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河流
国际河流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358篇,主要集中在水利工程、法律、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33篇、会议论文25篇、专利文献6662篇;相关期刊202种,包括法制与社会、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资源科学等;
相关会议19种,包括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2012中国水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等;国际河流的相关文献由409位作者贡献,包括何大明、王志坚、冯彦等。
国际河流
-研究学者
- 何大明
- 王志坚
- 冯彦
- 贾生元
- 周海炜
- 戴艳文
- 胡文俊
- 邢鸿飞
- 贾琳
- 黄河清
- 刘恒
- 杨建基
- 王江
- 胡兴球
- 钟华平
- 陈丽晖
- 黄德春
- 黄锡生
- 丰景春
- 何艳梅
- 张阳
- 曾彩琳
- 李希昆
- 耿雷华
- 苟俊华
- 郝少英
- 郭利丹
- 黄雅屏
- 严华东
- 任云春
- 倪广恒
- 关志华
- 刘华12
- 刘天仇
- 刘宗瑞
- 刘昌明
- 刘璐瑶
- 刘艳丽
- 刘艳红
- 华坚
- 叶轶
- 吴祠金
- 吴高键
- 周晓明
- 周秋文
- 周长进
- 孔令杰
- 孟丽红
- 季漩
-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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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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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湄公河作为亚洲重要的国际河流,也是关系到我国发展的重要河流。由于人为和自然原因,湄公河水质不断恶化,对水资源的安全造成威胁。通过对湄公河沿岸各国关于水污染防治进行探讨分析,流域各国在湄公河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有着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基于此,立足湄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该流域水污染的原因,以及湄公河污染现状和防治现状,完善现有的湄公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机制。与此同时,中国也应健全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配合流域以及其他国家防治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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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波汛;
张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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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有关于国际河流冲突的理论解释多集中于水霸权、国际机制缺失、环境资源稀缺等单因解释,而多因和复合理论解释仍未成为主流。文章据此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干流大坝数量、流域权力分配结构、流域管理条约或制度、第三方干预、历史或领土争端6个因素作为国际河流冲突的原因条件,通过对22条国际河流进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得出了三条解释国际河流冲突的原因组合。其中,霸权稳定论、国际机制论和资源稀缺论在分析结果中都得到了验证,适用的案例包括多瑙河、两河流域、约旦河、印度河、尼罗河等流域。然而,在恒河、拉普拉塔河、格兰德河与科罗拉多河流域,霸权稳定论和国际机制论却遭到了挑战。在上述四条国际河流流域内,下游均存在权力优势国,同时也都建立了国际河流管理制度,但是水冲突仍然频发。本文经过分析发现历史与领土争端、第三方干预模式以及水利基础设施开发强度将对流域国家的权力运用与机制有效性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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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
陈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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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层出不穷,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需要不断发展、持续延伸和实践性转化。水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丰富内涵的理论延伸和解决国际河流水事争端的全新理念。水事命运共同体的源头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观维度的理据是周边命运共同体。践行水事命运共同体既有助于推动水资源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形成,也可以为化解国际河流水事争端提供理念指引和价值遵循,还能有力地辩驳“水霸权”等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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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坚;
邢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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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美墨水债问题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和墨西哥两国对其界河格兰德河开发利用中产生的国际水权纠纷.格兰德河的流域气候及双方在解决国际河流水资源的理念立场、制度安排决定了美墨水债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未来两国不会因为水债问题推翻原有的国家间条约,缔结新的协议,而仍会在1906年、1944年水条约形成的基本条约框架内协调水债问题.美墨边境农民问题、美国新建边境墙问题、水流交付时间问题、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美运河衬砌引起的边境地下水问题都会对水债问题产生影响.美墨水权纠纷的新发展可以为我国相关国际河流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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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潇;
