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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适用

域外适用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2年内共计24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38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145999篇;相关期刊177种,包括法学、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200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等;域外适用的相关文献由248位作者贡献,包括王克玉、杜涛、姜发根等。

域外适用—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238 占比:0.16%

会议论文>

论文:4 占比:0.00%

专利文献>

论文:145999 占比:99.83%

总计:146241篇

域外适用—发文趋势图

域外适用

-研究学者

  • 王克玉
  • 杜涛
  • 姜发根
  • 程宗璋
  • 王新生
  • 王晓晔
  • 肖永平
  • 陈兵
  • 刘勇
  • 刘璐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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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张旭
    • 摘要: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第二条处增加了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条款可谓具有进步意义,但是该规定的不完善之处却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本文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明确以单一经济实体原则和实际履行地原则为先,以效果原则为后的域外适用标准和以对内增设复合型效果原则限制加对外以综合性合作协议为主、以遵守国际法原则为辅的域外限制的法律适用出路。
    • 钱振球
    • 摘要: 阻断法的司法适用需要同时满足外国国内法域外适用、侵害本国实体或个人的权益,以及案件类型的特定化三个条件。就外国裁判的承认与执行而言,禁止承认与执行措施是阻断法司法适用的直接依据,法院在审查外国裁判时应当禁止实质审查。阻断法的司法适用应当受明确适用对象、严格解释适用条件和比例原则的限制。
    • 马铭骏
    • 摘要: 历史上,美国出口管制法的域外适用曾引发诸多冲突,其本质是国家间的管辖权冲突。考察国际法上的管辖权理论是确定出口管制法域外适用范围和限度的重要进路。中国2020年颁布的《出口管制法》尽管对其域外适用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缺乏更加细化的规则指引,相关规定尚不能明确地指导实践。国际法的管辖权理论,为《出口管制法》域外适用制度的完善提供新的思路。
    • 房淑楠
    • 摘要: 与一般的国内法不同,阻断法案的功能实现需要外国法院的承认与适用。欧盟“阻断法案”是世界上最早的以阻断外国法律、法规在域内产生效力而应对美国国内法不当域外适用法案。美国法院承认欧盟“阻断法案”存在的事实,并在各类案件中采用国际礼让原则下的多要素分析法适用此类法案。我国新颁布的《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标志着我国阻断法案的发展迈入新阶段。借此契机,我们可以借鉴欧盟“阻断法案”在美国法院适用的经验,积极利用我国的阻断法案,扩大我国阻断法案的域外影响力。
    • 杜涛; 周美华
    • 摘要: “种牛出口运输案”和“欧洲化妆品原料联合会案”标志着欧盟动物福利法的域外适用。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欧盟动物福利法的域外适用并不违反国际法上的域外管辖权原则。从欧盟法的角度来看,欧洲法院是欧盟动物福利法域外适用的幕后推手,一方面,通过支持欧盟动物福利法域外适用的司法判例,欧洲法院补充了欧盟立法机关对欧盟动物福利法域外适用的立法意图;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管辖权的重叠与法律冲突,欧洲法院充分利用等效性原则来淡化法律域外适用的负面效果。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我国应当借鉴欧盟动物福利法域外适用的经验,建立和健全我国动物福利法律体系,适时推进我国动物福利法的域外适用,灵活处理我国动物福利法域外适用的法律冲突。
    • 邹世允; 匡宏
    • 摘要: 国际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跨境网络内容治理的挑战。网络空间中有国家主权,跨境网络内容治理需要科学而严密的国内法作指引。虽然我国加强了互联网领域的域外效力条款立法,并通过国内法域外适用机制进行跨境网络内容治理,但仍存在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提高跨境网络内容治理水平,需要政府、行业自律组织、网络平台等多主体协同参与,并通过提高相关中国法域外适用效果、加强境内网络平台涉外内容治理、建立具体事务领域常态化国际合作机制、提高网络平台企业业务合规水平等举措共同推进。
    • 田泽华
    • 摘要: 欧美诸国近年来相继推行的“供应链法”是完善跨国公司环境治理机制的新路径,但存在侵犯主权独立等诸多隐忧。本文以加强跨国公司环境治理为出发点,探讨了跨国公司母国“供应链法”域外适用机制的理论依据及实践经验。并从我国立场出发提出,鉴于“环境权”与“其他人权”存在法理差异及避免政治争议考量,我国学者和相关企业应当在国际层面积极呼吁将环境问题与其他人权问题分开处理。同时,我国相关部门应当吸取“供应链法”域外适用机制的有利经验,实现从行业协会引导到政府部门主导,从软法到硬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跨国公司治理的国内法域外适用机制。最后,我国主管部门应当尽早颁行《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配套实施机制,以期将他国法律政治化域外适用对我国主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 李晴
    • 摘要: 在信息化时代,各国将数据治理作为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欧盟、美国等正努力通过扩张数据规则的域外适用来实施数据领域的长臂管辖。最大限度保护数据主体权利,增强域外执法便利性,以及提高互联网产业的竞争力和话语权,是数据规则域外适用的产生原因。数据规则域外适用的扩张对全球数据治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欧美等数据规则域外适用扩张的背景下,中国应结合自身数字经济发展状况,建构中国数据规则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扩大数据规则域外适用范围,加强数据流动以应对数据域外法律制裁挑战,完善相关应对性立法。
    • 马馨蕊
    • 摘要: 基于国际法规定,赋予国家国内法的域外适用并承认以此产生的域外效力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际秩序的一种新的立法探索。虽然目前对于国内法的域外适用,已有相关的国际法理论支持,但是在我国长期以来仍然对其采取保守的态度。因此,在涉及国家安全、数据安全等重要立法领域中关于域外适用的法律仍属于空白状态。国内法域外适用体系的不完善会导致我国公民个人利益,乃至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通过完善立法、明确法律责任等措施完善国内法域外适用体系,维护我国正当利益,彰显我国大国地位势在必行。
    • 李雅君
    • 摘要: 在国际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美国以强大的经济、政治、军事实力为后盾,积极扩展域外“长臂管辖权”的适用范围,通过其国内法律与措施的域外适用,在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反跨国商业贿赂、意识形态斗争等领域推行经济、法律霸权,破坏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对他国国家安全构成很大威胁。然而,美国之所以能顺利为之,究其原因,不论是国际法的“软法”现象、国家之间综合实力的差异,还是我国法律安全意识及政策措施的不足等,都贡献了重要“力量”。我国为有效应对美国的“长臂管辖”,维护法律安全,增强自身国力是根本,将法律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意识基础,而在具体路径上,则需要国家和企业形成合力,尽最大努力搭建“法律屏障”,同时注意尊重国际法权威,积极号召其他各国齐心协力反对霸权主义,共建促进良性竞争与合作的新型国际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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