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利益
小股东利益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1年内共计95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5篇、专利文献200篇;相关期刊61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司法、英才等;
小股东利益的相关文献由103位作者贡献,包括任建文、刘小宝、刘洋等。
小股东利益
-研究学者
- 任建文
- 刘小宝
- 刘洋
- 包剑虹
- 张爱侠
- 李晓君
- 毕宝胜
- 王胜利
- 罗莉娅
- 董文秀
- Morten Bennedsen
- 丁洪君
- 任志强
- 任虹羽
- 何娜
- 何志强
- 兰措卓玛
- 刘益
- 刘纪鹏12
- 刘育琳
- 刘诗聪
- 吴凡
- 周新峰
- 孙圆元
- 季双容
- 季萍
- 宋文阁
- 宋衍蘅
- 崔宁
- 崔龙芳
- 左金凤
- 廖旗平
- 弋亚群
- 张喜亮1
- 张小平
- 张建伟
- 张玕
- 张舫
- 徐何生
- 徐荣
- 朱慈蕴
- 权琳
- 李东明
- 李垣
- 李宁
- 李小加
- 李翔
- 李艳芳
- 杨正洪
- 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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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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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全球经济水平日益提升,各大企业股东的经济利润也在不断增加,在这种前提下,企业小股东利益在其中将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为各国公司法的定制明确了方向与重点,我国也是如此。我国相关部门针对于企业小股东利益这一问题,也都通过《公司法》得以完善和体现。比如,事前防范以及事后救济,等等,而事前防范则重点强调了企业结构内部的监管体系,事后救济则全部体现在企业股东救济权利层面。这部法律看似全面,但在运行过程中,对企业的执行要求较高,且落实范围有限,因此根本无法彻底保护企业小股东的权益。对此,此次研究以中小股东权益为主线,以《公司法》作为基础,对企业治理结果层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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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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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全球经济水平日益提升,各大企业股东的经济利润也在不断增加,在这种前提下,企业小股东利益在其中将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为各国公司法的定制明确了方向与重点,我国也是如此.我国相关部门针对于企业小股东利益这一问题,也都通过《公司法》得以完善和体现.比如,事前防范以及事后救济,等等,而事前防范则重点强调了企业结构内部的监管体系,事后救济则全部体现在企业股东救济权利层面.这部法律看似全面,但在运行过程中,对企业的执行要求较高,且落实范围有限,因此根本无法彻底保护企业小股东的权益.对此,此次研究以中小股东权益为主线,以《公司法》作为基础,对企业治理结果层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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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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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盈余分配请求权是股东一项基本权利。《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其中,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主要表现为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但在公司经营中,由于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利益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目标不一致,大股东操纵下的股东会不对公司利润进行分配情况时有发生,致使小股东资产收益权受到侵害。本文拟就司法实践中小股东的盈余分配请求权的实现路径进行简要分析,以期能更好保护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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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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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因股东投资意思表示不明确致使公司股东会未通过增资决议的,公司增资行为不成立。股东投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全体股东间的增资协议因无合意而不成立。对于具有相同增资意思表示的部分股东之间是否成立事实上的增资协议,应当根据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是否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是否有利于平衡大小股东利益等标准进行判断。若股东对增资协议的不成立不存在过错,且向公司实际给付款项而又不能认定为借款的,应当按照不当得利规则处理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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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强;
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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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使公司治理的重心由股东与经理的委托代理问题转向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委托代理问题.基于股东同质化假定建立的股权平等原则形成的资本多数决因人的逐利本性产生异化,成为控股股东滥用权力侵害小股东的武器.累积投票制的建立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小股东的投资信心被挫败不利于证券资本市场发展.股东异质化合理存在的现实环境下,由股权配置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引入类别股份制度能完善小股东事前保护机制.类别股份下的多重投票权股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有效锁定,从而间接保护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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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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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权,本文旨在通过公司解散的概念、分类及我国对于公司解散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分析,对于拥有三分之一及以下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实务胜诉出路进行探讨,并提出个人想法.全文分为三个部分:1、公司解散的概念及分类;2、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及分析;3、小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胜诉的出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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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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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这场博弈中,宝能看起来掌握着主动,它持有万科25%的股份,拥有着最强大的股权表决权。但换个角度看,它也是最被动的。因为,它背后是一堆需要"刚性兑付"的钱,而其他的博弈方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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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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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曾做过独董,后来不敢干了:当独董风险太高,有时候大股东会忽悠你,你讲真话的时候,他不让你讲;一些独董就是开开会,签签字;还有的人连会议都不参加,委托代表决,有的电子签名;还有人任职独董几年了都不熟悉、了解企业,对企业“三重一大”不核实,盲目表决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