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用于摩托车的尾灯结构

用于摩托车的尾灯结构

摘要

一种用于车辆的带有从车辆后方不可见的灯泡而不降低视觉可识别性的尾灯单元。阻光壁覆盖灯泡使得灯泡从后方不可见。设置在阻光壁外侧的发射区域允许从灯泡发射的光从车辆后方可见。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1290096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08-10-22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申请/专利号CN200810082040.X

  • 发明设计人 吹田善一;

    申请日2008-02-28

  • 分类号F21S8/10(20060101);F21V11/16(20060101);F21V3/00(20060101);F21W101/027(20060101);F21W101/14(20060101);

  • 代理机构11219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田军锋;王爱华

  • 地址 日本静冈县磐田市

  • 入库时间 2023-12-17 20:58:06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1-06-08

    授权

    授权

  • 2008-12-17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08-10-22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相关申请

本发明根据35USC 119(e)要求了2007年2月28日提交的美国临时专利申请No 60/892,194的优先权,该申请在此通过参考完全合并。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尾灯单元,该尾灯单元包括支承灯泡的外壳和覆盖了形成在外壳上且向车辆后方打开的开口的透镜。

背景技术

典型的尾灯单元包括包含作为发光光源的灯泡的壳体和接附到壳体的后方开口以将光从灯泡向车辆的后方释放的透镜。例如,参见在JP-UM-A-4-49536中披露的尾灯单元。

此尾灯单元的灯泡从车辆后方通过透镜直接可见。因此,包括此尾灯单元的车辆趋向于具有简单且普通的设计外观。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从车辆后方不可见的灯泡而不降低视觉可识别性的尾灯单元,因此改进了车辆的外观。

根据本发明的尾灯单元包括发光的灯泡和支承灯泡的外壳。透镜覆盖形成在外壳上且向车辆后方打开的开口。阻光壁覆盖灯泡,使得灯泡从车辆后方不可见。允许从灯泡发射的光从车辆后方可见的发射区域设置在阻光壁外侧。

根据本发明,灯泡由阻光壁覆盖,使得灯泡从车辆的后方不可见,但从灯泡发射的光仍可以通过设置在阻光壁外侧的发射区域可见。不同于现有技术的灯泡发射型结构,此设计是新颖的和独创的设计,且提供了不单调的外观。

在一个实施例中,发射区域布置在阻光壁上方。该提供了将从灯泡发射的光引导向设置在阻光壁下方的车号牌的数字发射区域。

根据其中发射区域布置在阻光壁上方且数字发射区域布置在阻光壁下方的此实施例,光不通过其处定位了灯泡的中心区传来而是通过灯泡上方的区和下方的区传来。此结构提供了不单调的外观,且允许一个灯泡也能照亮车号牌。

在一个实施例中,允许从灯泡发射的光在车辆后方可见的发射区域设置在阻光壁上。

根据此实施例,穿过设置在阻光壁上的发射部分的光造成了明暗之间的对比,这使得观察者形成了强烈的印象且在设计上提供了相当的优点。

在一个实施例中,发射部分具有其直径小于灯泡直径的圆形形状或具有宽度小的缝隙形状。

根据此实施例,圆形形状或缝隙形状进一步强调了由通过发射部分的光产生的明暗之间的对比,从而导致改进的产品形象。

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射来自车辆后方的光的反射部分设置在阻光壁上。

根据此实施例,反射部分清晰地反射来自车辆后方的光,因此增加了从车辆后方的视觉可识别性。

本发明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从如下的详细描述中参考附图而显而易见,附图通过示例图示了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多种特征。

附图说明

图1是包括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尾灯单元的摩托车的侧视图。

图2是其上布置尾灯单元的拆下的侧覆盖件的透视图。

图3是尾灯单元的后视图。

图4是尾灯单元的俯视图。

图5是尾灯单元的侧视图。

图6是通过图3的线VI-VI截取的尾灯单元的截面侧视图。

图7是通过图3的线VII-VII截取的尾灯单元的截面俯视图。

图8是通过图3的线VIII-VIII截取的尾灯单元的截面俯视图。

图9是通过图3的线IX-IX截取的尾灯单元的截面侧视图。

图10是通过图3的线X-X截取的尾灯单元的主体接附部分的截面俯视图。

图11是通过图3的线XI-XI截取的尾灯单元的转向灯的截面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参考附图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图1至图11描绘了根据本发明的用于车辆的尾灯单元。如下描述中的前、后、左和右方向是从坐在座椅上的驾驶员的角度的方向。

