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不同城镇化模式下土地资源的特点,基于资源环境、人口、经济和社会等因素,以PSR模型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和综合指数法,对晋江市和平潭县两种不同城镇化模式下的土地生态安全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晋江市作为就地城镇化的典型地区,借助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基础,城镇化和工业化起步早,发展快,呈持续稳定推进模式,人类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干扰持续性强,土地资源压力指数呈缓慢、稳定下降态势,2000-2013年土地生态安全综合指数基本保持在0.4-0.5之间,呈波动上升趋势,安全等级基本属于Ⅱ级,安全状况保持稳定状态.平潭县属于政策驱动城镇化的典型地区,土地资源受干扰程度与政策息息相关,2009年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前后的土地生态安全状况差异明显,土地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由2000年的0.3345上升为2009年的0.5009,2013达到0.6481,安全等级由2009年以前的Ⅰ级上升为2009年后的Ⅱ级,2013上升为Ⅲ级,土地生态安全状况逐步得到优化.城镇化和工业化继续推进过程中,晋江市应注重科学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平潭县应合理利用国家政策,使政策产生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区域产业多样化,减轻对政策的依赖程度,避免单一化产业经济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