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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谈判中匿名披露机构资料的系统和方法

摘要

自动电子谈判系统允许一方或多方买方实体以及卖方实体之间的匿名谈判。每个买方实体和卖方实体登记注册并提供与各自的实体有关的资料。资料的储存是被保密的并只在有授权的情况下逐渐披露。买方和卖方有各自的代理来代表他们。代理通常是按照预先设定的一套规则来进行谈判的软件模块。各自的代理在谈判的过程中回应资料提供要求而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可以是预先授权的或必须由信息的拥有方明确授权的。在谈判初期阶段,买方和卖方实体使用被指派的假身份。在谈判过程中必须要有明确的授权才可以披露交易方的真实身份。该系统也适用于买卖资产、合并和收购、合资企业以及部分资产销售等。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1-11-09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IPC(主分类):G06Q99/00 公开日:20080827 申请日:20060831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视为撤回

  • 2008-10-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08-08-27

    公开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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