摩托车1包括低车架型车体架2,布置在车体架2的前端处的前车轮3,布置在车体架2的后端处的后车轮4,安装在车体架2下方的发动机5和安装在车体架2上方的跨骑型座椅6。

车体架2具有定位在其前端处的头管7。主架2a从头管7倾斜地向下延伸到后部。左和右下管2b从主架2a倾斜地向下延伸到后部,同时在车辆宽度方向上向外侧扩张。左和右座椅轨2c从下管2b的后端倾斜地向上延伸到后部。左和右座椅柱2d将座椅轨2c的后端和下管2b连接。

后臂支架2e连接到下管2b的后端且向下延伸。通过枢转轴8a由后臂支架2e支承的后臂8可上下摆动。后车轮4由臂8的后端支承。

头管7支承可以左右转向的前叉9。前车轮3由前叉9的下端支承。转向把手10固定到前叉9的上端。

包括速度表、燃料表、信号灯等的仪表单元23设置在转向把手10的前方处。仪表覆盖件24覆盖了仪表单元23的前区域。将由摩托车1的行驶生成的风引导到驾驶员上方区域的风挡24a设置在仪表覆盖件24上。

座椅6安装在座椅轨2c上。座椅6包括驾驶员乘坐在其上的主座椅6a,主座椅6a与后乘员乘坐在其上的后座椅6b整体地形成。座椅6绕前铰链6c可上下旋转。在座椅6下方布置了电池、燃料箱和储物箱等。

发动机5是水冷型四冲程发动机且由下管2b支承。发动机5的旋转通过例如链条的动力传递部件传递到后车轮4。

车体架2由主体覆盖件13覆盖。主体覆盖件13具有覆盖了头管7的前方区的前覆盖件14,覆盖了头管7的后方区的内覆盖件17,覆盖了驾驶员腿的前部区域的护腿罩15,和覆盖了座椅6下方的外周区的侧覆盖件16。头灯单元20布置在前覆盖件14上。尾灯单元21布置在侧覆盖件16的后端上。

侧覆盖件16具有覆盖座椅6的左下侧和右下侧的左侧和右侧覆盖件部分16a,覆盖座椅6下方的前方区的前侧覆盖件部分16b,和覆盖左侧和右侧覆盖件部分16a的后端16a′上方区的尾覆盖件部分16c。

覆盖后车轮4上方区的后挡泥板57设置在左侧和右侧覆盖件部分16a的下表面上。车号牌56布置在后挡泥板57的后表面上。抓杆55围绕座椅6的后端。

尾灯单元21的外周由左侧和右侧覆盖件部分16a的后端16a′、尾覆盖件部分16c和后挡泥板57的后端57a围绕,在这些部件之间基本无间隙。车号牌56布置在尾灯单元21下方。

尾灯单元21在从车轮后方观察时大致是三角形的,具有大致为直线的下边和圆弧形的斜线。尾灯单元21具有在车辆的宽度方向上布置在中心处的尾灯21a,和布置在左侧和右侧上的左和右转向灯21b。灯21a和21b相互整体地形成。

尾灯21a具有用作发光光源的灯泡60、用于支承灯泡60的壳体(外壳)61和接附为覆盖形成在壳体61上且向车辆后方打开的透镜开口61a的透明透镜62。转向灯21b具有用作发光光源的转向灯泡63、用于支承各转向灯泡63的与尾灯21a共用的壳体61和用于覆盖壳体61的透镜开口61a的与尾灯21a共用的透镜62。

壳体61具有大体上为碗形的且向后打开的尾反射器外壳61b,和向后方和侧面打开的左和右转向灯反射器外壳61c。外壳61b和61c相互整体地形成。灯泡60可分离地接附到尾反射器外壳61b的底部,且转向灯泡63可分离地接附到左和右转向灯反射器外壳61c的底部。

一对左右接附件61d从壳体61突出到前方。接附件61d与左侧和右侧覆盖件部分16a一起固定到尾支架2f(图10)。尾支架2f在之间延伸且固定到作左和右座椅轨2c。

内透镜64覆盖了灯泡60。在一个实施例中,内透镜64是红色的。内透镜64通过多个螺钉65固定到壳体61(图8和图9)。用于将从灯泡60发射的光通过透镜62引导向车号牌56的发射孔64a形成为穿过内透镜64的底壁(图6)。

透镜62与壳体61的开口边缘接合。尾透镜部分62a从后方覆盖尾反射器外壳61b的开口。左和右转向灯透镜部分62b从尾透镜部分62a的左和右边缘向前方延伸以从后方和侧面覆盖转向灯反射器外壳61c的开口。底透镜部分62c从尾透镜部分62的下边缘向前方延伸,以从下方覆盖尾反射器外壳61b的开口。

