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
国有资产监督的相关文献在1994年到2022年内共计158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世界各国经济概况、经济史、经济地理、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8篇、专利文献13856篇;相关期刊98种,包括中国监察、领导决策信息、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等;
国有资产监督的相关文献由136位作者贡献,包括李慧敏、浦燕、StephenGreen等。
国有资产监督—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3856篇
占比:98.87%
总计:14014篇
国有资产监督
-研究学者
- 李慧敏
- 浦燕
- StephenGreen
- 乔培培
- 于之
- 于占淮
- 于菲菲
- 何平
- 何廷栋
- 倪端明
- 傅明章
- 光明
- 党锋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 刘亚军
- 刘伟
- 刘昆
- 刘杰
- 刘英明
- 化工管理编辑部
- 卞永国
- 史耀斌1
- 吕以秀
- 周振
- 周敏秀
- 周玮
-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 姚晓敏
- 孙伯龙
- 孙伯龙1
- 安林1
- 宗平
- 岳娜1
- 张东升
- 张华
- 张国鑫
- 张复成
- 张宗堂
- 张建文
- 张悦
- 张成钧
- 张文元
- 张斗俊
- 张永洁
- 张洪超
- 张素卿
- 彭有聚
- 彭海燕
- 徐西江1
- 戴传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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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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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许多开发区的人大工作和人大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开发区的巨量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尚难以正常开展,甚至不少开发区对国有资产的人大监督是一片空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地方人大对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开发区发展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开发区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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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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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建立了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要求各级政府按规定程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重庆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在市人大财经委指导和各相关部门支持下,五年努力,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加快,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监督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治理和监督效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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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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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管好、守好国有资产“家底”,人大监督肩负重要职责。近年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聚力提升国有资产监督实效。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监督基础。中央、省委出台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文件后,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7月配合市委起草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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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有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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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临沂市罗庄区人大常委会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为突破点,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健全规范制度机制,在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建立人大监督长效机制。成立国有资产监督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日常事务工作。成立政府资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聘请专家和会计事务所共同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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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瑜;
周振;
邝艳华;
孙伯龙;
阮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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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材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下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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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出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省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在借鉴中央企业工作经验、总结省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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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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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8年起至今,我省首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干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和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已顺利完成。“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9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关春率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在长沙开展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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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赋予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新职责,近年来,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建立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报告审议、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务实提出有效建议,推动国有资产清“家底”、促进管理工作上台阶,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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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0月22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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