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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犯罪

女性犯罪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425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421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5307篇;相关期刊250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江苏警官学院学报、犯罪研究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上海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第十三届学术年会、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流动人口犯罪司法应对研讨会、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等;女性犯罪的相关文献由488位作者贡献,包括艾晶、张洪阳、尹彦品等。

女性犯罪—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421 占比:7.34%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07%

专利文献>

论文:5307 占比:92.59%

总计:5732篇

女性犯罪—发文趋势图

女性犯罪

-研究学者

  • 艾晶
  • 张洪阳
  • 尹彦品
  • 丛梅
  • 周折
  • 杨庆武
  • 胡利敏
  • 莫瑞丽
  • 袁泽民
  • 黄国祥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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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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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婧瑜
    • 摘要: 当代英国女作家萨拉·沃特斯的“新维多利亚三部曲”以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为写作背景,深入细腻地再现了后现代作家在新的文化语境下对维多利亚时代景观的想象和重构,是洋溢着激情生命体验的女性书写。三部曲中的女性犯罪具体体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性工作者“所为之事”、女囚越狱以及女性诱拐,沃特斯从权力空间、禁闭意象以及不可靠叙述等策略入手展开文本设计,有利于感知维多利亚时代独具特色的女性犯罪景观,体悟时代背景下的边缘人物生存处境。
    • 周折
    • 摘要: 目前女性犯罪增长趋势令人瞩目,犯罪学界既有的女犯研究更多基于女性犯罪人整体的观察,而少有对农村籍女犯犯罪原因、犯罪背景的深入研究,而实际上,这部分女犯在女犯总数中所占比例高达八成,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张晓红博士在《农村女犯人:生活世界中的纠纷与抗争》著作中,将目光聚焦于来自农村的女犯,经过对某女子监狱的罪犯访谈和在罪犯家乡、作者家乡的田野调查,从纠纷解决方式的性别差异问题人手,展示了女性如何被裹挟于纠纷、并在事态失控恶化中被判刑的过程。
    • 杨庆武; 曾贝
    • 摘要: 女性犯罪是指以女性为主体而实施的逾越法律或社会规范的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性的范畴和概念,女性犯罪与社会历史的变迁、法律规范及社会性别理念的演变密切相关.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女性犯罪的表现互有差异,与之相适应,社会对于女性犯罪的司法处置也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在中国传统时代,囿于父权制的社会性别规范,儒法结合,引礼入法,对于女性的司法处置,既表现出显而易见的规制、约束及限制性的面向,但同时也有诸多对于女性的体恤和优待的法律条款,特别是对女犯的慎重监禁,是传统时代为政的司法规则,这种规制和优恤的多面向,也就共同构成了传统时代对于女性司法处置的典型特征.在这种司法体系之下,女性既是父权制社会性别规范的受害者,但同时也受其益.
    • 杨谨如
    •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女性逐渐和男性一样平等地参与社会分工.但目前女性在社会上多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人权保护应当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同时为了避免女性陷入"我是弱势群体你得让着我"等错误的世界观中,预防女性犯罪以及犯罪后的人权保护问题尤为重要,应从完善刑事诉讼方面加以保护.
    • 周折
    • 摘要: 近20年来,我国女性犯罪增长明显,女犯增长率超过押犯总体增长率的4倍。这不仅是对行刑工作的严峻挑战,更对现代犯罪学和行刑学提出了新课题。例如:犯罪的性别差异到底是如何产生的、社会性别文化在女性犯罪中扮演着何种角色、女性犯罪的原因和男性犯罪的原因存在何种共同和相异之处.
    • 张金铭; 李志灏
    • 摘要: 女性犯罪从来不是个新鲜的话题,自古而有之,但向来不被人们所重视。近些年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了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中西方文化的交流,各种思想的交汇,加之社会分工的发展,使得女性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女性犯罪也开始受到各界的重视。
    • 吴宗宪; 李易尚
    • 摘要: 女性邪教犯罪是指女性邪教成员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所实施的违反刑法、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研究发现,女性邪教犯罪的形成包括女性加入邪教组织和实施相应的犯罪行为两个步骤.犯罪人因认知、人格存在缺陷而成为邪教易感人群,并在不良社会环境下被蒙蔽加入邪教组织,因此她们也是邪教的受害者.成为邪教信徒后,她们在精神控制和群体压力作用下逐渐丧失自我、形成对邪教的狂热信仰,继而受教主操控实施各种犯罪行为,而这也是由邪教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决定的.
    • 周折
    • 摘要: 对罪犯的传统分类方式是以犯罪类型为标准,这使得罪犯矫正的力量仅停留于行为,而未及行为人,未真正触及犯罪人格,从而限制了矫正质量的提升.以犯因作为标准对罪犯进行分类,是透过犯罪行为追究行为背后的犯罪人格,从而准确凸显了矫正的“靶点”,不仅可以实现精准矫正,而且便于整合监狱矫正资源和社会政策资源,从而实现更好的矫正质量.
    • 刘柳
    • 摘要: 女性犯罪者虽然所占比例不高,却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尤其是越来越多处于社会下层的弱势群体女性进入犯罪者的行列之中。本研究希望探讨弱势群体女性犯罪的原因以及从社会福利支持和社会工作介入的角度遏制这些女性犯罪的方法。本研究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对35名弱势群体女性犯罪者的经历做了全面了解。研究发现,她们普遍年轻、受教育程度较低且无正当职业,而犯罪类型则以传统的街头犯罪(street-crime)为主。导致她们犯罪的影响因素主要有:(1)无稳定、正当职业而走上犯罪道路;(2)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警惕性以致涉足犯罪;(3)缺乏良性的人际交往导致误入歧途;(4)遭遇生活挫折后求助无门而最终犯罪。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看,弱势群体理应受到相应的政策性保护和福利支持,以及在遭遇困境时得到必要的社会工作服务的介入。然而,本研究中的很多例子均显示,因为得不到充分的福利支持和社会工作服务的帮助,本来可能是受害者或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女性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通过改进社会福利服务与增加社会工作介入服务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或遏制弱势群体女性犯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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