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规则
国际规则的相关文献在1978年到2022年内共计875篇,主要集中在贸易经济、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52篇、会议论文23篇、专利文献15348篇;相关期刊605种,包括领导决策信息、瞭望、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等;
相关会议22种,包括第三届全国文献编目工作研讨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海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亚太地区战略形势与和谐海洋建设学术研讨会、2010中国信息伦理国际会议等;国际规则的相关文献由838位作者贡献,包括李长久、周锋领、汪尧田等。
国际规则—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5348篇
占比:94.61%
总计:16223篇
国际规则
-研究学者
- 李长久
- 周锋领
- 汪尧田
- 龙永图
- 刘小燕
- 李海英
- 胡海鹏
- 袁永
- 何茂春
- 庞中英
- 康捷
- 张丽
- 李力
- 李金良
- 杨帆
- 等
- 董德利
- 陈向阳
- 韦大宇
- 侯彤童
- 刘国华
- 刘晓午
- 卢荣荣
- 厉诗
- 周密
- 周汉民
- 宣增镛
- 建林
- 张乃根
- 张向晨
- 张娜
- 张宇燕
- 张平
- 张立华
- 戈炳珠
- 本刊编辑部
- 朱新飞
- 朱立芳
- 李先德
- 李政
- 李琦
- 李艳
- 李茂森
- 杨华权
- 武文卿1
- 汪明
- 温宪
- 滕翔雁
- 王圆月
- 王彩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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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琳;
彭志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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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是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基石,然而国家间数据流动往往伴生着数据控制权的转移,必然涉及国际数据安全互信和规则认同。积极提升在全球数据安全规则的话语权和主导权,推动构建有利于本国数字经济发展利益的国际制度格局,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必然选择。然而,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数据安全规则影响力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数据安全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重点分析国际数据安全国际规则现状、趋势和内在成因,客观阐述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为提升我国数据安全规则国际影响力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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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琦;
阿力扎提·阿不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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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是数据化基础上的合作连接。亚太地区国家绝大多数既是世贸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也可能是重要地区经济合作机制[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机制”、美—加—墨自由贸易协定(USMCA)等]的成员方,是全球经济的核心动力之一。因此,其数字化发展的措施、协调,既能反映该地区各国的多样诉求,又将代表区域合作的实践和探索。为促进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亚太地区各方需积极处理数字本地化措施等关键议题,保持对贸易与投资的推进态势,防止非公平竞争。亚太各方还可探讨以下问题:明确例外限制,确定关键基础设施范围,进行数据分级,逐步缩减成熟行业本地化措施;对起步阶段的行业采纳负面清单管理,审慎允许外资准入或数据跨境;对流通和安全并重的金融等行业数据探索域外监管可行方式,及时有效访问域外数据,确保全面和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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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兵;
王丽君;
赵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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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一轮全球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和疫情常态化下传统贸易模式加速迭代,驱动了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及其模式变革,使其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而RCEP的签署则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活跃的亚太地区率先提供了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多边规则,也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基于此,本文系统梳理了CPTPP、USMCA、DEPA及RCEP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规则的新发展及差异,并分析了中国与RCEP成员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规则挑战,进一步探讨了RCEP驱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贸易便利化、福利效应和推进效应,并就此提出了强化原产地管理和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各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互联,积极推动共建开放包容、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贸易秩序和国际环境,开拓区域多元化物流体系等中国的应对策略,着力培育RCEP框架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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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昕;
蔡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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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40年来(1980—2020年),全球互联网治理业已形成一定数量的松散的治理规则。以195项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为研究对象,考察这些规则在多因素层面的分布状况及各因素之间的相关性。研究发现,网络安全、数字经济、隐私与数据治理议题近年来逐渐兴起;不同议题有其核心治理平台,G20、APEC等国际合作机制正成为新的重要规则制定平台;不同议题规则的约束力等级存在差异。中国提升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制度性话语权,在主体层面应加强网络外交,与各国形成网络化治理格局,同时发挥国内各类非国家行为体作用;在平台层面应根据议题选择重点参与平台,积极利用灵活的新型国际合作机制;在方式层面可遵循规范倡导与规则推进的双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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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琦;
陈红娜;
