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义务
告知义务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90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预防医学、卫生学、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68篇、会议论文33篇、专利文献473篇;相关期刊542种,包括法制与社会、人民检察、中国海商法研究等;
相关会议28种,包括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第15届全国老年护理学术交流会议、第九届北大赛瑟CCISSR论坛等;告知义务的相关文献由1045位作者贡献,包括郑雪倩、刘宇、罗璨等。
告知义务
-研究学者
- 郑雪倩
- 刘宇
- 罗璨
- 凌永芳
- 刘颖
- 孙海生
- 杨春治
- 杨立新
- 王学士
- 王金玉
- 甘秀妮
- 董福林
- 陈莉涛
- 云洁
- 任志强
- 何平
- 何连英
- 何霞
- 余红星
- 倪惠萍
- 冀俏然
- 冯玉芝
- 冯英培
- 刘亚立
- 刘勇
- 刘敏
- 刘永强
- 刘涛
- 刘然
- 刘雪平
- 卢祖洵
- 唐乐运
- 姜保俊
- 孙宏涛
- 孙艳艳
- 宁彤
- 宋华
- 宋歌
- 崔越
- 帕提古丽·阿不都
- 常静
- 张红宇
- 彭嘉淇
- 方仲炳
- 曹艳
- 曾梦佳
- 曾见
- 朱明
- 李丽
- 李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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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越胜;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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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选取《民法典》中规定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部分,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作类比,论述前者条文内容中对告知情形、同意方式方面所作出的改进,及其对于医疗活动实务的利好之处,同时剖视其在相关学说选择与条文中部分语词解释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并试探了该不足在立法与法律解释方面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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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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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风险控制条款是海上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条款的设计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方向,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配置与平衡。然而,风险控制条款并非独立成章展现在合同文本中,其形式多样、分布零散、功能有别,给我们的理解造成了一定困扰。抽取告知义务、除外责任、特约条款这三项较为主要的风控模块进行分析,进而阐释其在实践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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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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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了几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最终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但侦查机关在适用该制度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侦查人员没有详细告知权利并解释认罪认罚从宽的含义;存在虚假认罪、利诱认罪问题,不能充分保障认罪的自愿性;从宽处理容易影响证明标准;值班律师参与积极性不高以及侦查机关自身定位不准确等。为了正确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真正达成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改进:对于侦查机关来说,要调整态度并增强业务能力;对于侦查程序来说,要精简流程并优化非羁押措施;对于值班律师来说,要采用教育奖励结合的方式调动其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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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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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知情同意规则是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普遍采用的基础性规则,也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核心规则.但在大数据时代,与不断强化的立法趋势相悖,知情同意规则正因告知方式存在缺陷、信息主体“告而不知”等固有局限而面临被架空的风险.基于数据的价值属性和知情同意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的基石地位,轻言放弃并非明智之举,因此应采取相应措施,推动信息主体知情同意的实现和数据处理的正当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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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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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告知规则要求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必须将相关重要事项告知信息提供者,并且即使是无需取得同意就可处理的信息也要保证告知规则的适用,从而充分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信息处理者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增设了大量关于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条款,其中包括告知义务的相关内容。通过研究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和法律规定,论证当前规定在实践中如何更好地适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思考,以期法律法规对告知义务进行更加细致化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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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理财产品,是投资者关心的话题。但如果银行向消费者推介相关产品时,未能履行适当推介和风险告知义务,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亏了算谁的?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2016年10月份,裴某在某银行工作人员申某推介下,在该工作人员的电脑上通过网络销售方式认购某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301万兀。购买当日,银行工作人员申某给裴某一张网银截屏打印件,载明“基金名称**资本资产管理计划”,并在该打印件下部手写“2017年10月底-11月初1年4.5%”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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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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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核心在于告知同意原则的适用.App作为新兴科技发展的产物,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应以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为其正当性基础.在大数据时代,基于App本身的特性,告知同意原则的适用面临告知有效性和用户同意确认难的新困境.应通过告知方式和同意规则的改进,实现告知同意原则在App个人信息保护中的适用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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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银龙;
