益保障,以此在平台经济发展与用工人员保护中寻求平衡点,推动国家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 王楠熙
    • 摘要: 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趋势愈演愈烈,强化平台经济反垄断十分紧要。本文聚焦平台经济领域因垄断产生的劳动关系问题,分析平台垄断地位形成的条件,总结平台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从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共治的角度出发,建议在明确平台经济劳动关系类型的前提下,构建与平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第三方数字化监管平台,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 魏永奇
    • 摘要: 新经济业态下新形态灵活用工形式逐渐成为我国的一种重要就业形式,平台企业在促进创业和经济发展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新形态灵活用工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新形态灵活用工关系的认定在司法判决中经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因此解决平台经济的良好健康发展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的问题越来越重要。基于此,应当通过新型用工关系的法律关系的厘清、完善法律规制、发挥社会保障的能动性等方法,妥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课题组; 黄树民; 姚轩鸽; 程步虹
    • 摘要: 平台经济作为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最大优势在于可组织化、高效率创获物质和精神财富,通过私人物品的丰裕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但平台经济也因为凭借现代高新技术平台创获财富,必然带来“技术异化”“劳动异化”与国家税款流失等问题,加剧国民收入分配的不公,聚集系统性的社会风险,最终背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终极目的。而且,中国平台经济发展既面临一般性税收政策需求的压力与挑战,期待一般性、基础性优质税收政策的供给,同时也面临发展过程中特殊性、特定税收政策需求的压力与挑战,亟待针对性、目的性较强之优质税收政策的供给。基于此认识,文章在对“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进行采信和辨析后,集中探讨平台经济与税收政策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的机理,并提出中国平台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税收政策需求与特点和相应的税收政策因应思路与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对平台经济的导引、规范与矫正功能,促使平台经济向着高质量、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 闫方洁; 刘国强
    • 摘要: 平台经济是数字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它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智能平台为支撑、以海量数据为驱动。平台经济的产生变革了传统的劳动方式,催生出新型数字劳动和劳工群体,然就其底层逻辑而言,在全球范围内资本逻辑依旧构成了平台经济的主导力量。为实现对劳工的高效控制以及对剩余价值的有效剥削,资本通过数据私有化垄断生产资料,借助算法技术升级劳动控制,构建起集外在监控与内在操控于一体的控制机制。由此一来,劳动者被围困在全景式的“数字监狱”中:一方面,他们深陷过度劳动和激烈竞争的内卷困局,加剧自身的不稳定性;另一方面,他们迷失于隐性“温柔陷阱”里无法自拔,消解自身的主体性。在当代中国,我们非常有必要在厘清资本控制逻辑、明晰劳工生存困境的前提下,探索合理的规制路径以最大程度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运行。
    • 施耀恬; 翟巍
    • 摘要: “大数据杀熟”垄断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态势而实施的歧视性差别待遇行为。尽管反垄断规制方式是有效消除平台经济领域“大数据杀熟”垄断行为的制度性工具,但这一源于工业经济时代的规制方式亟待优化与补正。具体而言,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必要依据“单边相关市场”“双边或多边相关市场”“横跨多元相关市场”的不同场景,分别厘定平台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在此前提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设定系统化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与存疑清单,从而清晰划定“大数据杀熟”行为合法与否的界限,提升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效率,并为平台企业提供细化的反垄断合规指南。此外,反垄断执法机构亦有必要细化区分“大数据杀熟”垄断行为的不同子类型,设定类型化规制机制,并构建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与协同执法机制,以强化对于“大数据杀熟”垄断行为的及时性与动态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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