罗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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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化转型推动全球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引发经贸格局变革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数字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政策调整叠加全球秩序重塑,数字贸易规则已成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和各方博弈的焦点议题。数字贸易发展涉及的规则领域日益广泛,有些规则是与数字贸易直接相关的显性议题,有些则是与数字治理环境密不可分的隐性议题,议题范围持续拓展且复杂交叉。目前已开展的数字贸易规则谈判主要集中于贸易便利化、市场准入、关税与数字税、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可信赖的互联网环境和数字营商环境等七大主题。要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体系的构建,鼓励采用更具灵活弹性的谈判框架,鼓励探索合作发展新议题规则和监管实践经验分享;要多边、区域、双边、诸边等多种平台路径协同发力,多措并举促进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和国际治理体系完善。与此同时,我国需对标国际规则新趋势,积极推进国内市场开放与监管创新,构建安全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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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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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战后全球性国际秩序及其制度载体几乎涉及国际关系的所有领域,总体上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国际政治和安全秩序,二是国际经济秩序.战后国际秩序的历史演进主要体现为国际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美国主导时期、制度改革的源起和发展时期、自由市场转向时期和国际秩序改革新时期.在战后国际秩序及其制度规则的发展和演进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始终是推动改革的中坚力量.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秩序进入改革和调整的新时期.在维护战后国际秩序的前提下,国际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将是百年变局的一个核心议程.考察战后国际秩序的演进历程,将为思考新时期国际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历史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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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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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球互联互通背景下数据的跨境流动是实现经济、技术等全球化均衡发展的必备要件,同时数据安全亦与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息息相关,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尺度由此成为数据安全保障的一个焦点问题.当前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欧洲模式和美国模式,前者注重个人隐私和人权保障,严格限制数据在欧盟范围之外的跨境流动;后者倡导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并不断拓宽自身在全球范围内的管辖权.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但与前述国际规则相比,我国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调整对象过于广泛,未能准确限定为电子数据;数据分级分类制度、跨境流动审查规则不够具体;数据安全保护环节的企业责任义务形式单一等.应进一步明确数据的定义,缩小调整范围,将非电子化数据排除在数据安全法的保护对象之外;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分级分类制度以及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跨境流动审查制度;构建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强化企业守法能力与自我监督机制等,妥善规制数据跨境流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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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澜;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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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国际社会单边主义的盛行,国际公共卫生疫情事件的突发,传统的国际贸易规则承担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加之经济贸易逆全球化行为增加,各行各业都遭遇到显著的负面影响.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概念的提出,使得广大中小微企业在普惠贸易环境下,能够有渠道通过跨境电商数字贸易平台逐渐分享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结合跨境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分析当前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相关领域的主流研究的发展趋势,探讨eWTP框架的设计原则和标准,进而提出借鉴在开放宽松的环境下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实践,构建侧重于货物贸易的eWTP平台框架等一系列建设方案的设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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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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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我国缔结的双边经贸协定或加入的多边经贸协定下知识产权相应规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回顾涉华经贸协定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由来及发展,有助于理解我国履行国际义务在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国内立法的国际法问题,并由此认识以往被动接受欧美发达国家提出或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的历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主张推进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如何统筹国内与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和国际治理,主动地从自己做起,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共商共建共享,向国际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公共产品”,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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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其生
