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0年内共计6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贸易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9篇、专利文献1188篇;相关期刊39种,包括瞭望、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等;
受理机关的相关文献由25位作者贡献,包括丁元浩、于忠庆、刘丰龙等。
受理机关
-研究学者
- 丁元浩
- 于忠庆
- 刘丰龙
- 刘再春
- 周鹏飞
- 张文禄
- 张贤训
- 徐机玲
- 戴国华
- 李一帆
- 李坚
- 李新
- 杨增翔
- 杨柳岗
- 殷学成
- 湛中乐
- 焦东江
- 王烽
- 王秋波
- 王鸿任
- 窦忠伟
- 莘素
- 赵治国
- 陆春阳
- 黄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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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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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察委员会主任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还是不采用"议案"方式为好。笔者之所以这样认为:一是因为尽管地方组织法、监察法均未将监察委员会包括监察委员会主任列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但自各级监察委员会建立以来,许多地方的监察委员会主任向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免事项时,一直是采用"议案"方式, 二是受理机关即人大常委会尚无因此而将提请公文退回的案例, 三是上级人大常委会也尚无对这种"议案"提请方式纠正的案例。主要是提请事项内容单一、明了,重点着眼"任免",未对公文种类细加斟酌。于是有些同志据此认为:第一,以"议案"方式提请监委成员任免,在工作实践中是可行的, 第二,监察委员会应当具有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职权, 第三,今后修改法律时,应将监察委员会列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显著特点是严格的法律性和规范性,在现行法律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将上述观点付诸实施是不妥当的。所以还是不采用"议案"方式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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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海渔函〔2015〕29号沿海市海洋与渔业局:为了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无居民海岛申请审批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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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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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整建制参加上级考核,"提前召回"探亲休假官兵;组织自认为比较重要的培训,"提前召回"涉及对象…"探亲休假是官兵合法权益,条令对召回休假官兵有明确规定,各级也一再强调"落实探亲休假就是落实法规",但不知从何时起,"提前召回"竟然打着各种各样的幌子,变得十分随意"任性"。今年以来,新疆军区某装甲团按照条令规定,纠治"提前召回"操作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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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蓝;
刘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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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网络反腐举报人权益保护的现状1.法律法规过于分散,缺乏实施性细则对举报人的权益保护立法滞后,目前专门法规网络反腐权益人保护法并未建立,关于举报人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种法规中且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性规则,程序性规则操作性不强,这对举报人是非常不利的,不利于网络反腐的持续深入开展。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检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宪法》的条文大多属于原则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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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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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近年来,实名举报已逐步成为一种常态,越来越多的举报人实名举报贪腐官员,并通过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相关部门也越来越多地主动予以回应,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调查进展和查处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为实名举报撑起"安全伞",解决群众的监督之忧,也在考量党和政府反腐的气魄和决心。从国外既鼓励实名举报、又严密保护举报人的实践中,可以找到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立法保护。世界上多个国家都相继出台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国更是制定了专门的举报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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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2014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王安顺2014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动公开第三章依申请公开第四章监督和保障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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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各市(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安局: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省外事侨务办、省公安厅结合我省华侨回国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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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济南市行政过错问责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2月4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市长杨鲁豫2013年2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与监督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过错责任,是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