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2年内共计509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预防医学、卫生学、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504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30174篇;相关期刊260种,包括劳动保障世界、经济研究导刊、商情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九次年会、北大赛瑟(CCISSR)论坛·2016、2017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等;大病保险的相关文献由741位作者贡献,包括吴海波、田文华、李文群等。
大病保险—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30174篇
占比:98.34%
总计:30682篇
大病保险
-研究学者
- 吴海波
- 田文华
- 李文群
- 曾勇
- 段光锋
- 王琬
- 马骋宇
- 姜学夫
- 李阳
- 仇雨临
- 周绿林
- 曹新君
- 李林贵
- 赵睿
- 刘海啸
- 宋占军
- 曾理斌
- 朱铭来
- 李亚青
- 李军山
- 李玉华
- 段婷
- 王敏
- 莫愁
- 蔡辉
- 詹长春
- 贾继荣
- 赵美颖
- 那春霞
- 陶四海
- 顾海
- 马千慧
- 高广颖
- 黄国武
- 丁南贵
- 严建阳
- 于新亮
- 井朋朋
- 付晓光
- 俞金枝
- 关迪
- 刘锦林
- 史绍文
- 向运华
- 吕兴元
- 吴君槐
- 吴维民
- 吴阳
- 吴静娴
- 咸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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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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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完善的大病保障医疗托底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实现的目标和关键。作为制度发展的要求以及现实需求,天津市建设了大病保障医疗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水平。本研究介绍了天津市大病医疗保障的有关政策,从现实角度分析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合理的改善意见以及建议,希望天津市的大病医疗保障体系能够得到高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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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迎来新福音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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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南;
孙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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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起,中国各省市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开展了大病保险改革的政策试点。各省市政策推行存在时间差异,为评估大病保险对居民家庭产生的减贫效果提供了准自然实验的条件。本文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微观入户调查数据,排除了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干扰,创新性地使用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两个维度指标,利用双重差分方法研究了大病保险对家庭贫困指标的影响,并使用倾向匹配得分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运用多时点DID进行拓展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大病保险政策会显著降低家庭处于绝对贫困的可能性,一方面通过减少患者家庭医疗开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大病保险间接提高了家庭的劳动参与,防止家庭因为大病冲击而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因此政策的减贫效应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本文证明大病保险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是保障脱贫成果的重要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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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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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与人民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让全体人民参加医疗保险,不仅是落实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也是实现共享发展目标的需要。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目标,还需各层级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制参保筑牢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根基。要从政治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国家层面应制定全民参保相关政策文件,避免逆向选择问题,并以强制力量推动各省、市、县医保局落实全民医保政策,进而为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企业互助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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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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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通过对武汉市大病保险制度运行现状、保障效果进行讨论,并分析其制度存在的问题,发现武汉市大病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居民医疗经济负担,起到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作用,但是其存在的基金来源、起付线设置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等问题也影响了其制度效果。基于存在的问题提出拓宽基金来源、适当降低起付线及合理设定普通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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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晶;
张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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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我国中央政府推出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图引入市场机制突破医改制度瓶颈。大病保险推出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然而在大病保险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制度设计不完善、保障范围窄、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偏低、收益人群有限等关键问题。从设计理念、筹资补偿、运行管理等方面对新加坡的大病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变革过程进行分析,认为其制度有互助共济、激励相容、公私合作等特点,能够为我国大病保险政策的完善提供经验借鉴。同时认为,我国应从制订以家庭为保障单位的大病补偿计划,探索制订年龄相关的补偿计划,授权商保机构对于医疗费用进行监管,建立多层次的大病保障制度体系等方面来完善我国大病保险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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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春涓;
高姝慧;
钱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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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制定中,分段的方式以及区间的数量尤为重要.本文在区间等分、等比递增和等比递减三种分段方式下,分别建立以区间数量为自变量,以大病保险补偿额度为因变量的理论模型.以期望补偿比例作为衡量大病保险补偿水平的标准,在不低于95%的期望补偿比例下,理论结果显示:(i)区间等分、等比递增和等比递减三种分段方式对应的最佳区间数量分别为3个、3个和5个;(ii)在设定前述最优区间数量时,区间等比递增模式的补偿水平最高,其次为区间等比递减模式,区间等分模式的补偿水平最低,但是三者相差不大.接着,基于2015年的CHARLS数据为实证,计算三种区间分段方式下,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依次为7.13%、7.26%和7.69%,与理论的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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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光;