- 《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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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演讲的主题是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问题.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越来越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问题,不仅是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国际法律工作者的一个重要的话题,也是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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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英
-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安全大会》
|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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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跨境数据流动(cross-border data flow)是伴随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而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发展更加速了数据流动的趋势.跨境数据流动的问题近几年成为国内政策和国际谈判的重点议题之一.在法律上探寻跨境数据流动的边界,并在国内立法与国际规则中取得协同,将成为最终的解决之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是最早发布关于跨境个人数据流动相关指引的国际组织,其1980年发布,2013年更新的《关于隐私保护和跨境个人数据流动的指南》规定,成员国应采取合理并恰当的步骤确保个人数据的跨境流动,包括从一个成员国中转,不应被中断并且应是安全的;一个成员国应克制其对个人数据在它自己与另一成员国间跨境流动的限制,除非该成员国没有实质性地遵守指南或者对于这些数据的再出口将违反其本国的隐私法。一个成员国也可以根据本国的隐私立法对有特别规定的特定种类个人数据施加限制,或者是由于其他国家没有提供同等的保护而进行限制;成员国应避免以保护隐私和个人自由为名制定法律、政策和实践,事实上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设置超出其保护水平的障碍。2016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公民个人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进行安全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而确立了以境内存储为原则,安全评估后向境外提供为例外的跨境数据传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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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鹏鸿
-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海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亚太地区战略形势与和谐海洋建设学术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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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国提出的"防扩散安全倡议"(Proliferation Security Initiative,PSI)至今已有八年时间.2007年,美国发布的《21世纪海上力量合作战略》明确指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是新时期美国面临的主要威胁之一,因此成为海上安全战略的打击重点.奥巴马上任后,坚持其前任政策.美国还努力扩大PSI成员,细化PSI倡议,设法把PSI建设成为一项国际规则.本文首先阐述PSI最新发展,然后分析PSI成为国际规则的前景,最后讨论PSI的影响及我国应取的对策.防扩散安全倡议问世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其在法理上的缺陷是明显的,因而在国际法上饱受争议,争议的焦点是,PSI倡议并未得到联合国的授权,完全是在美国的号召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因此,PSI不是一个国际组织和国际机制。美国强行推行PSI倡议,制定新的国际规则,有可能引发国际社会的对立,给国际和平带来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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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祥修
-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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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该法案有关碳关税的规定违反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及WTO所确立的相关原则,也不符合WTO的相关条款.对此,我国必须在充分利用WTO现有法律机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国情的碳税制度、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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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佳;
温宇红;
陈彦龙
- 《2017年全国竞技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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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7月国际泳联集体审议通过了2013-2017国际游泳联合会规则.在技术规则方面,新规则主要修改了包括仰泳、蛙泳及蝶泳,关于转身、触壁等技术规则.本文基于新规则的规定,通过采用Kistler公司提供的转身测试系统设备进行视频及图像采集,利用水下技术动作视频数据分析,结合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分析法对蛙泳滚翻式转身技术进行实证研究,并对比传统转身技术,为今后蛙泳转身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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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佳;
温宇红;
陈彦龙
- 《2017年全国竞技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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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7月国际泳联集体审议通过了2013-2017国际游泳联合会规则.在技术规则方面,新规则主要修改了包括仰泳、蛙泳及蝶泳,关于转身、触壁等技术规则.本文基于新规则的规定,通过采用Kistler公司提供的转身测试系统设备进行视频及图像采集,利用水下技术动作视频数据分析,结合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分析法对蛙泳滚翻式转身技术进行实证研究,并对比传统转身技术,为今后蛙泳转身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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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佳;
温宇红;
陈彦龙
- 《2017年全国竞技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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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7月国际泳联集体审议通过了2013-2017国际游泳联合会规则.在技术规则方面,新规则主要修改了包括仰泳、蛙泳及蝶泳,关于转身、触壁等技术规则.本文基于新规则的规定,通过采用Kistler公司提供的转身测试系统设备进行视频及图像采集,利用水下技术动作视频数据分析,结合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数理分析法对蛙泳滚翻式转身技术进行实证研究,并对比传统转身技术,为今后蛙泳转身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