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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高速公路ETC收费通道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高速公路ETC收费通道,包括ETC专用通道,所述ETC专用通道具有A口,所述ETC专用通道还包括ETC称重区、LED显示屏、ETC缴费区及复称通道,所述ETC称重区、LED显示屏与ETC缴费区依次独立设置在ETC专用通道上,所述复称通道与ETC收费通道并排相邻设置,且所述复称通道与ETC专用通道通过B口连通。本实用新型将货车ETC称重区与ETC缴费区独立划分,并增设复称通道。车主对称重结果有异议时,可驶入普通车道复称维权;无异议时,可通过ETC收费区缴费通行。有效的保障了车主的权益,且改变了以往ETC不能复称的现象,最大限度的提高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效率,减少了收费纠纷,在高速公路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205230143U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 公开/公告日2016-05-11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陕西四维衡器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520895221.X

  • 发明设计人 王建军;

    申请日2015-11-11

  • 分类号

  • 代理机构宝鸡市新发明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席树文

  • 地址 721013 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95号院8号楼

  • 入库时间 2022-08-22 01:21:27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9-05-14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注销 IPC(主分类):G07B15/06 授权公告日:20160511 登记号:2017110000003 出质人:陕西四维衡器科技有限公司 质权人: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日:20190422 申请日:20151111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 2017-06-20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 IPC(主分类):G07B15/06 登记号:2017110000003 登记生效日:20170526 出质人:陕西四维衡器科技有限公司 质权人: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高速公路ETC收费通道 授权公告日:20160511 申请日:20151111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 2016-05-11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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