杨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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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适用的强制措施与轻刑案件不同,裁判结果的从宽直接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因为重刑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施行起来需要提供更加完善的程序和制度,所以讨论在重刑案件中如何准确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而作出对被告人的最佳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有较大的实际意义.文章以提出重刑案件中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难点开始,分析并解决如何在这些案件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困难,用案例分析和论证的方式,对重刑案件落实该制度提出具体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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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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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不良信息需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是我国《征信业管理条例》赋予信息主体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青岛地区接入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分析个人不良信息事先告知义务履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带来的不利影响,揭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面临的实际困难,探索推动规范履行告知义务的可行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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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士
- 《第六届2011中国保险教育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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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了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情况提出询问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学说及判例多认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告知书所定内容或保险人所询问之问容.但有违保险法之最大诚信原则,应当承认告知书范围之效力的同时,在告知书非记载事项若是属于保险法中之重要事项时,亦应当履行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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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更新
-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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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保险法》第16条在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通过比对国外保险法中告知义务的发展历程、不可抗辩条款、过错因素、弃权和禁止反言制度的阐述,对这些规定进行分析和讨论,发现不足,并力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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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武
-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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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从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诞生以来,围绕其构成和适用要件而展开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当下,国内外有学者提出了废除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阐述英国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其一,阐述英国判例法关于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确立的发展历程;其二,通过阐述其他民事合同的合同前告知义务,来论证保险法的"诚信"为何成为"最大"诚信;其三,阐述英国保险法最大诚信的困境及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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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An-fu;
王安富
- 《2014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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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过度性医疗、保护性医疗与防御性医疗是发生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三种性质不同的医疗行为,对这三种医疗行为内涵的合理界定是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前提.过度性医疗是一种违法医疗行为,保护性医疗在一定条件下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医疗行为,防御性医疗则是一种性质"待定"的医疗行为.过度性医疗与防御性医疗区分的关键,在于医师在对患者疾病治疗过程中是否实施了明显不必要的诊疗措施.另外,医师是否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也是区分三种医疗行为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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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崇;
殷悦;
朴大燮;
许青松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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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肠镜检查前使用的导泻剂有多种,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Ⅰ)以诸多优点被广泛用于肠道准备.有文献报道服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Ⅰ)会导致贲门撕裂等严重不良反应,但目前尚无可致食管破裂的报道.笔者曾遇到服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Ⅰ)后导致食管破裂的案例.说明书中已明确注明60岁以上的患者服用此药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对本例67岁者,院方应提高警惕,并尽到告知的义务,使被检查者在服用前对可能发生各种不良反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稍有不适时嘱其立即停止服用,并及时与院方联系,以防并发症的发生。但,院方放任患者自行回家服药,没有对其年龄及个体特性给予高度重视,未针对特殊人群制定特殊方案,更没有做到告知风险和注意事项。因此,院方存在没有尽到告知和高度注意义务的过错,与本次食管破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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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崇;
殷悦;
朴大燮;
许青松
- 《中国法医学会全国第二十一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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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肠镜检查前使用的导泻剂有多种,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Ⅰ)以诸多优点被广泛用于肠道准备.有文献报道服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Ⅰ)会导致贲门撕裂等严重不良反应,但目前尚无可致食管破裂的报道.笔者曾遇到服用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Ⅰ)后导致食管破裂的案例.说明书中已明确注明60岁以上的患者服用此药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对本例67岁者,院方应提高警惕,并尽到告知的义务,使被检查者在服用前对可能发生各种不良反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稍有不适时嘱其立即停止服用,并及时与院方联系,以防并发症的发生。但,院方放任患者自行回家服药,没有对其年龄及个体特性给予高度重视,未针对特殊人群制定特殊方案,更没有做到告知风险和注意事项。因此,院方存在没有尽到告知和高度注意义务的过错,与本次食管破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