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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运用

司法运用的相关文献在2000年到2022年内共计9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8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8679篇;相关期刊69种,包括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法律适用、法制博览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首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等;司法运用的相关文献由103位作者贡献,包括张晓萍、尚海涛、刘坤等。

司法运用—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98 占比:1.12%

会议论文>

论文:1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8679 占比:98.87%

总计:8778篇

司法运用—发文趋势图

司法运用

-研究学者

  • 张晓萍
  • 尚海涛
  • 刘坤
  • 李智
  • 刘洋
  • 吕萍
  • 张敏
  • 张映雪
  • 杨平波
  • 程宗璋

司法运用

-相关会议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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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李可; 唐乾
    • 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学说的司法运用是必要且合理的,但其运用尚处于一种无规则、多风险的状态,原因在于理论界与实务界在此过程中未能进行有序、有效的对话和交流。法律学说自身发展阶段性的特征,理论界与实务界缺乏良性互动,以及法律学说融入司法的难度较大等问题的存在,会导致裁判说理的论证抽象、司法裁判公信力下降、司法权威属性降低等风险。为了有效防范这些风险,法律学说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应遵守以加强司法权威性为终极目标、强化法律主体地位为根本出发点、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原则。
    • 靳建丽; 刘秋芳
    • 摘要: 大数据证据作为电子证据或鉴定意见已广泛应用于司法实践,但相关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其为法定证据种类,对于其真实性和关联性等问题还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通过对大数据证据司法运用情况的实证分析,总结其在司法证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汪雨晗
    • 摘要: 在当今我国社会转型变革、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大量存在的大背景下,民俗习惯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源,被引入司法活动还是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和重要意义的.由于国家制定法所固有的局限以及民俗习惯所具有的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和较强的自我约束力,其被适当的运用于司法实践,不仅有利于有效弥补法律漏洞,提高纠纷化解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和认可度,而且还对挖掘和利用本土法治资源,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通过分析学界对民俗习惯的理论性研究以及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的典型案例,探讨民俗习惯在我国司法实践运用中的价值.
    • 陈洪磊
    • 摘要: 民族民事习惯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借由司法裁判则是此种功能得以彰显的重要路径之一.对235份裁判文书的量化实证研究表明,民族民事习惯在裁判中的运用呈现稳中有增、领域分布广泛、层级下移等特点,发挥着"查明""适用""解释"三个层次的司法功能;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自发性与任意性,如运用方法缺位、运用条件模糊、运用程序欠缺等.为了保障民族民事习惯司法适用的科学性、统一性与准确性,应当供给克服适用障碍的有效方法:一是确定识别标准,民族民事习惯应当符合外观标准与合理性标准,合乎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厘清适用位阶,民族民事习惯应当优先于《民法典》中的任意性规范,但其适用顺序应当在《民法典》强制性规范之后;三是完善程序规则,法官应当对民族民事习惯进行积极回应与审查,增强裁判路径的"可接受性".
    • 杨平波; 李亚婷
    • 摘要: 审计证据是国家审计人员在发表审计意见、得出审计结论时必备的支撑依据,但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审计人员往往无法利用单个的审计证据来直接揭露或表明经济活动的真相.证据链构建理论要求审计证据链的证据以逻辑递进的方式联结,以实现审计证据与法律证据之间的有效衔接,为经济犯罪案件提供量刑依据.本文从审计证据链的相关概念及构成要素关系出发,提出链状、网状及复合状三种链接模型,并据此进一步提出了"链节——链接——支链条——分链条——完整证据链"的五步走构建步骤,并对各构成要素在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司法运用方式展开探讨以期提高经济犯罪案件的办案效率.
    • 彭祺玲
    •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对法官的释法说理进行规范,但未对合宪性解释进行说明,学界对于如何运用合宪性解释存有疑问.基于合宪性解释发展史及其学说的比较分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背景下,合宪性解释的体系定位应以民主集中制为出发点,并且不必成为独立的法律解释方法.民事裁判中,法官在认定复数解释存在时,应运用体系解释与目的解释发挥合宪性解释的实质作用.
    • 庄晓华; 张建文
    • 摘要: 根据《民法典》第10条的规定,习惯可以作为国家制定法的有效补充.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法官主动选择运用民事习惯解决社会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民事习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被随意运用,甚至被滥用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民事习惯运用的现状考察,找出现实运用中存在的困境,分析困境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 杨铜铜
    • 摘要: 作为法律思想的凝结,法谚反映着法律的属性,界定着法律的范围,彰显着法律的价值,揭示着法律的本质,以及因具有引导法律解释、规范法律适用等功能,经常被司法实践所运用.法谚具有民间性与非规范性,准确地界定法谚的内涵与性质关乎法谚司法运用的前提.法谚的实质表征着民间社会对法律的一般认识,法谚具有非正式法源的性质,具有司法运用的形式与实质合理性.法官应审慎地确定法谚的运用条件,界分法谚运用场景,负有对法谚进行历史审查与语境审查的责任,以此避免法谚司法运用的不准确、意义错位等问题.借由思维引导型法谚拓展证立裁判依据的功能,以及强化体系化论证实现裁判理由的融贯能够提升法谚司法运用效果.法谚的司法运用效果不能局限于个案,在法秩序统一与实质正义的要求下,加强类案研究,超越个案自身的价值目标,通过法谚司法运用的辐射效应来引领司法裁判,是实现同案同判的法治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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