任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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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拟从澜沧江已建成发电的第一级乌弄龙水电站水库水质监测资料着手,对水库区营养化程度进行分析评价,认清乌弄龙水库水质已经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的现实.如果不及时采用预防和治理措施,水污染还会持续加剧.为了遏制水库水质进一步恶化,结合库区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状况,通过监测、收集文献资料、访问调查等方法对水库TN、TP污染物来源进行梳理分析,提出生态、控制外源、排除外源、加强流域内居民的环保意识、建立数据库等水环境治理措施,为开展环境治理提供决策支持.将乌弄龙水库及其控制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实现源头控制,降低环境风险,对国际河流澜沧江河段的环保工作具有国际意义.通过本文,以期抛砖引玉,促成更多关心澜沧江环保的人士开展研究讨论,共同做好澜沧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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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盼;
曾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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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厘定国际河流内涵的基础上,从政治学、伦理学、生态学、法学等维度对国际河流的法律性质进行梳理和分析,得出国际河流应由流域各国共享的结论.对于共享河流,各流域国不仅有分享国际河流水益的权利,也有承担共同保护国际河流资源和环境的义务.我国在开发利用境内国际河流时,要重视国际河流的"共享性",采取适当的立场与措施,既积极主张权利,捍卫我国在国际河流开发利用上的主权和利益,又要主动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加强交流与合作,以破除"中国威胁论",为我国充分开发利用国际河流,缓解国内水资源短缺局面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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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翠;
陈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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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水政治"指的是对水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和使用.在围绕水展开的互动中,涉及对象具有丰富性,行为体具有多样性,所关联的问题具有广泛性.具体到费尼河水政治,涉及对象包括费尼河及其地下水系统.行为体既包括印度、 孟加拉国两个国家行为体,也包括两国设立的第三方水资源管理机构,还包括各邦政府、 城镇和居民.这些行为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促进合作或引发争议.就关联的问题而言,费尼河问题不仅是简单的水量分享,还与生态环境、 经贸往来、 民众的情感诉求等紧密相关.对费尼河水政治的研究对于全面审视印度和孟加拉国的跨境河流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性价值,也有助于全面且深入地认识印孟两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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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潇;
任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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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拟从澜沧江已建成发电的第一级乌弄龙水电站水库水质监测资料着手,对水库区营养化程度进行分析评价,认清乌弄龙水库水质已经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的现实。如果不及时采用预防和治理措施,水污染还会持续加剧。为了遏制水库水质进一步恶化,结合库区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状况,通过监测、收集文献资料、访问调查等方法对水库TN、TP污染物来源进行梳理分析,提出生态、控制外源、排除外源、加强流域内居民的环保意识、建立数据库等水环境治理措施,为开展环境治理提供决策支持。将乌弄龙水库及其控制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实现源头控制,降低环境风险,对国际河流澜沧江河段的环保工作具有国际意义。通过本文,以期抛砖引玉,促成更多关心澜沧江环保的人士开展研究讨论,共同做好澜沧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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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炜;
郑力源;
郭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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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河流的合作治理已经成为中国推进周边外交的重要抓手,诸多学者都强调了中国应重视研究制定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水资源协同开发框架,建立健全跨地区水资源合作机制.但是,在如何设计流域组织的问题上中国缺乏相应的成熟经验.因此,中国在不断推进总结本国实践经验的同时,需要了解国际上国际河流流域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及失败教训.基于此,本文以TFDD收录的国际河流流域组织数据库为研究对象,对其发展历史、现状等基本问题进行阐述.结果 表明,国际河流流域组织的发展历史根据组织职能转变与治理机制完善两个角度大致可以划分为萌芽、雏形与完善3个阶段;国际河流流域组织在组织职能、组织类别、结构特征、治理机制4个方面呈现差异化的表现.同时,本文对中国国际河流流域组织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参考国际经验,认为中国国际河流流域组织的设计和选择应基于国家战略规划并充分尊重东北、西北和西南片区的地区差异;同时健全中国流域组织日常管理与应急管理能力应从组织结构以及治理机制入手;但是建立健全国际河流流域组织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与中国国际河流流域合作开发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不仅要学习西方国际河流流域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也要注重吸取众多欠发达国家的失败经验,并探索能促进流域区域经济发展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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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雅屏
