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法
国家制定法的相关文献在1993年到2021年内共计13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33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3473篇;相关期刊96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等;国家制定法的相关文献由149位作者贡献,包括田成有、雷伟红、石伶亚等。
国家制定法
-研究学者
- 田成有
- 雷伟红
- 石伶亚
- 蒋超
- 严存生
- 冷雪松
- 宋阳
- 岳书光
- 康兰平
- 张德淼
- 张晋藩
- 张耀元
- 德骞次姆
- 杨海涛
- 洪凌啸
- 罗潇
- 莫梦笔
- 赵志虎
- 陈晓枫
- 高其才
- 魏静
- 乔远
- 何明凤
- 何晓娟
- 何雅静
- 冯玉军
- 刘侃侃
- 刘珊
- 刘珊1
- 卡多佐
- 古丽努尔·玛纳斯
- 台清
- 向寒
- 向明
- 吕潇
- 周晓露
- 周梅
- 周梦南
- 周熠宇
- 唐方榕
- 喻中
- 喻成
- 孔甫
- 宋屹东
- 宋才发
- 宫双霞
- 常淑静
- 庄晓华
- 庞锋
- 张倩
-
-
黄于洋
-
-
摘要:
长久以来,农村习惯法以其特有的规范内容和规范形式,在农村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农村建设既要强调法治,也要注重与本地风俗相结合,否则“一刀切”的治理终将是流于形式,无法得到有效地实施.在处理与农村有关的问题时,准确把握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实现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互动与融合,将对加强新农村法治精神建设与法治国家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
-
-
李雪菁
-
-
摘要:
文化认同的相关原理,包括文化认同的内涵、意义、形成的特性、与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关系.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刑事制定法存在的差异、冲突,包括文化、制裁的规定、争议处理的程序、制裁的方式,两者各具特点,各有优势与不足.瑶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良好融合的路径,包括: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优化国家法治体系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改良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民族文化引入乡规民约中,习惯法的善良成分进入国家法的资源库;加强民族、国家法文化的宣传力度;适当借鉴国外、其他地区、其他少数民族的经验,完善相关立法、执法、司法.这些举措是保护民族法文化资源,传承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巩固民族平等、团结、和谐的关系,实现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多元进路.
-
-
庄晓华;
张建文
-
-
摘要:
根据《民法典》第10条的规定,习惯可以作为国家制定法的有效补充.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法官主动选择运用民事习惯解决社会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民事习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被随意运用,甚至被滥用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民事习惯运用的现状考察,找出现实运用中存在的困境,分析困境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
-
秘明杰;
李倩倩
-
-
摘要:
社会治理需要多种类型的规范发挥协同作用,在国家制定法之外,习惯法也有其独立的价值功能,与国家制定法一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由于经济基础、价值追求与价值选择等方面的不同产生了一定的差异性,进而引发矛盾与冲突。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虽然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生态习惯法之间存在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二者仍存在调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我国高度重视国家生态法治建设,故探讨生态法治领域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是时代所需,可以通过中央与地方沟通机制的构建、加强公众参与、推动少数民族生态习惯法现代化转型等方式实现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生态习惯法之间协同合作的可能,进而促进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生态习惯法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推动国家生态法治建设的进程。
-
-
-
-
-
王婧
-
-
摘要:
在解决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合理地应用习惯法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要发挥出习惯法的作用,解决乡村社会的民事矛盾和纠纷,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即明确习惯法运用基本立场、调解机制中发挥习惯法作用、司法审判中合理应用习惯法等。妥善处理好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在民事调解及司法审判中科学地运用习惯法,从而有效地化解矛盾,实现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
-
周梦南
-
-
摘要: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原则.中国法文化渊远流长, 习惯法在国家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当代,习惯法依然具有生命力与创造力,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既有统一,又有冲突,理清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发挥习惯法的独特作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
-
龚艳;
向寒
-
-
摘要:
云南省普洱地区的环保民间规范具有民族地域性、宗教性、群体性、强制性等共性特征,其表现形式为民族禁忌和村规民约,内容有与水资源有关的民间规范、与森林资源有关的民间规范、与野生动物有关的民间规范、与土地资源有关的民间规范等。图腾崇拜、宗教禁忌、脸面等要素是环保民间规范社会运作的基础和支撑。在司法裁判中,环保民间规范对国家制定法起到了补充的辅助功能,而在环境纠纷ADR机制中,能够独立发挥纠纷裁判规范的功能。在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前提下,要推动环保民间规范向国家法靠拢和转型,并加快与地方立法的融合。
-
-
许春清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
摘要:
少数民族平等权的实现,有赖于民族法制建设。建国至今,我国民族法制建设历尽艰辛,成就不凡,但是其中也隐含先天不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长和竞争机制的展开,现代法文化引领的民族法制建设暴露诸多缺陷并突出表现为立法不健全,不科学,法制运行不畅,法制监督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及其各自的法理之间关系不正常。民族法制建设,应当顺应现代化趋势,立足西部法制现实,整合国家制定法和民族习惯法,落实少数民族平等权,推进民族关系的良性运行。
-
-
雷伟红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
摘要:
畲族家族法是畲族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方面,国家制定法已取代了畲族家族法,在民事方面畲族家族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既可以相互独立,又可以相互沟通和对话,达成妥协和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
-
郭婧
- 《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
| 2008年
-
摘要: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少数民族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为满足生存和繁衍的需要而产生的,独立于国家制定法外的,适用于少数民族或民族地区的,由外部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它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其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上,还体现在对国家制定法的补充功能以及对国家制定法的贯彻落实具有前期准备作用上。
-
-
柯坚;
赵雪丽
-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 2012年
-
摘要:
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是侵害农民合法环境权益、妨碍农业持续发展和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城乡二元结构使得社会资源分配忽略了农村环境保护,进而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城乡二元分化.解决农村环境问题,需要以乡村治理为中心,不断地形成和完善国家环境制定法,合理地利用和培育民间的环境习惯法,进而形成农村环境问题乡村治理的双重规范结构.
-
-
柯坚;
赵雪丽
-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 2012年
-
摘要:
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是侵害农民合法环境权益、妨碍农业持续发展和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城乡二元结构使得社会资源分配忽略了农村环境保护,进而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城乡二元分化.解决农村环境问题,需要以乡村治理为中心,不断地形成和完善国家环境制定法,合理地利用和培育民间的环境习惯法,进而形成农村环境问题乡村治理的双重规范结构.
-
-
柯坚;
赵雪丽
-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 2012年
-
摘要:
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是侵害农民合法环境权益、妨碍农业持续发展和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城乡二元结构使得社会资源分配忽略了农村环境保护,进而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城乡二元分化.解决农村环境问题,需要以乡村治理为中心,不断地形成和完善国家环境制定法,合理地利用和培育民间的环境习惯法,进而形成农村环境问题乡村治理的双重规范结构.
-
-
柯坚;
赵雪丽
- 《湖北省农业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届“南湖 中国农村法治狮子山论坛”》
| 2012年
-
摘要:
中国农村环境问题是侵害农民合法环境权益、妨碍农业持续发展和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城乡二元结构使得社会资源分配忽略了农村环境保护,进而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城乡二元分化.解决农村环境问题,需要以乡村治理为中心,不断地形成和完善国家环境制定法,合理地利用和培育民间的环境习惯法,进而形成农村环境问题乡村治理的双重规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