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的相关文献在1987年到2022年内共计26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62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43956篇;相关期刊138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盐城法院审判管理理论研讨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等;审判组织的相关文献由267位作者贡献,包括蒋惠岭、蔡彦敏、陈卫东等。
审判组织—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3956篇
占比:99.40%
总计:44220篇
审判组织
-研究学者
- 蒋惠岭
- 蔡彦敏
- 陈卫东
- 况继明
- 刘助建
- 刘峥
- 刘晓善
- 吴培洪
- 周湖勇
- 姚莉
- 张步文
- 曹士兵
- 李玉萍
- 杨凯
- 杨奕
- 王思维
- 田义文
- 胡安阳
- 范明志
- 邱舒艺
- 郭楠
- 陈瑞华
- 高一飞
- 丁卫强
- 严伟青
- 于秀玲
- 任君
- 伍第斐
- 何锡海
- 侯保宗
- 傅郁林
- 兰岚
- 冀研文
- 刘刚
- 刘坚
- 刘敬怀
- 刘浩锴
- 刘玲佩
- 刘畅
- 刘秀明
- 刘萍
- 刘诚
- 刘迪
- 卓广平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 占善刚
- 古禾
- 史兴用
- 叶向阳
- 吴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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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储超;
方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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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独任制改革促使审判组织与诉讼程序不合理“对位”的情形得以改观,这一改革举措因符合繁简分流理念、因应“资源优化”的现实需求而收获了良好成效。在功能主义视角下,独任制在一审程序以及二审程序中的不同制度价值强化了其扩张适用过程中的正当性。但是在落实繁简分流“简程序不减权利”的要求方面,独任制改革依然与之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征在当事人参与权受到不合理限制、法院单方主导审判组织转换过程以及独任制普通程序不当简化等方面。通过合意选择强化当事人参与权、构建标准化的审判组织转换程序、谨慎防范不开庭审理等形式的扩张,是弥合程序简化与权利保障之间张力的合理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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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清;
谢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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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审理回应了案件繁简分流司法改革背景下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审判需求。回归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心证来源于法庭直接审理的民事诉讼基本原理,不难发现以“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作为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的前提条件与审判组织行使审判权认定事实之间的逻辑悖论。因此,完善普通程序适用独任制需明确两点:一是以民事审级制度中一审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职能定位为基础,突破法院的层级限制,确立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以独任制审理为原则;二是在厘清审判组织形式与审判程序价值差异的基础上,以司法解决民事纠纷是否兼具有助于类案统一裁判规则、维护法律秩序等社会公共职能为标准明确普通程序适用合议制审理的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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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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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诉讼制度采用"合议制=普通程序,独任制=简易程序"的"等式结构".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等式结构"的框架下,程序适用呈两极分化;程序间界限模糊;程序回转现象频发、简易程序案件上诉率增高等司法效能"内卷化"现象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规范化指引失范,"等式结构"固化,以及选择逻辑多元化.应当在厘清功能要素与价值要素的前提下,进行结构改革.在改革方向上,提升独任制的立法定位,形成独任制简易程序、独任制普通程序、合议制普通程序、合议制简易程序的"四重"格局.在具体举措上,抓牢实体情况与权利保障两条线,根据具体情形将案件分为四类,并根据程序性权利保障需求确定案件适用程序.同时,通过构建程序转换机制,完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确保制度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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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刚;
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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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独任制"审理的适用范围需要进行扩张,相关试点的规定虽然将独任制与简易程序进行了解绑,但尚未能因应独任制扩张的内在制度逻辑,存在独任制扩张适用标准不合理、与合议制之间转换程序不顺畅等问题,而且错误地赋予了法院对于达到独任制扩张适用标准的案件适用何种审判组织的裁量权.因此,构建真正能够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立法目的的独任制扩张制度必须从其内在的制度逻辑出发,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现状,借鉴域外立法的成功经验,科学确定其适用标准与转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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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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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院组织法》的修订明确了赔偿委员会的审判组织性质.然而,在权力配置上赔委会不具有完全的确认权,在委员的任免程序上不符合权力机关监督原则,在实践中并未真正审理案件,而是由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实际审理赔偿纠纷.赔委会始终处于虚置的状态,并未真正践行其审判组织的性质.因此应当对赔委会进行实体化改造,在赔委会下设司法赔偿庭,由其承担赔偿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还应当扩张赔委会的职权,使其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突破赔偿义务机关先行确认的原则,直接对司法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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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士兵;
范明志;
李玉萍;
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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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融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整体工作中,从完善规范依据、健全分歧解决机制,到指导审判组织,再到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监督,最后到类案检索、科技辅助、人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系统梳理了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各项工作机制。《意见》分为10个部分,全面归纳了人民法院实现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的10个路径与方法,提出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21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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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士兵;
范明志;
李玉萍;
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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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工作机制的意见》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融入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整体工作中,从完善规范依据、健全分歧解决机制,到指导审判组织,再到加强审判管理、审判监督,最后到类案检索、科技辅助、人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系统梳理了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各项工作机制.《意见》分为10个部分,全面归纳了人民法院实现法律适用标准统一的10个路径与方法,提出了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21条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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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颖超;
吴光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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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依法治国的实施和信息化发展,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法律统一适用面临新挑战.我们应当从统一裁判标准、统一裁判理念、统一裁判方法、遵循诉讼程序、运用审判组织集体智慧、严格二审和再审监督、强化专业化审判、加强司法公开和监督等方面,健全法律统一适用制度和机制,形成完善的法律统一适用体系,确保法律统一公正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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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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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宁都县针对道路交通案件多发的实际,积极整合司法及社会资源,合力联动化解纠纷,逐步形成“减讼快处”的司法新格局。创新审判机制,推进审判组织专业化县法院成立道路交通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集中为道路交通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司法鉴定、审理裁判等“一体式”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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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
- 《盐城法院审判管理理论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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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判委员会作为审判组织的一种,在司法实践中行使着各级人民法院最高审判权的职能。随着民主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审判委员会决策机制,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已日益不适应公平的审判机制和高效的审判管理机制,且与人民法院所而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相适应,引起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的质疑和关注.笔者尝试从审判委员会决策的现实制约出发,对审判委员会决策制度进行考证,提出审判委员会决策机制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