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小区
城市住宅小区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379篇,主要集中在建筑科学、经济计划与管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56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81152篇;相关期刊202种,包括中国房地产业、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城市问题等;
相关会议8种,包括第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HM’2008物业管理国际学术会议、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等;城市住宅小区的相关文献由446位作者贡献,包括陈剑军、冯雁军、张涛等。
城市住宅小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1152篇
占比:99.55%
总计:81516篇
城市住宅小区
-研究学者
- 陈剑军
- 冯雁军
- 张涛
- 高节义
- 于远亮
- 刘伟
- 刘立群
- 张峰
- 张志斌
- 张楚梵
- 张鑫
- 徐民军
- 曲成滨
- 本刊记者
- 朱光喜
- 朱燕
- 李善荣
- 李怡洁
- 李胜平
- 林崇华
- 柳华
- 汪新
- 潘贻洪
- 王丽
- 王晓华
- 高大鹏
- 魏波东
- 鲁敏
- 黄地发
- 龚昊
- 龚晨
- Article
- CAO Biteng
- FANG Tingyong
- He Quan
- Jiang Jinke
- Lv Xiaohui
- Tu Sunan
- Wang Xingxin
- ZHANG Yujuan
- Zhao Jiankai
- 丁士洋
- 丁玉梅
- 丁霞
- 万丽萍
- 万剑勇
- 严萌
- 乔传锋
- 于冬青
- 于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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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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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7月上海开始执行强制垃圾分类政策。从上海市宝山区L小区的情况来看,虽然垃圾分类政策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公众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机械执行政策、效果不如预期等问题。究其原因,既有政策目标群体动力不足、政策工具间缺乏协调等原因,也有政策“一刀切”、小区物业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等因素。要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垃圾分类教育,突出公众主体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政策制度特别是激励机制;采用技术手段,推广湿垃圾处理粉碎机、新型垃圾袋、智能垃圾箱,以提升垃圾分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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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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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生态理念为基调、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已成为当代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在“十四五”规划和“双碳”政策大背景下,国家提出提升城镇可持续性、降低资源消耗、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同时,人民对物质生活品质的需求不断提升,设计更高品质且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确保内外部环境和谐发展的人居环境成为建筑行业从业者共同的追求。为此,通过对生态理念下城市住宅小区规划原则、建筑设计要点等分析探索,力求能更好地丰富生态理念建筑设计体系,为当代建筑行业发展和城市住宅小区设计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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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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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如今的住宅小区中,园林景观已经成为小区的代表性内容,人们在购买住宅时,除了关注住宅本身的质量,对周边配套的服务以及小区内部的园林景观也极为关心.在住宅小区景观设计中重视人性化理念,从居民的角度出发,为其提供更为舒适的体验.基于此,本文将对城市住宅小区园林规划设计的有效策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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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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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以来,恩施州建始县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新路径,用“四招”:即抓覆盖,筑红色高地;抓联动,建红色引擎;抓示范,树红色标杆;抓服务,建红色家园,擦亮“红色驿站”“红色物业”底色,深入推进城市住宅小区服务与治理能力建设,实现街企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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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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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不仅成为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新时代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明趋势。通过对合肥市Q小区的业主自治发展历程展开分析,发现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面临着业委会成立难、业委会成员老龄化倾向、自治管理体制不成熟、对"关键群体"缺少激励机制以及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一系列现实困境。基于此,提出城市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的有效实现方式,即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业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以期构建简约高效的业主自治体系,实现社区治理中的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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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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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阐述了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原则,分析了城市住宅小区建筑规划设计的要点,包括发挥地区优势、利用新型能源、加强宏观统筹与细节把控、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优化小区道路结构、合理规划绿化景观、应用环保材料,旨在促进住宅小区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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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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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住宅小区绿化园林植物的配置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其中绿化是城市住宅小区的关键,它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同时也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除此之外,城市住宅小区的绿化对于我国城市园林建筑也有着重大的影响和意义.对于全面促进城市化发展来说,住宅小区绿化园林是一块重要的拼图.提高居住区绿化建设水平,对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和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创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本文就城市住宅小区绿化园林的植物配置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并对其中相关绿化的园林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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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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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如今,我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好,城市的建设发展规模越来越完善,人们对于城市住宅小区的绿化也越来越重视.