尾透镜部分62a的上侧62d具有沿壳体61的上侧延伸的圆弧形形状。发射透镜67布置在内侧且与上侧62d相对。发射透镜67通过螺钉68固定到壳体61(图9)。

圆形发射部分67a形成在发射透镜67上,使得在车辆宽度方向上相互之间具有预先确定的间隙(图3)。来自灯泡60的光穿过发射部分67a和上侧62d向后方释放,因此提供了看似LED正在发光的外观。

具有不透明颜色的阻光板66设置在透镜62的后表面上以覆盖灯泡60,使得灯泡60从车辆的后方不可见。尾透镜部分62a具有尺寸为容纳阻光板66的凹入部62e。阻光板66布置在凹入部62e内,其布置位置使得从透镜62的外表面形成了大体上连续的表面,且阻光板66通过螺钉69固定到透镜62。

阻光板66具有阻光主体66a,阻光主体66a覆盖了除尾透镜部分62a的上侧62d和左和右转向灯透镜部分62c之外的透镜62的下中心区,阻光板66还具有从阻光主体66a向下延伸的下阻光部分66b以覆盖透镜62的下方区。

阻光板66产生了发射区域A,发射区域A允许透镜62的在阻光主体66a上方的上侧62d从灯泡60向车辆的后方释放光。发射开口66c形成在阻光主体66a和下阻光部分66b之间。发射开口66c产生了数字发射区域B以将光从灯泡60向车号牌56引导。

用于反射来自车辆后方的光的反射板70接附到下阻光部分66b。下阻光部分66b向前移,使得反射板70可以定位在数字发射区域B外侧。此结构仅允许反射来自车辆后方的光且防止反射从灯泡60发射的光。

阻光主体66a具有在车辆的前后方向上与灯泡60相对的垂直的壁66d。圆形发射部分66e在车辆的宽度方向上设置在垂直壁66d的中心处(图7)。发射部分66e的直径小于灯泡60的外径。

圆形板71接附到发射部分66e。圆形板71由透镜62支承。在一个实施例中,圆形板71具有缝隙车标(logo)标记,这通过从灯泡60发射的且穿过圆形板71上的缝隙的光为圆形板71提供了突出的外观。

在车辆的宽度方向上直线地延伸的且具有较小宽度的左和右发射部分66f设置在垂直壁66d的左侧和右侧上。形成在透镜62上的凸出部62f插入到每个发射部分66f内(见图9),且具有LED发光灯的外观。

根据此实施例,布置在透镜62的后表面处的阻光板66覆盖了灯泡60,使得灯泡60从车辆的后方不可见。发射区域A允许透镜62的在阻光板66上方的上侧62d从灯泡60释放光,这可以从车辆的后方看到。因此,灯泡60不可见,而仍确保从车辆后方的视觉可识别性。相对于现有技术的灯泡发射类型结构,此设计是新颖的和独创的,且提供了不单调的外观。

根据此实施例,发射区域A布置在阻光板66上方,且用于将光从灯泡60引导向车号牌56的数字发射区域B布置在阻光板66的下方。因此,光不通过其处定位了灯泡60的中心区传来,而是通过阻光板66上方和下方的区传来。此结构提供了不单调的外观且允许一个灯泡60也照亮车号牌56。

根据此实施例,允许从车辆后方可见来自灯泡60的光的缝隙中心发射部分66e和左和右发射部分66f形成在阻光板66上。因此,由通过各发射部分66e和66f的光产生的明暗之间的对比使观察者形成了强烈的印象,且在设计上提供了显著的优点。

根据此实施例,中心发射部分66e的直径小于灯泡直径,且具有缝隙车标标记的圆形板71布置在中心发射部分66e上。因此,进一步强调了由通过圆形板71的光产生的明暗之间的对比,从而导致改进的产品形象。

根据此实施例,用于反射来自车辆后方的光的反射板70设置在阻光板66上。此结构允许清晰地反射来自车辆后方的光且因此改进了从后方增加的视觉可识别性。

虽然在此实施例中阻光板66与透镜62分开地形成,但透镜可以替代地是彩色的以产生与透镜整体地形成的阻光部分。

虽然已在此实施例中描述了布置在摩托车上的尾灯单元,但尾灯单元可适用于例如汽车的其他车辆。

在此文献中描述的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例应考虑为例证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可以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改而不偏离由如下的权利要求限定的本发明的精神。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