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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监管

宏观审慎监管的相关文献在2003年到2022年内共计482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79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9581篇;相关期刊236种,包括现代管理科学、时代经贸、华北金融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北京西山跨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危机与金融法调整前沿论坛、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金融服务法的创新与发展”论坛、第五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金融法治新进展学术研讨会等;宏观审慎监管的相关文献由568位作者贡献,包括刘志洋、宋玉颖、彭建刚等。

宏观审慎监管—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79 占比:4.76%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03%

专利文献>

论文:9581 占比:95.21%

总计:10063篇

宏观审慎监管—发文趋势图

宏观审慎监管

-研究学者

  • 刘志洋
  • 宋玉颖
  • 彭建刚
  • 杜朝运
  • 王刚
  • 陈阳
  • 尹继志
  • 杨霞
  • 王周伟
  • 茆训诚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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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周鑫雨
    • 摘要: 全球性金融危机出现后,学术界意识到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必须充分落到实处.在后危机时代,怎样适应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降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怎样从监管的角度出发促进经济与金融的稳定性等问题,监管当局必须对其充分重视.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国内外宏观审慎监管的一系列文件,从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框架、必要性及其与其他政策工具的协调等方面进行综述.根据目前文献来看,在宏观审慎监管职能整体效果以及理论体系健全化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展开详细探究.
    • 张林; 罗新雨
    • 摘要: 本文基于2009—2018年我国16家商业银行的相关数据,通过建立动态面板模型,实证分析了宏观审慎监管对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实施宏观审慎监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但不同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存在差异;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对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有明显的遏制作用,而流动性比例对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效应不明显;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对国有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遏制作用明显大于其他银行。
    • 王艺
    • 摘要: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意识到,仅仅使用微观审慎监管已经不足以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于是纷纷引入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以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文选取我国16家上市银行2010—2020年的季度数据,构建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显示:1.无论是数量型还是价格型的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具有显著影响。2.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有助于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但是现阶段并非所有的宏观审慎监管工具都能对商业银行风险产生显著影响。3.宏观审慎对货币政策有一定的辅助作用,但是实施过程中需着重关注两种政策在方向和力度上的协调配合。
    • 徐伟东
    • 摘要: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面临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多。宏观经济政策只能对金融市场整体进行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政策只能对金融机构个体的金融活动风险进行控制。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方面,则还存在着较大的空缺。宏观审慎监管能够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起到较好的作用。本文主要对宏观审慎监管在系统金融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
    • 陈小亮; 李诚浩
    • 摘要: 为了防范新一轮房价泡沫化风险,央行和银保监会于2020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各类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设定了上限。本文认为,《通知》与已有监管措施的本质是相同的,那就是设法“堵住”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资金流向房地产的通道,进而从总量上管控房地产部门的信贷规模。但是,以往多轮房价调控实践经验表明,只靠“堵”难以有效防范资金流向房地产,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会设法规避监管,持续不断地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房地产领域,而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偏低才是资金“脱实向虚”的关键,只“堵”不“疏”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有鉴于此,秉持“疏堵结合”的新思路,才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一方面,通过《通知》所出台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宏观审慎监管以及完善房价考核机制等措施“堵住”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的通道;另一方面,尽快“疏通”实体经济面临的发展障碍,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从根本上提高实体经济对资金的吸引力,这样才能彻底扭转资金“脱实向虚”的局面。
    • 赵雨丝
    •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国际金融方面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金融危机不断产生导致整体行业受到相对应的影响。对此,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对金融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管,寻求有效的措施,防止一些系统性的风险。对此,我国银行已经提供了一些系统性抵御风险的措施,需要结合具体监管体制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策略来对其进行相对应的分析和调整,使其能够进一步满足银行监管法律法规方面的相关规定,使整体银行在宏观审慎的监管体制下实现创新和发展,更好地应对一些系统性的风险,保障银行业的发展效果。基于此,结合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宏观审慎监管视角下的银行业系统风险防范对策进行相对应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
    • 刘臻垚
    • 摘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在商业银行的主导下得以产生。此后,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转移效率,促使资产证券化不断创新发展并催生出一系列衍生功能。文章首先对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产生与发展过程进行梳理,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分析了商业银行业务和运营模式的变革,另一方面从银行监管角度出发,认为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资产证券化过度创新,对金融稳定性造成冲击,这也对未来的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宏观监管将是未来商业银行监管改革的重点方向。
    • 郭娜; 王少严; 胡佳琪
    • 摘要: 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再次认识到房地产价格波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为探究房价波动影响金融稳定的机制以及监管当局应选择何种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以实现有效调控,本文通过构建包含家庭部门、商业银行、非金融部门以及“双支柱”调控政策的NK-DSGE模型,考察了在不同外生冲击下房价波动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以及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发挥的调控效果。研究发现:房价波动会导致产出、银行杠杆率等经济变量的变动,进而积聚风险,影响金融稳定。当房价波动来源于房地产部门生产率冲击或货币政策冲击时,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中的资本充足率同时盯住房价与信贷政策可以有效降低房价波动与金融风险;当房价波动来源于住房需求冲击时,宏观审慎监管工具中的贷款价值比则能更好地发挥调控效果。
    • 许梦凡
    • 摘要: 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在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无遗,为了进一步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巴塞尔协议Ⅲ在银行业监管者的努力下最终签订。巴塞尔协议Ⅲ在保留巴塞尔协议Ⅱ精华内容的基础上,创新地提出了逆周期资本缓冲以及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等一系列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的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对各国银行业监管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利用巴塞尔协议Ⅲ的精华部分,可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水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且符合金融监管客观现状的监管体系。
    • 郭威
    • 摘要: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推动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至关重要。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路径为,从“双峰”监管体系改革开始,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优化、重塑,进而完成规则的制定。我国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从银行体系展开,经过认证准备、改革实施、深化改革三个阶段,初步形成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一般框架。在总结国外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体系改革经验、回顾我国相关改革历史的基础上,提出可从把握“内外兼修”原则,规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复杂业务,增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制定合理有效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快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监管体系全覆盖,以及根据新形势修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手段等方面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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