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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

On the Supervision to the Investigative Powers of Prosecutors

机译:论对检察官侦查权的监督

摘要

自侦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行使自侦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既是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手段参与反腐败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如何用好用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同时防止这种权力的误用和滥用,一直是检察机关十分关注的问题。自侦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均由检察机关行使,权力较为集中,容易产生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存在法律依据欠缺、选任机制不合理、监督保障性不足、监督缺乏权威效力、被监督单位主导等问题;内部监督不够有力,存在监督对象...
机译:自侦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充分行使自侦权,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既是检察机关运用法律手段参与反腐败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如何用好用足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同时防止这种权力的误用和滥用,一直是检察机关十分关注的问题。自侦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均由检察机关行使,权力较为集中,容易产生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存在法律依据欠缺、选任机制不合理、监督保障性不足、监督缺乏权威效力、被监督单位主导等问题;内部监督不够有力,存在监督对象...

著录项

  • 作者

    吴靔洛;

  • 作者单位
  • 年度 2013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zh_CN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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