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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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2012~2019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微观面板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评级指标体系,并引入物理学中的耦合协调模型从时间与空间两个角度对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的耦合协调度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耦合度处于颉颃阶段,且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耦合协调度逐年上升。东西部商业重疾险与大病保险综合发展水平差异大,全国大部分地区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耦合度处于颉颃阶段,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耦合协调度存在失调问题。因此大病保险需要商业重疾险做补充衔接,并需要继续重点发展西部地区的商业重疾险,以达到二者的协调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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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斌;
张宁;
何荣鑫;
宁伟;
谢涛;
鲁永博;
柳锦楠;
毛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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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对重特大疾病的实际保障效果。方法:分地区、总费用水平和病种计算延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效果。结果:延安市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个层次的报销后,平均保障水平为77.14%;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随总费用上升而下降;总费用超过20万元的患者,个人自付比例超过35%。结论:持续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在目录层面实现对基本诊疗需求的全覆盖,同时重视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偿,增强制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各统筹地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做到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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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Qingxia;
李庆霞;
HUANG Can;
黄灿
- 《2017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国际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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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谁承办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否交由市场即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问题仍旧存在争论:一方认为保险公司能够利用其专业性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另一方认为商业保险公司较社保机构并没有多少优势,没必要增加额外的管理成本.本文通过构建多承办主体下的一个序贯博弈模型,对这两个问题作出了解答,结论如下:第一,当政府运营大病保险成本与保险公司运营大病保险成本差异不大时,政府承办大病保险的运营期望收益较大,且政府获益也较大,政府可以自己承办大病保险;第二,当政府运营大病保险成本较高于保险公司运营大病保险成本时,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总运营收益更大,并且由此带给政府的溢出收益超过政府自己承办收益,即政府可以享受到"搭便车"福利,实现双赢局面;第三,当政府运营基本医疗保险成本较高于保险公司运营基本医疗保险成本时,保险公司承办基本医疗保险所获得的运营期望收益较大,但其中政府获得的收益较小,谁来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取决于政府的选择,即选择考虑基本医疗保险运营总收益还是选择政府自己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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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颖;
马骋宇;
段婷;
贾继荣;
马千慧;
那春霞;
杨显
-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第十九次年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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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以北京部分区县为研究现场,选取北京市3个区县,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大病患者收入与支出信息,并与新农合管理中心平台中患者费用数据进行对接,结果显示:40%与50%标准下,大病保险补偿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下降百分比分别为2.21%与2.61%,40%标准下,补偿后平均差距与相对差距下降值分别为1.402%与1.052%,50%标准下为1.200%与0.977%.研究表明,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差距有所下降但不明显,大病保险对缓解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作用还有待制度的推进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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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铭来;
于新亮;
王美娇
- 《北大赛瑟(CCISSR)论坛·2016》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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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克服以往研究主观设定缺陷,采用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评估入户调查数据,构建医疗服务利用对预期价格敏感性差异的面板门槛模型,发现中国灾难性医疗支出标准应为家庭年度医疗服务自负金额占收入的42.90%,并定义特大灾难性医疗支出标准为115.22%;继续构建灾难性医疗支出—收入—健康—医疗服务利用的动态系统模型,模拟六种大病保险模式的补偿效果,研究表明大病保险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减轻家庭医疗负担比例(从73.46%降至最低为33.81%),降低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从13%降至6%),而对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参保家庭进行补偿的模式不仅在以上两方面更具时效性和稳定性,而且在稳定医疗服务需求和维持基本医保基金可持续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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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Xian;
杨显
-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第八届研究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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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分析大病保障的开展对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的效果,发现现存问题和难点,从而为完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大病工作的良性运行,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方法:选择北京市丰台区、大兴区和延庆区作为研究现场,利用文献法、二手资料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定性访谈法收集课题所需资料.通过SPSS23.0对收集到的二手资料及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相关性分析,t检验,x2检验、秩和检验. 结果:1.大病保险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参合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调查患者中有36.94%的居民对大病保险政策的知晓程度在比较清楚以上;大病保险政策受益患者表示大病保险政策有助于减轻就医负担和担忧,但是程度有限,对政策的满意度较高.3.大病患者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受益程度是不同;大病患者所属的收入水平分布的公平性较好.4.中等收入和中高等收入的人群在经过大病补偿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远低于低收入和较低收入组,灾难性卫生支出更多的发生在低收入家庭. 结论:大病保险助力精准抚贫效果不显著.主要原因在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需要进一步打通大病保险和其他保障制度衔接过程中的障碍,顺畅大病保险结报的渠道,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