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为在约4公顷的土地上建造包括750栋别墅和休闲设施的度假村而颁发的许可证。与现有市区的连续性概念-城市规划法典L 164-4 1条。 /保护显着的空间,场所和景观以及维持生态平衡所必需的环境-第L 146-6条。在Z.N.I.E.F.F.中的分类证明了沿海沙丘和荒野的生态价值。类型I。取消许可证可能会损害其保护。 i>南希行政上诉法院,1993年5月27日,圣艾蒂安·奥蒙市。有结论。
机译:Manche县拒绝启动《农村法典》 R. 214-18条规定的磋商,以指定Manche特殊保护区部门的某些场所。 / TA de Caen判决的废止:所涉及的县级拒绝是一项消极的准备措施,但有可能对权力过剩提出上诉:撤销为保护自然要求而成立的协会的请求可受理。 /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的目录中包含有争议的地点,这些地点确定了栖息地指令所涵盖的地点。 /缺少州长的相关能力来启动指定地点的程序,该地点的MNHS评估并未显示出任何相关的生态利益。 /行政法官的正常控制:有关四个地点中的三个地点,拉曼奇(La Manche)州长应咨询《农村法》第R. 214-18条。 /部分撤销县级拒绝和实施《行政司法法典》第L 911-2条的规定:县长有义务开展上述磋商 i>。南特行政上诉法院(全体会议),2005年12月30日,Manche Nature协会,编号04NT00958。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