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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信息内容所得收入的分配系统和方法

摘要

信息内容收入分配系统将所出售信息内容的收入分配到第三当事方。每一第三当事方具有在销售合同中未予注明的、按照他们的权利的比例索取费用的权利。信息内容数据库按信息内容ID存放所有提供者和所有具有收费权利的当事方。在合同主体中登记有分配给SD中心的营运人员的份额的协议。支付部分根据收入的支付额按所述协议,由该支付额中扣除该营运人员的份额。然后支付部分按照存放在信息内容数据库中的各个ID分配经上述减除后的收入。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44941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1997-03-12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富士通株式会社;

    申请/专利号CN96105845.5

  • 申请日1996-05-06

  • 分类号G06F19/00;G06F15/00;

  • 代理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于静

  • 地址 日本神奈川

  • 入库时间 2023-12-17 12:56:30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05-05-18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

  • 1997-03-12

    公开

    公开

  • 1997-01-08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实质审查请求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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