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关于修改理事会条例(EC)的提案,修改理事会条例(EEC)No 3254/91,禁止在共同体内使用leghold陷阱并引入某些野生动物物种的毛皮和制成品的共同体,这些野生动物物种来源于通过不符合国际人道诱捕标准的leghold陷阱或诱捕方法捕获它们的国家(由委员会提出)。 COm(95)737决赛,1995年12月15日
机译:关于理事会关于理事会条例(EEC)No 3254/91第3条第(1)款第2段中提到的清单的决定的提案,禁止在共同体内使用leghold陷阱并将毛皮和制成品引入共同体源自在不符合国际人道诱捕标准的leghold陷阱或诱捕方法捕获它们的国家的某些野生动物物种和委员会条例(EC)No 35/97的第1(1)(a)条规定关于理事会条例(EEC)No 3245/91所涵盖的毛皮和货物的认证。 COm(97)52最后,199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