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
司法责任的相关文献在1986年到2022年内共计15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51篇、专利文献749篇;相关期刊112种,包括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制博览、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司法责任的相关文献由175位作者贡献,包括谢小剑、安源、崔永东等。
司法责任
-研究学者
- 谢小剑
- 安源
- 崔永东
- 张旭霞
- 李品才
- 李麒
- 杜军强
- 段天威
- 高张娜
- 付金良
- 何帆
- 余科莹
- 侯思琦
- 兰哲
- 兰跃军
- 冯璩
- 刘光辉
- 刘光辉1
- 刘剑锋
- 刘后务
- 刘国华
- 刘峥
- 刘川
- 刘新1
- 刘晓云
- 刘栩
- 刘桂菊
- 刘洋
- 单姗
- 卢启志
- 卢堂仪
- 古琴
- 史笑晓
- 吴秋玫
- 吴金水
- 周君
- 周成
- 周杲
- 周立英
- 唐海山
- 喻孟秋
- 喻孟秋1
- 姜伟
- 孔祥承
- 孙兵
- 孙岭1
- 孙泽晖
- 孟凡娟1
- 季卫东
- 宁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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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少波;
张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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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理者裁判和司法统一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紧张关系,这呈现为当下中国促进审理者裁判的司法改革和以司法统一为导向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冲突。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失衡、司法问责方式的行政化、法官职业群体素质仍待提升、“结果中心主义”的审判评价标准等原因共同导致了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之间的紧张关系。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在原则上应当是兼容的,因为二者都不是绝对化的。审理者裁判与司法负责之间存在权衡,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之间存在博弈,适度的审理者裁判与适度的司法统一可以在不损害对方核心要素的情况下建立起来。消解审理者裁判与司法统一之间的紧张关系需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外部问责机制、实施温和能动的司法政策、建立“过程与结果双重导向”的法官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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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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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民生之所系就是司法责任之所在。为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通过完善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一步严密了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为打击相关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将更加充分发挥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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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堂仪;
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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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最高检、最高法先后提出了“智慧检务”和“智慧法院|”建设,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也越来越多地在司法机关内部得到应用。然而,人工智能与司法制度的深度结合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人工智能的辅助裁判是否存在风险,一旦人工智能在司法工作中发生错误该由谁担责等。通过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的考量和人工智能可罚性的分析,探讨人工智能司法责任的承担问题,明确人工智能工作失职的归责制度,以期能够推进司法人工智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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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银军;
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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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而不断地变迁推进,检察改革的深入与发展给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带来了挑战,同时也是很大的机遇.现行公正、高效的改革目标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专门的、专业化的案件管理机构,但更应明确案件管理的真正主体是检察机关整体,建立全局性的案件管理体系,实现案件管理的高效系统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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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法律、政治,都是在办理涉案人的人生,要严格落实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最高检正推进案件编号终身制。”——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做到司法责任分明,可追、能溯“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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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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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应当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区分"办案"与"决定"、司法责任与司法瑕疵、检委会与检委会委员等责任界限,建立准司法化的调查审查机制,规范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衔接,充分保障检察人员申辩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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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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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以来,上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责任认定标准化、责任追究系统化、责任落实智能化,将权责清单、绩效考核、错案认定、法官惩戒、员额退出、适法统一等相关机制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努力打造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要素的司法责任体系。司法责任体系的不断健全,助推了法官办案积极性责任心的增强、司法办案质效的提升,2020年以来审限内结案率99.02%、一审服判息诉率92.46%、二审改判发回率7.5%,持续排名全国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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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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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落实政治责任、司法办案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引领提升检察监督办案水平。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同比明显上升,39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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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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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汉律中专门追究司法责任的罪名有"不直"纵囚"和"失刑罪",其中"失刑罪"是指司法中因过失造成的定罪量刑失当."失刑罪"的渊源十分久远,但"失刑罪"的发展却是在春秋时期铸刑书刑鼎以后的罪刑严格精准对应时代.秦汉时期通过覆讯、覆治(覆狱)、乞鞫、监御史和刺史监察劾举、录囚和使者循行"举冤狱"等多种途径发现和纠正"失刑罪"."失刑罪"的罪名在秦末短暂消失,在汉代以后彻底消亡,但其体现出来的严格、精确追究司法责任的精神却为后世法律所沿用,并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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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峥;
何帆;
马骁;
李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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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四类案件”认定标准,健全对“四类案件”的全过程识别标注、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平台技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对于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适用,现就《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总体思路和重点内容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