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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明

司法证明的相关文献在1996年到2022年内共计144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逻辑学(论理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41篇、会议论文3篇、专利文献1648篇;相关期刊95种,包括法律适用、证据科学、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3种,包括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论坛、首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等;司法证明的相关文献由133位作者贡献,包括何家弘、刘静坤、谢澍等。

司法证明—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41 占比:7.87%

会议论文>

论文:3 占比:0.17%

专利文献>

论文:1648 占比:91.96%

总计:1792篇

司法证明—发文趋势图

司法证明

-研究学者

  • 何家弘
  • 刘静坤
  • 谢澍
  • 刘品新
  • 刘雪洋
  • 徐晓宇
  • 梁坤
  • 谢波
  • 黄健
  • 兆利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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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年份

    • 孙长永; 龙浩
    • 摘要: 审查批捕虽然是审前程序,但也存在司法证明,检察机关需要依据证据材料来认定每一逮捕要件。实证研究表明,逮捕要件证明呈现出事实要件的证明较为严格、刑罚要件的证明宽严不一、必要性要件的证明较为自由的特点。实践中主要存在证明逻辑不够清晰、刑罚要件证明不够严格、必要性要件证明不够规范的问题,催生了捕后判处轻刑的情况比较常见、社会危险性的认定较为随意等现象。立足实践情况,结合域外经验,应当坚持对事实要件的严格证明,同时完善证明规则,加强证据供给,改革约束机制,促进逮捕要件证明的规范化,进一步降低审前羁押率。
    • 潘金贵; 夏睿泓
    • 摘要: “孤证不能定案”作为我国重要的司法证明规则,其强调不能仅凭证据来源单一或数量单一的实质证据认定案件的定罪事实,该规则的理论型塑是基于认知论的原理和我国证据法理论的影响。但该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悖离规范目的、不当适用的情况,包括“孤证”内涵的不当扩张并侵害无罪推定原则,规则的僵化适用导致印证的“形式化”,过度强调该规则而对证据的收集、适用产生了负面影响。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传统司法证明理念和方式并不契合刑事诉讼事实认定机制、该规则规范结构存在局限性以及我国证据法程序性基础的支撑不足。对此应从树立“主客观平衡”的证明理念出发,完善该规则的适用原则和范围、确立以“实质证据+若干辅助证据”“实质证据+其他证明手段”的定案方式、强化诉讼程序对该规则适用的程序性支撑等三个维度进行纠偏。
    • 张斌
    • 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删除“明知”“协助”,确立了洗钱罪“自洗钱”和“他洗钱”的二元结构,此举不仅未改变洗钱罪主观方面仍为故意的事实,而且为间接故意构成洗钱罪预设了刑法解释学之法律空间,况且根据目的犯之要义及修正案之旨趣,修订后的洗钱罪亦不是目的犯。刑事司法证明机制在洗钱罪主观要素既有困境基础上尚需面向新的境遇,一方面,“自洗钱”主观明知“不证自明”之特征,难以脱离刑事司法证明机制而被直接认定。为之,可设置“司法型法律拟制”“司法型免证事实”构筑多样化的证明机制。另一方面,“他洗钱”主观明知移位“推定知道”,应在遵循推定共识的基础上,遵循末位适用规则、禁止重复性推定规则及完善释法说理制度,以规范“他洗钱”主观明知之推定。
    • 陶文婷
    • 摘要: 在实事求是和客观真实理念的深刻影响下,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将印证作为主导的证据分析方法规定于司法解释文件中,我国刑事印证规则体系也由此确立.近年来,刑事认证活动出现了机械印证、强行印证等失范现象,亟待引入新的认证方法以作调和.在域外证据法理论中,存在着原子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证据分析路径理论.其中,前者推崇离散式、客观理性的认证思路,后者则偏好综观式、主观能动的认证思路,并对应衍生出图示法和叙事法两种证据分析方法.着眼于裁判者的思考过程,原子主义与整体主义并非对立选项,而是处于解释学循环体的两端,并在实践中日趋融合.就此而言,我国审判机关应当秉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移植原则,充分吸收原子主义、整体主义认证思路中的合理之处,通过引入图示法、叙事法等认证方法,并辅之以裁判文书说理制度,推动刑事认证活动朝科学化方向发展.
    • 陈梦鸽
    • 摘要: 在我国,控诉方查证案件事实时适用概率理论较为常见,且该种材料在审判中也常被积极采纳。而与此相反,辩护方将其作为一种自行辩护的方式却少之又少。为维持与控诉方之间的动态诉讼平衡,辩护方需要探索并采取相应的辩护新手段。2016年周文斌案将“概率辩护”正式带入庭审,为辩护注入活力。但“概率辩护”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如权重分配及赋值合理性存疑、概率计算公式选择错误与滥用、无法量化的价值判断等。在人工智能、算法等暗含概率理论的技术成为司法发展新趋势的背景下,辩护方对概率的运用也将成为必然。因此,对实践中存在的欠缺可以通过明确概率性辩护材料的辅助决策地位、提升审判人员的知识储备与专业素养、强化辩护方解释说明义务与审判方裁判说理回应制度等举措予以规制,从而真正达到实现辩护效果,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目的。
    • 吉冠浩
    • 摘要: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两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及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对于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我国司法机关业已形成了一套证明方法,其分为三个环节:公诉方基于综合认定得出推定数量;辩护方针对推定数量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方对反驳进一步承担证明责任.
    • 李吟
    • 摘要: 为了深入认识司法证明的性质并对其操作性规则进行更为合理的改革,西方法学理论家们对各种司法证明的概念化理论进行了研究.相对似真性理论,是在反思原子主义进路的司法证明概念化理论—概率论的基础上,基于解释性观念和整体主义提出的新的替代性理论.它源于古希腊时期的似真性理念,在近现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逐渐发展为关于真实的证成方案.相对似真性理论从相对性和似真性两个方面解释司法证明实体,并且明显地塑造着司法证明的结构设计、主体行动与价值追求.在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似真性理论为刑事诉讼追求的"真实"提供了新的认知和判断标准,统一了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解,强调了主体性因素在司法证明中贯穿始终的影响,缓和了司法证明多元价值目标间的张力,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和证据制度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考视角和理论支持.
    • 李崇涛
    • 摘要: 实质化的刑事庭审活动,旨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基础上,做到法庭调查(司法证明)实质化、法庭辩论(控辩对抗)实质化,从而确保法官的心证通过听庭形成,裁判结果依据庭审情况作出。立足“庭审实质化”的要旨,可以归纳出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做好出庭公诉工作的应有之义。
    • 摘要: 远见务实创新进取Foresight Pragmatism Innovation Enterprise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原北京市西城第二公证处)成立于一九九五年,是经司法部批准成立并经北京市司法局注册合格的国家司法证明机构。2007年8月正式更名为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今天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位于首都金融中心—西城区金融街,办公面积达到4700多平方米,现有执业公证员52人,业务辅助人员110余人,其中执业公证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100%,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40%.
    • 孙秀丽; 金华捷
    • 摘要: 在网络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复制发行的认定、未经许可的认定和涉案数额的认定是三个难点问题.复制发行的认定可以通过委托鉴定的方式,证明被告人客观上实施了复制发行的行为,并为提取侵权作品提供合法性依据.未经许可的证明可以采取"三步审查"的证明方式,在"排除合理怀疑"的前提下,灵活、综合地研判证据.这类案件中的网站运营费用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数额,在选择量刑标准时,须兼顾量刑标准竞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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