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
居间的相关文献在1990年到2022年内共计12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04篇、专利文献23篇;相关期刊82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居间的相关文献由155位作者贡献,包括吉拉姆·帕特里斯·库比亚克、娜塔莉·诺瓦克斯基、尼尔斯·爱德华·罗曼·博尔多尼等。
居间
-研究学者
- 吉拉姆·帕特里斯·库比亚克
- 娜塔莉·诺瓦克斯基
- 尼尔斯·爱德华·罗曼·博尔多尼
- 米歇尔·吉尔伯特·罗兰·布罗
- 罗曼·吉拉姆·古维列
- 阿诺·尼古拉斯·内格里
- B·E·谢
- J-L·布加蒙
- J·C·P·孔
- K·C·黄
- S·佩雷尔曼
- 周轶凡
- 宋春红
- 朱迪马尔·德·阿西斯·克利夫拉里奥
- 李金升
- 毛海波
- 江小帆
- 法比奥·德·索萨·皮雷斯
- 游君平
- 王杰泓
- 王素华
- 瓦尔代尔·蒂诺科·达·席尔瓦
- 章海锋
- 费莉佩·阿雷萨·瓦尔加斯
- 赵海峰
- 郑国良
- 高富平
- A·米里奇
- G·奇尔
- K·赫布斯特
- M·鲍沃尔
- N-C·潘
- P·贡德尔
- S·奥弗雷
- 丁茂福
- 不公告发明人
- 严妍
- 仇鼎飞
- 倪辉
- 全星泌
- 其木提
- 冯秀荣
- 冯超
- 刘发玉
- 刘彬
- 刘永婷
- 刘玥悦
- 卢志凯
- 叶天泉
- 周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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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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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形势下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理论概述房地产经纪行业涵义虽然房地产经纪活动包括居间、代理和行纪三种主要方式,但行纪主要出现在普通商品的对外贸易领域,并不太适用于房地产,对于房地产经纪,按服务方式分类,主要分为房地产居间和房地产代理两类。主要包括新房租售代理、二手房租售居间、代理及其他衍生的抵押等业务,随着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也呈现出业务的多元化特点,在二十年来,中国房地产经纪市场从无到有,从诞生到成长,已经形成比较高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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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鑫;
车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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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仲”本是居间调停之意,“裁”乃决定判断之意,“仲裁”,从字面意思理解,是指在双方争执不决时,由第三方居中调解,作出裁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提起劳动人事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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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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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人自我合法权益保护是房屋买卖过程中重要的法律事务组成,对于房屋买卖以及居间人保护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研究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人自我合法权益保护的主要途径,阐述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合同的定义,指出了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利,也提出了房屋买卖合同中居间人的自我保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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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莱纳·塞普;
王明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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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象学也许能最精简也最贴切地以这种方式被刻画:它作为一种居间(Zwischen)实现自身。它的特殊性体现在:它既不是只发展其创始人基本意向的一个学派,也不是各个系统构造物的累积——这些系统构造物对每个个体的人来说都是相对的。属于它本质的是对话,而对话表明了,它的代表者们不仅从他们各自的视角和立场出发宣告了一个共同的研究领域,而且也准备好在一种不能被封闭的开放性中以自己的立场性(Positionalit?t)来面对其他思想家一切可能的其他定位。然而必须要说的是,在现象学研究开始以来的差不多一百二十年里,前者表现为真实存在着的实践,后者却直到如今还几乎未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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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泽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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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比较法视角,在《合同法》分则专门规定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是我国民事立法的独特创制.由于缺乏可资继受的理论、学说与立法乖离,适用《合同法》第425条认定责任性质、责任来源、责任限度,以及理解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与居间报酬丧失的关系面临障碍.《合同法》第425条呈现法律漏洞特征,司法实践中可运用法律解释技术应对,解释应以有效规制不法居间行为、充分救济委托人利益为主要考量.具体而言,应认为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属违约责任性质,居间报酬求偿权丧失解释为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预备,居间人损害赔偿责任义务来源解释为广义忠实义务,条文中“如实报告”理解为履行义务的表征,从而确立“居间人具有未如实报告情形的违反广义忠实义务的行为”为责任要件.居间人损害赔偿范围及于委托人在居间所促成交易中的损失,若损害虽由交易相对人直接造成,但居间人违反义务亦是不可或缺的原因,则居间人按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责任.建议在当前民法典合同编的编撰中,按照上述对《合同法》第425条的理解与适用思路对居间人损害赔偿制度加以改造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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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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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沃格林一生的思想转变非常复杂.他对灵知主义的哲学批判,呈现了其历史哲学与意识哲学的意图和主要特征.沃格林的“灵知主义”概念,主要来自海德格尔和黑格尔的哲学,他早期试图通过一种基于历史哲学的秩序意识来对抗灵知主义的失序状态,但这一早期方案因其浓烈的基督教色彩而陷入困难.沃格林晚期发表了《天下时代》,通过对“逃离”和“居间”的意识现象学分析来重新审视灵知主义,最终成功回归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克服了灵知主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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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昀;
张成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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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卡罗尔·安·达菲在诗作《原籍何处》中同时消解了自己的苏格兰和英格兰身份,为自己作为诗人寻找一种“居间”的身份.面对“苏格兰”在当代英国社会中遭遇的压制和边缘化,达菲并未如其他苏格兰本土诗人一样,选择强调自己的苏格兰性,而是有意建构了一种“居间”状态,既解构了英格兰强势的主导地位,又避免了用“苏格兰”对抗“英格兰”,在身份认同的问题上建构了一个“居间”的空间.与其他苏格兰诗人相比,达菲有着身处“之外”的清醒与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