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事件
富士康事件的相关文献在2006年到2014年内共计59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信息与知识传播、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8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2076篇;相关期刊46种,包括法学、法制与社会、人力资源管理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第3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等;富士康事件的相关文献由68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德艳、曾艳、李丹等。
富士康事件—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2076篇
占比:99.73%
总计:22135篇
富士康事件
-研究学者
- 王德艳
- 曾艳
- 李丹
- 杨婕
- 杨璐
- 焦利勤
- 王勇
- 王国领
- 胡杰
- 赵红梅
- 陈洁
- 亦杰
- 冯晓玲
- 刘浩然
- 刘闻佳
- 卢伟
- 卢小青
- 吕瑶
- 姜倩
- 孙霞
- 庄春晖
- 张中锋
- 张立
- 张笑寒
- 徐小兰
- 徐梓彦
- 戴琼瑶
- 本刊评论员
- 朱双英
- 李嘉骅
- 李彦臻
- 李群山
- 杜岩
- 林爱珺
- 柳泽民
- 汪露
- 王刚
- 王寻
- 王金州
- 甄强
- 田春苗
- 秋乡
- 秦瑞芳
- 胡锡泉
- 董育硕
- 袁于飞
- 袁野
- 裴广一
- 许强
- 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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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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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富士康事件”的发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资本的财富积累逻辑演绎表现为资本生存空间的不断生产过程,而虚拟经济是这一过程在20世纪后期的必然结果和外在表现.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利润空间的挤压和我国实体经济在国际产业链条中的低端地位是“富士康事件”的深层根源.财富分配的新逻辑和财富创造的新逻辑相互交织,构成虚拟经济时代“财富食物链”的新形态.这就是“富士康事件”背后起基础作用的无形之网.在虚拟经济时代,提高财富的创造能力和财富安全的保障能力成为社会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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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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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的义务而非权利.“富士康事件”折射出我国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机制的严重缺失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会组建不规范、机构不独立、专业素质低;工会工作不到位,没有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欠缺工会法律责任等方面.当前改进工会维权机制的法律对策,一是加强工会的依法组建,二是在协调劳动关系、监督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及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与措施等方面促进工会的依法运行,三是明确工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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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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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生代农民工"进入中央一号文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正式被政府认可,并且把他们面临的问题当作一个社会的公共问题来看待.在这种背景下,本文从"富士康N连跳"事件的发生过程及其企业、媒体与民众、政府三个主要角度,来探讨社会对待"新生代农民工"方面存在的经验与问题.以富士康N连跳为例,分析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社会反应方式与改革对策,这对于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发展与社会进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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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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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对"富士康跳楼事件"、"海南本田停工事件"和"平棉工人罢工事件"等进行分析,发现中国工会存在"不作为"、角色扭曲及被边缘化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企业工会组织结构不健全、过重的依附性、建立的行政化以及工人对工会的认识不足造成的.因此,我们需要合理定位工会的职能、加强工会知识教育和强化工会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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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红梅
-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第3届年会暨学术研讨会》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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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富士康事件”等充分暴露出我国现行劳动法主要以“劳动行政监察+劳动者个体维权”模式实现劳动者权益保护目标的机制有很大缺陷,因该模式中的两种机制实质上并未能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或者达不到倾斜性保护的效果:一方面,我国劳动行政监察机构及人员可能疏于更惰于执淘,而且又无法介入涉及集体劳动关系的大部分领域;另一方面,劳动者自我依靠式的个体维权无法真正强制约束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最终必导致劳动者的一些法定权益形同虚设.与此同时,工会集体协商维权这一可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机制在我国没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国劳动法应强化与完善工会集体协商维权机制,而其中的当务之急是推进企业工会的组建与运行,对此,不仅需要上级工会扶助和广大劳动者参与,而且需要更广泛社会力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