- 《中国水利学会2017学术年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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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较于权力导向的政治模式和规则导向的法律模式,经济模式有其特殊性,以效益最大化为导向,而且对于国际河流的水资源争端,水资源量和水能是重要的控制性指标,追求流域全面联合管理,可持续发展,流域利益最大化是争端解决最为理想的模式,所以本文试图将经济解决模式单列,加以分析.经济解决模式的思路也有别于政治模式的国力权衡或法律模式的是非公正和程序正义的追求,更多地追求效率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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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
陈才
- 《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2014年学术年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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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探索国际河流合作通航中的经验及模式,对于化解矛盾和早日实现图们江合作通航,有着重要意义.以次区域合作为背景,运用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理论与方法,对澜沧江—湄公河与图们江通航实践进行比较分析,基于正反经验提出了合作通航的冲突模式.研究表明,在国际河流的合作通航中,地缘政治向地缘经济的转移是前提条件,次区域合作是主要推动力,多维利益的平衡是核心问题,签署和规范国际河流法是根本保障.针对图们江合作通航中的矛盾冲突,指出了化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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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Zhiguo;
李智国
- 《2012中国水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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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马尔萨斯主义和地缘政治理论是当前研究国际河流开发与管理中水政治冲突与合作的重要理论基础,其研究视角是以国际河流流域"资源-环境-安全-冲突-合作"为主线构建理论体系,并深入分析地缘要素与流域国家间潜在冲突的深刻关联,进而寻求预防沿岸国家间冲突的有效途径.该理论明确了国际河流管理即为冲突管理,并提供了国际河流冲突与合作研究的方法论和分析范式,对中国众多国际河流开发与协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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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鸿飞;
王志坚
- 《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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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际流域的标准,世界上现有263条国际河流,依据同一数据资料来源,中国的国际河流共有18条,其中有14条国际河流的发源地在中国,水能资源丰富.近年来,中国加大了对周边国际河流特别是西南国际河流水电的开发力度,引起了别国的一些担心和质疑,也引起了国内外相当多学者的关注和误解.在这种情况下,为明确有关国际权利义务规则,有关国际河流的国际法研究应该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环境法的研究成为潮流,主要以国际河流利用和保护为研究内容的国际水资源保护法(国际水法)被纳入大学国际环境法教程中。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国际河流问题研究的重视程度加大,除法学外,环境学、水利学、社会学等专业学者纷纷涉足国际水法领域,希望为中国的国际河流开发与保护问题献计献策。中国应该与周边国家缔结各式各样的、针对不同需要、解决不同问题的条约以充实国际河流法的制度内容,另一方面可以考虑结合周边国家继续大力发展经济、急需清洁能源等情况,牵头缔结以分享开发国际河流利益为宗旨、囊括所有中国国际河流流域国的框架性区域国际公约,比如《泛东亚国际河流使用法公约》,以公平河流分配利益而不是公平分配水资源来影响国际河流法的主要习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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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雅屏
- 《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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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河流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既包括穿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跨国河流,也包括分隔两个国家而形成其边界的边界河流.国际河流蕴涵着丰富的淡水资源、生物资源、水能等.其中淡水资源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自然资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淡水资源短缺成为社会进步的掣肘因素之一,甚至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如何开发利用国际河流的水资源、满足流域各国的用水目标,成为区域国际争端的热点问题之一.当今世界,跨界水污染、水资源利用、流域生态保护是引起国际争端和纠纷的最主要原因之一。面对国际淡水资源日益紧缺、污染事故频发以及日益兴起的“中国水威胁论”等情况,既充分、合理,又合法、有据地利用国际河流水资源,有效解决国际河流的争端,避免摩擦就显得尤其重要。中国国际河流争端的方面多且存在主权的争端;争端方多,各国要求不同,情况复杂;而且有西方大国的干预,使问题趋向国际化,增加了争端解决的难度。对此,应该勇于面对,加以解决,而非回避,只有这样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尤其这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利益。通过水交易和市场价格的引入来全面提高水利用效率具有可能性,虽然“效益”原则可能不会被认为是最公平或最公正的,但是,在水争端解决方案中考虑经济因素有利于在相关区域实现更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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