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侵权
大规模侵权的相关文献在2008年到2021年内共计16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6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15171篇;相关期刊120种,包括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法治研究、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制论坛——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高层论坛、2011年(首届)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等;大规模侵权的相关文献由172位作者贡献,包括胡卫萍、丁丁、徐燕峰等。
大规模侵权—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5171篇
占比:98.91%
总计:15338篇
大规模侵权
-研究学者
- 胡卫萍
- 丁丁
- 徐燕峰
- 王玉青
- 王立兵
- 秦爱珠
- 粟榆
- 余中根
- 冉斯文
- 刘筠筠
- 刘道远
- 庄京
- 曹昌伟
- 李挺
- 李琼
- 杨天红
- 潘令晖
- 王丽华
- 王建华
- 王洁
- 王珂珂
- 王竹
- 真珊珊
- 程建华
- 袁文全
- 赫爽
- 郭玮
- 陈晓莉
- 陈轩禹
- 马利峰
- 马天骄
- 齐喜三
- 严飞亚
- 于向花
- 于定明
- 仇墨涵
- 傅珊
- 刘书鑫
- 刘嘉伦
- 刘廷华
- 刘思雨
- 刘成
- 刘晋浩
- 史黎
- 叶林1
- 周军
- 周小舟
- 周江红
- 唐兰
- 喻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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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肇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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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大规模侵权事件成为需要法律回应的重要问题,其核心在于未来侵权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基于未来侵权债权人的特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传统对策不能充分实现对未来侵权债权人的保护.大规模侵权事件往往伴随债务人企业的财务危机,在此背景下,破产重整制度对于保护未来侵权债权人具有特殊优势.解决未来侵权债权人问题的新思路是在破产重整框架下设立以侵权债权人为受益人的信托基金.我国应当通过立法明确破产重整框架下信托基金的法律性质、赔偿范围、资金来源、重整中的债务人与信托基金的关系、信托基金的监督机制等内容,将信托基金融入破产重整制度以解决未来侵权债权人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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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婧婧;
姜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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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事件已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各国对其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法律救济,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例如我国确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美国确立了集团诉讼制度、德国采取了民法典的模范程序、日本确立了选定当事人制度等.随着对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对其监管力度正逐步加强,但是相关制度并不是非常完善,尤其是对受害者的权利救济手段不能很好地维护其权益.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侵权法律救济问题,必须基于我国国情有选择地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我国食品领域大规模侵权法律救济的多元化综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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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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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险社会带来的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造成的巨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传统侵权责任法的事后救济似乎无法妥善应对损害的蔓延。根据责任预防理论,在尚未造成损害,或者虽已造成损害但是为了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或持续时,采取一定措施事先预防,符合安全、效率的法律价值,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建议赋予受害人自力救济以及设立行为保全制度,从而形成一个更加适应未来发展的侵权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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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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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规模侵权事件中,加害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将受害群体的生命或身体健康置于危险状态之中导致其罹患重大疾病的风险显著增加,受害群体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并由此产生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即使其尚未受到有形性身体损害或人身伤害,其所产生的严重精神痛苦作为一种纯粹精神损害具有法律上的可赔偿性。美国法上,法院逐渐突破精神损害作为人身损害附属品的传统思路,在一定条件下将纯粹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日本法上,通说认为纯粹精神损害是平稳生活权这一精神性人格权益受到侵害的结果,应当以"社会合理性"为标准对受害群体的严重精神损害进行事实推定。通过比较研究发现,在中国法解释学框架内,大规模侵权事件中的纯粹精神损害赔偿具有现实上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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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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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工业化程度的发展和社会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大规模侵权现象日渐增多,呈现出侵权类型多样、损害后果严重、救济途径有限等特点。司法实践中,大规模侵权的法律规定存在空白,处理机制有待完善。基于此,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英国关于大规模侵权的实体法律问题及其救济机制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梳理我国大规模侵权的实体法律适用及救济机制研究,以期有助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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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明洙
- 公开公告日期: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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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发明涉及水溶性萘醌衍生物组合物和其制备方法、有害藻类控制用水溶性组合物、大规模有害藻类控制方法、以及大规模有害藻类人工智能监控、去除以及预防自动化系统。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水溶性萘醌衍生物组合物制备方法,其中,使1,4‑萘醌化合物和N,N‑二乙基乙烯基二胺发生反应,得到化学式2的中间产物,在化学式2的中间产物反应盐酸,得到化学式1的化合物。另外,提供一种由化学式1表示的水溶性萘醌衍生物组合物。进一步地,提供一种有害藻类控制用水溶性组合物、利用有害藻类控制用水溶性组合物的大规模有害藻类控制方法、以及大规模有害藻类人工智能监控、去除以及预防自动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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