通过对小区进行绿化建设,能够提升人们生活的舒适程度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文对城市住宅小区绿化园林植物配置思考进行分析,提出了对城市不同区域,如小型公共绿地、公共建筑周围绿地、外围周边绿地、冬季园林植物和其他类别的配置建议,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员一些帮助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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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5亿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1月1日,全国市场主体总量超1.5亿户,近10年净增1亿户。99.33截至10月底,湖北省3.2万余个城市住宅小区中,有专业化管理、单位自管、业主自治、街道社区托管等物业管理的小区达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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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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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宅建筑是衣食住行之一,它的设计与民生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必须要不断优化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力求为人们打造出更高质量的居住场所.首先对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原则进行了分析,其次结合实际探讨了城市住宅小区建筑方案设计的策略,希望能给城市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工作带来一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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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伍;
程文静;
李海燕;
袁望
- 《第二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
|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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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在可能的条件下建设城市住宅小区水景观项目,以改善小区环境并吸引购房者.规划模型里优美的水景成为小区商品房的一大卖点,但水景观建设的投资大、景观用水的紧张和水价的不断上涨,以及建成后常常出现的水质问题投诉及其运行维护投入都给开发商和物业管理者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本文旨在分析与水景观建设相关的主要因素、探讨合理的水景观设计思路与设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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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Xingxin;
王星心;
He Quan;
何泉;
Lv Xiaohui;
吕小辉
- 《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三届建筑物理学术大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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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住宅小区是人们户外活动的重要场所,营造舒适健康的小区微气候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西安市住宅小区为研究对象,使用流体力学模拟软件Envi-met建立模型,对西安市行列式、错列式和周边式三种不同的建筑布局方案的小区进行微气候模拟,通过对模拟计算得到的温度场、风速分布太阳辐射等微气候参数的对比,量化分析了建筑布局对住宅小区微气候的影响.模拟结果表明:不同建筑布局的住区微环境存在差异,在西安市点群式和行列式布局住区微环境优于周边式布局住区.同时分析了不同建筑布局的小区室外适宜活动场所分布位置,为住区户外活动场所布置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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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存;
刘晓玉
- 《“伦理视域下的城市发展”第六届全国学术研讨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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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提倡向西方发达社会学习,推广街区制.我国城市住宅小区沿袭历史传统,均为封闭式住宅小区.封闭的围墙阻断了公共道路,割裂了城市肌理,给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带来不便.而街区制是把房子直接盖在马路边上,不设围墙,增加了城市路网,提高了道路利用率.因中西传统文化和国情不同,我国在推广街区制时,要注重借鉴西方发达社会实行街区制的基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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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飞
- 《第五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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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及国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私家汽车己逐渐成为城市居民日常出行最主要的代步工具,以北京为首的全国大中型城市私家车保有量迅速攀升.然而,由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人地矛盾日益突出,现有的住宅小区停车位已经无法满足大多数业主的停车需求,原本并非稀缺资源的住宅小区停车位己逐渐成为小区业主、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等多方利益群体竞相争夺的对象.由专属停车位紧缺引发的"停车位价格被单方任意抬高以赚取暴利、停车位归属纠纷频发、业主任意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停车"等问题逐渐突显.法律在实现定纷止争、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维护社会公正方面应起着基础性的调整作用.正确解释并完善有关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范成为法律学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1首次对停车位的归属判断标准及房地产开发商应将其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法定义务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又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这对于指引行为模式、实现社会公正、及时定纷止争均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关于“何为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该条的规范性质为何、开发商违反该规定的转让行为将产生怎样的法律效果”等问题,以上法律规定并未予以明示,在理解和适用上存在争议。 本文认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应属于法律的强行规范,开发商违反该规定而转让停车位的行为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法律行为。由于住宅小区已经成为当今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模式,几乎每一位城市居民都是某住宅小区的业主,而私家汽车也已是城市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专属停车位在一级市场如何配置与每一位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这就绝不仅仅是特定主体之间的个别利益关系,而是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授权第三人规范还存在以下弊端:首先,开发商可能利用其交易上的优势地位迫使业主放弃撤销权从而排除规范的适用,对保护业主的基本停车需要极为不利。其次,违反该规定的法律行为并非当然自始无效,这使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再次,作为交易一方当事人的非本小区业主的第三人无从知晓开发商是否已经满足本小区业主的停车需要,既不利于交易的安全也有碍交易的便捷。最后,撤销权均设有除斥期间,权利人必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方可使违法行为归于无效。然而,多数小区业主往往无法及时知晓开发商私自出售停车位的行为,从而错失维护自身利益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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