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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2年内共计353篇,主要集中在贸易经济、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48篇、会议论文5篇、专利文献33327篇;相关期刊225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08年年会、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文献由353位作者贡献,包括罗蓉、姜作利、徐成伦等。

WTO争端解决机制—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348 占比:1.03%

会议论文>

论文:5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33327 占比:98.95%

总计:33680篇

WTO争端解决机制—发文趋势图

WTO争端解决机制

-研究学者

  • 罗蓉
  • 姜作利
  • 徐成伦
  • 葛敬豪
  • 陈立虎
  • 余丽
  • 余敏友
  • 兰玉强
  • 刘俊卿
  • 吴其勉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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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曾阳
    • 摘要: 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是当今世界多边贸易的权威组织,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法律基础。世界贸易规则体系在世界经济运行与发展中产生重要的作用,不仅是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保障,首先,考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渊源,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状况和现存的问题,考察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过程,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脉络,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与功能;其次,研究美国、欧盟、中国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方案,结合我国立法实践与司法实践,找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现实困境,即争端解决方式较为单一和WTO争端解决机制自身的缺陷这两个问题,提出加强争端解决的透明度和加强争端解决方式多元性两个解决措施。
    • 冯春阳
    • 摘要: 劳工标准纳入世界贸易组织体系的趋势不可逆转。欧盟等发达国家代表借由新的劳工标准解释遏制中国的对外经济。欧盟发布文件要求对供应链中“强迫劳动”风险建立尽职调查机制,并对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标准作出超范围的解释。在分析劳工标准的解释权、欧盟文件的合规性以及海关措施的合理性前提下,中国要警惕西方国家炒作“劳工议题”,阻碍中国企业对外贸易。中国宜从国际舆论、国内反制裁立法和申诉至WTO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应对。
    • 林胜鸿
    • 摘要: 337调查制度是现阶段美国针对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所采取的一项措施.从337调查制度的发展来看,其经历了几个阶段的修改后已经成为一项具备完整体系的制度.随着WTO相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近年来美国针对337调查制度做出了 一定程度上的修订,但并未改变337调查制度的本质.本文从美国337条款实践和立法修订后最新发展趋势剖析入手,通过对国民待遇原则的法理分析及认定标准探讨,对比分析337调查和美国知识产权司法诉讼得出美国337调查构成对WTO国民待遇原则之违反的结论.文章最后探讨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挑战其违规性的路径选择和具体策略.
    • 刘瑞喜; 徐德顺
    • 摘要: 当前WTO的发展前景受到国际广泛关注,恰逢中国入世20年之际,本文从动态和系统观的视角出发,以2001年中国入世、2008年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和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三个标志性事件为分界点,将1995-2020年全部争端案件划分为四个阶段,借鉴网络分析方法构建WTO争端案件网络,对WTO争端的演变特征以及中国参与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分析.结果表明,WTO争端解决机制复杂性特征明显,不同阶段的争端网络结构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和变动.WTO争端网络存在向少数成员集中的倾向,更多的成员有向网络外围转移的趋势.以欧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表现出明显的小团体特征,美国控制其他成员之间争端关系的能力较大,有较大几率带动其他成员对美国申诉行为进行模仿.WTO争端解决机制"门槛"高且效率低,争端案件内容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同时中国涉案争端也愈发受到国际广泛关注.中国应充分认识应对贸易摩擦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提升多主体联合应对争端能力,加强国际争端风险防范,积极参与推进WTO改革和多双边经贸合作,强化系统观和整体观,坚持以争端复杂系统管理思维化解国际冲突.
    • 邓瑞嘉
    • 摘要: WTO的法治自成体系、开放民主、有强硬的约束性,但也存在争端解决完成程序时间过长,对强国与弱国在实践中的地位差距考虑得不够全面,存在例外规定模糊让争端解决机制易被避开等问题.WTO的法治建设使国际法有了硬约束,扩大了国际法的适用范围,丰富了国际法的内容.面对上诉机构停摆等问题和挑战,WTO应当坚守自身的原则与目标,为促进贸易自由与国际法治发展、消除贸易领域的歧视继续作出贡献.
    • 严舒平
    • 摘要: 随着“一带一路”经济圈的不断扩张,与之相应的国际商事纠纷也在不断增长,纠纷当事方对于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本文就如何坚持国际化与开放性、多元化与一站式相结、高效便利经济、法系融合原则,建立符合“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积极思考。
    • 姜作利
    • 摘要: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发展突飞猛进,但国际关系中的公平正义远远没有实现,全球治理及国际法治已经成为发展大势。发达国家主导的WTO作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多边贸易法律体制缺失实质正义,其争端解决机制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不愿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活动。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建立小额诉讼程序,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便捷、价廉的司法服务,无疑是提高WTO法律体系实质正义及促进WTO正常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应该适时抓住当前全球法治化实质正义日益凸显、WTO立法的民主性不断提高及WTO改革正如火如荼的历史机遇,借鉴欧盟和许多国家民法中小额诉讼程序的经验,尽快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建立小额诉讼程序。
    • 白雪; 邹国勇
    • 摘要: 近年来,美国奉行"美国优先"的对外政策,滥施"长臂管辖",对欧盟金融机构处以高额罚款,限制欧盟出口和再出口,极大影响了欧盟的对外贸易。为此,欧盟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首先,以美国《赫尔姆斯—伯顿法》等违反WTO规则为由,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其次,先后通过《关于反对第三国立法域外适用的第2271/96号条例》及其修正条例等阻断性立法;再次,2016年制定《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以扩大其在数据保护领域的域外管辖权。这些措施为欧盟实体提供防御机制,并在数据领域促使美国审慎行使"长臂管辖权"。为应对美国"长臂管辖",中国可以细化已有的阻断性立法,在特定领域适度扩大域外管辖权,加快建设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提升中国司法和执法能力建设。
    • 刘淄川
    • 摘要: 成立25年的世界贸易组织(WT0)正面临着其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危机。从2019年12月11日开始,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上诉机构,即将因“空椅”而停摆。WTO上诉机构停摆的罪魁祸首不难找到:美国行使否决权,阻止任命新的上诉机构成员来取代两名任期已满的成员,导致该机构无法继续运行。因为只剩下一名成员,达不到成员人数所应满足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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